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戶·提陀·家奴】古代壯族社會中三個等級的名稱。北宋時,桂西羈糜州一帶實行土司制,產生了主戶、提陀和家奴三個社會等級。“主戶”包括知州、權州、監州、知縣、知峒、權發遣,同發遣等,這些常被稱為“土司”或“土官”。他們占有各自所屬的州、縣、峒內的全部領地,並世代相襲。他們把土地分為”份地”和“養印田”或“蔭免田”。“份地”分配給領地內的“提陀”和家奴耕種,“提陀”須向“主戶”交納租稅,還無償地為“主戶"耕種“養印田”或“蔭免田”,以及服勞役、兵役和差役等。“提陀"又稱為“民戶”,包括“田予甲”、“馬前牌”、“把事”等。“田予甲”從“主戶”那裡領取“份地”,自耕自食。土地的所有權歸“主戶”,不得典賣。他們世世代代依附在這塊土地上,併到“養印田”和“蔭免田”上服勞役。“馬前牌”領取份地後,須向“主戶"提交貢品、服兵役和差役。“家奴”是最低等級,主要指掠奪、購買、陪嫁而來的男女勞動力,沒有人身自由,為“主戶”做各種勞役和差役。其中確的被教以拳杖武術,作為“主戶”的隨從衛士,叫做“家丁”。解放後,已徹底消滅了這種等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