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性質,主要用途,毒理學,生態學,成分組成,危險性,消防措施,泄漏處理,處置儲存,接觸控制,穩定性,廢棄處置,法規信息,管理信息,操作的管理,儲存的管理,運輸的管理,廢棄的管理,物質毒性,
化學性質
Melting_point:-81°C
Boiling_point:17°C
折射率:1.383-1.385
flash_point;-17°C
水溶液呈鹼性,化學性質和甲胺相似,
②與
醯氯、
酸酐等發生
醯基化反應,生成N-取代
醯胺。與
羧酸生成的鹽再經脫水也生成N-取代醯胺。與
苯磺醯氯反應生成N-取代
苯磺醯胺。與鹵代烴、醇、酚或銨鹽等
羥基化試劑作用,氮上的氫原子可以被羥基取代。在乙胺水溶液中通入Cl2 生成N,N-二氯乙胺。
④與Grignard試劑反應,生成烴。
對光不穩定,在140~200℃時經紫外線照射,分解生成氫、
氯、
氨、甲烷和
乙烷等。490~555℃於低壓下進行熱解,生成氫、氯、甲烷等。
主要用途
用於生產農藥三嗪類除草劑,包括莠去津和西瑪津([122-34-9])。這兩種除草劑都以三聚氯氰為原料,生產工藝也有相似之處。乙胺也用於染料、
橡膠促進劑、表面活性劑、
抗氧劑、離子交換樹脂、飛機燃料、溶劑、洗滌劑、潤滑劑、冶金選礦劑,以及化妝品和醫藥品等的生產。
毒理學
急性毒性:
LD50:400 mg/kg(大鼠經口);390 mg/kg(兔經皮)
亞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家兔經眼: 250μg/24小時,重度刺激。家兔經皮:500mg/24小時,輕度刺激。
致敏性:
致突變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生態學
其它有害作用: 該物質對環境可能有危害,對水體應給予特別注意。
成分組成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乙胺 75-04-7
危險性
健康危害: 接觸乙胺蒸氣可產生眼部刺激、角膜損傷和上呼吸道刺激。液體濺入眼內,可致嚴重灼傷;皮膚接觸可致灼傷。
皮膚接觸: 立即脫去污染的衣著,用大量流動清水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眼睛接觸: 立即提起眼瞼,用大量流動清水或生理鹽水徹底沖洗至少15分鐘。就醫。
吸入: 迅速脫離現場至空氣新鮮處。保持呼吸道通暢。如呼吸困難,給輸氧。如呼吸停止,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就醫。
食入: 用水漱口,給飲牛奶或蛋清。就醫。
消防措施
危險特性: 其蒸氣與空氣可形成
爆炸性混合物,遇熱源和明火有燃燒爆炸的危險。與氧化劑接觸猛烈反應。其蒸氣比空氣重,能在較低處擴散到相當遠的地方,遇火源會著火回燃。
滅火方法: 切斷氣源。若不能切斷氣源,則不允許熄滅泄漏處的火焰。噴水冷卻容器,可能的話將容器從火場移至空曠處。滅火劑:霧狀水、抗溶性泡沫、乾粉、二氧化碳。
泄漏處理
應急處理: 迅速撤離泄漏污染區人員至上風處,並進行隔離,嚴格限制出入。切斷火源。建議應急處理人員戴自給正壓式呼吸器,穿防毒服。儘可能切斷泄漏源。若是氣體,用工業覆蓋層或吸附/
吸收劑蓋住泄漏點附近的下水道等地方,防止氣體進入。合理通風,加速擴散。噴霧狀水稀釋、溶解。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產生的大量廢水。如有可能,將殘餘氣或漏出氣用排風機送至水洗塔或與塔相連的通風櫥內。漏氣容器要妥善處理,修復、檢驗後再用。若是液體,用砂土、蛭石或其它惰性材料吸收。若大量泄漏,構築圍堤或挖坑收容。用泡沫覆蓋,降低蒸氣災害。用防爆泵轉移至
槽車或專用收集器內,回收或運至廢物處理場所處置。儲罐區最好設稀酸噴灑設施。
處置儲存
操作注意事項: 密閉操作,加強通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建議操作人員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穿膠布防毒衣,戴橡膠手套。
接觸控制
中國MAC(mg/m3): 18
前蘇聯MAC(mg/m3): 未制定標準
TLVTN: OSHA 10ppm,18mg/m3; ACGIH 5ppm,9.2mg/m3[皮]
TLVWN: ACGIH 15ppm,27.6mg/m3[皮]
監測方法: 溶劑解吸-氣相色譜法;重氮鹽比色法
工程控制: 生產過程密閉,加強通風。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設備。
呼吸系統防護: 空氣中濃度超標時,佩戴過濾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緊急事態搶救或撤離時,建議佩戴氧氣呼吸器或空氣呼吸器。
眼睛防護: 戴化學安全防護眼鏡。
身體防護: 穿膠布防毒衣。
手防護: 戴橡膠手套。
其他防護: 工作現場禁止吸菸、進食和飲水。工作完畢,淋浴更衣。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
主要成分: 純品
外觀與性狀: 無色、有強烈氨味的液體或氣體。
pH:
熔點(℃): -80.9
沸點(℃): 16.6
相對蒸氣密度(空氣=1): 1.56
飽和蒸氣壓(kPa): 53.32(20℃)
臨界溫度(℃): 183
引燃溫度(℃): 385
主要用途: 用於染料合成及作萃取劑、乳化劑、醫藥原料、試劑等。
其它理化性質:
穩定性
穩定性:穩定
避免接觸的條件:
聚合危害:
分解產物:
廢棄處置
廢棄處置方法: 用控制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
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第十四部分:運輸信息 .
