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位和作用
表征諸種矛盾在矛盾體系中不同地位和作用的
哲學範疇。
唯物辯證法認為,在事物或過程的多種矛盾中,各種矛盾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平衡的。在事物發展的任何階段上,必有而且只有一種矛盾居於支配的地位,起著規定或影響其他矛盾的作用。這種矛盾就是主要矛盾。其他矛盾則是非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在不同的事物中和事物發展的不同階段上呈現出
複雜的情況。在有些事物中,主要矛盾與
基本矛盾是同一的,貫穿於事物發展全過程的始終。在有些
事物中,主要矛盾與基本矛盾不完全同一,它可能是基本矛盾中的一個矛盾,也可能是基本矛盾中某幾個矛盾的綜合,也可能是非基本矛盾。在這種情況下,主要矛盾在事物發展的全過程中將隨著矛盾運動的發展而變化,儘管事物的基本矛盾尚未解決,事物的根本性質沒有改變,但是由於事物的矛盾體系中各種矛盾的力量消長變化,有些矛盾激化了,有些矛盾緩和了,有些矛盾解決了,又有些新的矛盾發生了,原來的主要矛盾下降為非主要矛盾,非主要矛盾上升為主要矛盾,從而使事物的發展過程呈現出階段性。在事物矛盾體系中,非主要矛盾雖然受主要矛盾的支配和規定,但它並不是消極被動的因素,可以影響和制約著主要矛盾。
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相互關係的原理具有重大的方法論意義。它告訴人們在觀察和處理任何事物或過程的諸種矛盾時,必須善於以主要精力從多種矛盾中找出和抓住主要矛盾,提出主要的任務,從而掌握工作的中心環節;當矛盾的主次地位發生了變化,事物的發展進入新的階段時,要善於找出新的主要矛盾,及時轉移工作的重點;還要把事物或過程的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作為一個有機的體系予以統籌兼顧,發揮它們之間相互促進、相互制約的作用,以推動事物的發展。這是進行一切實踐活動的重要方法,特別是革命政黨決定戰略戰術方針的重要依據。
主次矛盾關係
辯證統一
次要矛盾就是指其他處於從屬地位、對事物發展不起決定作用的矛盾。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依存。首先,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互為存在條件,主要矛盾之所以是主要矛盾,是相對於次要矛盾而言它才是主要矛盾,沒有次要矛盾,也就無所謂主要矛盾。同樣,次要矛盾之所以是次要矛盾,它也是相對於主要矛盾而言,沒有主要矛盾,也就無所謂主要矛盾。其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相互影響。主要矛盾的解決規定著次要矛盾的解決,主要矛盾解決的好,次要矛盾就容易解決。反之,次要矛盾的解決又影響著主要矛盾的解決,次要矛盾解決得好,又有利於主要矛盾的解決。
一定條件下相互轉化
主要矛盾和
次要矛盾的地位不是一成不變的,在一定條件下它們可以相互轉化,即主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轉化為次要矛盾,次要矛盾在一定條件下上升為主要矛盾。
方法論意義
主要矛盾和
次要矛盾辯證關係的原理要求我們在實踐中,要學會區分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學會區分矛盾的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在分析和解決、處理問題時,既要看到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堅持
重點論,善於抓住重點。又要看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堅持
兩點論,學會全面地看問題,做到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只看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看不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就會犯
一點論錯誤。相反,只看到次要矛盾和矛盾的次要方面,看不到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就會犯均衡論的錯誤。
主要矛盾
意義
中國共產黨在近一個世紀的發展歷程中,每個發展階段重大戰略及路線、方針、政策的制定,都同當時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和把握緊密相關。能否正確認識和把握中國社會不同發展階段的社會主要矛盾,對於確定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解決所處歷史階段的社會主要問題,實現經濟社會的科學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內容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中國進入了改革開放的新時代。以
鄧小平為核心的黨中央領導集體在深刻總結建國以來,尤其是十年“
文化大革命”的歷史經驗教訓的基礎上,對
社會主義社會主要矛盾的認識和把握,取得了符合中國
客觀實際的正確結論。《
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明確指出:“在
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我國所要解決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黨和國家工作的重點必須轉移到
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上來,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並在這個基礎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正是由於中國共產黨重新準確認識和把握了
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主要矛盾,才提出了“一個中心、兩個基本點”的基本路線,提出了發展和解放生產力等一系列重要思想,揭示了中國社會主義發展的根本規律,使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建設取得了巨大成就。黨的
十三屆四中全會以後,以
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的第三代領導集體,創立了“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並提出“社會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這個主要矛盾貫穿
中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整個過程和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
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經過長期努力,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這是我國發展新的歷史方位。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展之間的矛盾。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是關係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對黨和國家工作提出了許多新要求。我們要在繼續推動發展的基礎上,著力解決好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大力提升發展質量和效益,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展、社會全面進步。必須認識到,我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沒有改變我們對我國社會主義所處歷史階段的判斷,我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沒有變,我國是世界最大開發中國家的國際地位沒有變。
矛盾的解決
黨的十六大以來,以
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繼續堅持了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共產黨對社會主要矛盾的基本認識,提出了科學發展觀這一解決社會主要矛盾的重大戰略思想。堅持以人為本,就是把人民的利益作為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不斷滿足人們的多方面需求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堅持
全面協調可持續,統籌兼顧。就是要在不斷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保持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的同時,加快
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的建設,形成
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格局; 就是要
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區域協調發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 就是要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處理好經濟建設、人口增長與資源利用、生態環境保護的關係,推動整個社會走上生產發展、生活富裕、生態良好的文明發展道路。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主要矛盾,最終實現共同富裕,還有賴於各地和城鄉的協調而均衡地發展,實現共同發展和共同富裕,最終解決社會主要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