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信息公開指南

為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體制,轉變政府職能,更好地為公眾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獲得政府信息服務,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結合我市實際,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九江市政府信息公開規定》的要求,特編制本指南。

一、主動公開
(一)公開範圍
1、政務資訊類信息公開。包括工作動態、重要會議及重要通知通告等信息。
2、決策類信息公開。包括政策檔案、規範性檔案、調查徵集及反饋等信息。
3、管理和服務類信息公開。包括履職依據、機構信息、領導信息、人事信息、財政預決算、財政資金項目績效、政府集中採購、政務清單和行政權力運行等信息 。
4、執行和結果類信息公開。包括工作報告、建議提案辦理、數據統計與分析等信息。
5、新聞發布、政策解讀類信息公開。包括公開新聞發布預告、新聞發布詞,單位主要負責人解讀、媒體解讀等信息。
6、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包括就業創業扶持、社會保險、人力市場、勞動保護、專業技術管理、收入分配、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留學人員創業創新與服務等信息。
7、其他需要公開的信息。除上述6類信息以外的本機關認為需要公開的其他信息。
(二)公開形式
對於主動公開信息,主要採取網上公開,和在規定範圍公示兩種公開形式。對一些老的已歸檔的信息,採取現場查閱公開。當面受理點: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八里湖大道166號市民服務中心2號樓);辦公時間:工作日;
本機關還將採用新聞發布會、政府公報、報紙、便民資料等輔助性的公開方式。
(三)公開時限
各類政府信息產生後,本機關將在第一時間予以公開,最遲自信息產生後的20個工作日內公開。
(四)編排體系
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使用電子文檔方式編排、記錄和存儲各類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信息類別
檔案編號
公開方式
生成日期
公開時限
公開範圍
信息索取號
1、信息類別:政府信息所屬目錄;
2、檔案編號: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自動生成的檔案編號;
3、公開方式:是指該信息公開的方式是主動公開還是依申請公開;
4、生成日期:即該信息在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公開時的生成時間;
5、公開時限:是指該信息公開時限是長年公開還是限時公開;
6、公開範圍:指該信息是面對全社會還是面向申請人公開;
7、信息索取號:按索取號編碼規則生成,每條政府信息的標識符。
二、依申請公開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需要本機關主動公開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當面或者採用信件、數據電文在內的書面形式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本機關依申請提供信息時,根據掌握該信息的實際狀態和內容的性質進行提供,不對信息進行加工、統計、研究、分析或者其他處理。
(一)受理機構
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辦公地址、聯繫電話、傳真號、郵政編碼、電子信箱等公示如下:
受理機構: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公室
辦公地址:八里湖大道166號市民服務中心2號樓
受理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辦公時間:
夏令制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
冬令制工作時間: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
(二)受理程式
1.提出申請
申請人向本機關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應填寫《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應明確下列內容:
(1)申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身份證明、聯繫方式;
(2)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名稱、文號或者便於行政機關查詢的其他特徵性描述;
(3)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獲取信息的方式、途徑。
2.申請方式
(1)現場申請。申請人可以到本機關受理機構申請獲取政府信息,並填寫《申請表》。書寫有困難的,申請人可以口頭提出,由工作人員代為填寫《申請表》。申請人申請獲取與自身相關的政府信息,應持有效身份證件,當面提交書面申請。
(2)書面申請。申請人填寫《申請表》後,可以通過傳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請,通過信函方式申請的,應在信封左下角註明“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字樣。
(3)網路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九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路平台提出申請。
本機關不受理通過電話、電子郵件方式提出的申請。
3.申請處理
(1)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先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對申請內容不明確的,將自收到申請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作出補正,說明需要補正的事項和合理的補正期限。答覆期限自行政機關收到補正的申請之日起計算。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的,視為放棄申請,本機關對該申請將不再予以處理。
(2)本機關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申請答覆(申請人當面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提交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申請人以郵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的,以本機關簽收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以平常信函等無需簽收的郵寄方式提交信息公開申請的,受理機構應當於收到申請的當日與申請人確認,確認之日為收到申請之日);需要延長答覆期限的,本機關會在答覆期限內告知申請人,延長的期限不超過20個工作日。
(3)申請人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頻次明顯超過合理範圍的,申請人應說明理由。本機關將對申請理由進行審查,申請理由不合理的,本機關應當告知申請人不予處理;理由合理的,自審查結束之日起計答覆時限。
(4)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下列情況分別作出答覆:
①所申請公開信息已經主動公開的,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
②所申請公開信息可以公開的,向申請人提供該政府信息,或者告知申請人獲取該政府信息的方式、途徑和時間;
③本機關依據相關規定決定不予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不予公開並說明理由;
④經檢索沒有所申請公開信息的,告知申請人該政府信息不存在;
⑤所申請公開信息不屬於本行政機關負責公開的,告知申請人並說明理由;能夠確定負責公開該政府信息的行政機關的,告知申請人該行政機關的名稱、聯繫方式;
⑥本機關已就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作出答覆、申請人重複申請公開相同政府信息的,告知申請人不予重複處理;
⑦所申請公開信息屬於工商、不動產登記資料等信息,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信息的獲取有特別規定的,告知申請人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5)按照申請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載體安全或者公開成本過高的,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以及其他適當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請人查閱、抄錄相關政府信息。
4.申請收費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的收費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管理辦法》(國辦函〔2020〕109號)執行,信息處理費按照超額累進方式計算收費金額,採取按件計收或按量計收方式(根據實際情況選擇適用一種標準,不按照兩種標準重複計算)。
(1)按件計收適用於所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處理決定類型。申請人的一份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包含多項內容的,行政機關可以按照“一事一申請”原則,以合理的最小單位拆分計算件數。收費標準為:a.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0件以下(含10件)的,不收費。b.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11—30件(含30件)的部分:100元/件。c.同一申請人一個自然月內累計申請31件以上的部分:以10件為一檔,每增加一檔,收費標準提高100元/件。
(2)按量計收適用於申請人要求以提供紙質件、傳送電子郵件、複製電子數據等方式獲取政府信息的情形。相關政府信息已經主動對外公開,行政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第三十六條第(一)項、第(二)項的規定告知申請人獲取方式、途徑等的,不適用按量計收。按量計收以單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為單位分別計算頁數(A4及以下幅面紙張的單面為1頁),對同一申請人提交的多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不累加計算頁數。收費標準為:A.30頁以下(含30頁)的,不收費。B.31—100頁(含100頁)的部分:10元/頁。C.101—200頁(含200頁)的部分:20元/頁。D.201頁以上的部分:40元/頁。
5.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
(1)依法確定為國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的政府信息,以及公開後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安全、社會穩定的政府信息;
(2)涉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公開會對第三方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政府信息;
(3)內部事務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後勤管理、內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
(4)在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過程中形成的討論記錄、過程稿、磋商信函、請示報告等過程性信息以及行政執法案卷信息。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上述信息應當公開的,從其規定。
三、監督方式及程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本機關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開義務的,可以向監督部門投訴。市監察局(八里湖大道166號市民服務中心2號樓)。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也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上級政府機關投訴,接受投訴的機關將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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