危險貨物編號: 21046
UN編號: 1036
包裝類別: O52
包裝方法: 鋼質氣瓶;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紋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安瓿瓶外普通木箱。
法規信息
法規信息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1987年2月17日國務院發布),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實施細則 (化勞發[1992] 677號),工作場所安全使用化學品規定 ([1996]勞部發423號)等法規,針對化學危險品的安全使用、生產、儲存、運輸、裝卸等方面均作了相應規定;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誌 (GB 13690-92)將該物質劃為第2.1 類易燃氣體;車間空氣中乙胺衛生標準 (GB 16214-1996),規定了車間空氣中該物質的最高容許濃度及檢測方法。
管理信息
操作的管理
遠離火種、熱源,工作場所嚴禁吸菸。使用防爆型的通風系統和設備。防止氣體或蒸氣泄漏到工作場所空氣中。避免與氧化劑、酸類接觸。在傳送過程中,鋼瓶和容器必須接地和跨接,防止產生靜電。搬運時輕裝輕卸,防止鋼瓶及附屬檔案破損。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儲存的管理
儲存於陰涼、通風的庫房。遠離火種、熱源。庫溫不超過30℃,相對濕度不超過80%。保持容器密封。應與氧化劑、酸類分開存放,切忌混儲。採用防爆型照明、通風設施。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儲區應備有泄漏應急處理設備。
運輸的管理
採用剛瓶運輸時必須戴好鋼瓶上的安全帽。鋼瓶一般平放,並應將瓶口朝同一方向,不可交叉;高度不得超過車輛的防護欄板,並用三角木墊卡牢,防止滾動。運輸時運輸車輛應配備相應品種和數量的消防器材。裝運該物品的車輛排氣管必須配備阻火裝置,禁止使用易產生火花的機械設備和工具裝卸。嚴禁與氧化劑、酸類、食用化學品等混裝混運。夏季應早晚運輸,防止日光曝曬。中途停留時應遠離火種、熱源。公路運輸時要按規定路線行駛,禁止在居民區和人口稠密區停留。鐵路運輸時要禁止溜放。
廢棄的管理
用控制焚燒法處置。焚燒爐排出的氮氧化物通過洗滌器除去。
物質毒性
編號 | 毒性類型 | 測試方法 | 測試對象 | 使用劑量 | 毒性作用 |
---|
1 | 急性毒性 | 口服 | 大鼠 | 40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2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大鼠 | 5540 ppm/1H | 1.眼毒性——角膜損傷 2.肺部、胸部或者呼吸毒性——呼吸困難 |
3 | 急性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390 uL/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4 | 急性毒性 | 靜脈注射 | 兔 | 350 mg/kg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5 | 急性毒性 | 吸入 | 哺乳動物 | 2300 mg/m3 | 詳細作用沒有報告除致死劑量以外的其他值 |
6 | 眼部毒性 | 皮膚表面 | 兔 | 500 mg/24H | 作用較輕 |
7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5 mg | 作用嚴重 |
8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50 ppm/10D (間斷) | 作用嚴重 |
9 | 眼部毒性 | 入眼 | 兔 | 250 ug/24H | 作用嚴重 |
物質毒性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