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點論亦稱“兩分法”。毛澤東對唯物辯證法特別是對立統一規律簡明、生動、通俗的說法。1956年4月他在《論十大關係》中說:“應當承認,總是有優點和缺點這兩點。我們黨的支部書記,部隊的連排長,都曉得在小本本上寫著,今天總結經驗有兩點,一是優點,一是缺點。他們都曉得有兩點,為什麼我們只提一點?一萬年都有兩點。將來有將來的兩點,現在有現在的兩點,各人有各人的兩點。總之,是兩點而不是一點。”(《毛澤東選集》第5卷第285頁)同年11月他在中共八屆二中全會上的講話中說:“一點論是從古以來就有的,兩點論也是從古以來就有的。這就是形上學跟辯證法。”(同上書,第320頁)兩點論的客觀依據是:一切事物都是矛盾的統一體,都包含有相互矛盾著的兩個側面,都有自己的兩點;正是矛盾的兩個方面既對立又統一,推動事物發展。運用兩點論進行宣傳要求人們認識事物、分析和解決問題,都要有全面的觀點,既看到事物的正面,又看到它的反面;既看到它的現在,又看到它的將來;既看到主流,又看到支流,看到二者的區別和聯繫。克服只知其一,不知其二的形上學片面性。幾十年經驗證明,無論在實際工作中,還是在新聞報導、理論宣傳中,堅持兩點論,防止一點論,都有重要的理論和實踐意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兩點論
- 哲學依據:主矛盾和矛盾主次方面關係原理
- 方法論:看問題、辦事情,既要全面
- 相關套用:堅持兩點論和重點論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