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醫治未病服務規範中醫治未病服務記錄書寫規範

《中醫治未病服務規範中醫治未病服務記錄書寫規範》是2018年11月15日實施的一項行業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醫治未病服務規範中醫治未病服務記錄書寫規範
  • 標準編號:T/CACM 1070—2018
  • 發布日期:2018年09月17日
  • 實施日期:2018年11月15日
起草人,起草單位,主要內容,

起草人

朱吉、楊志敏、鄭心、楊佳琦、方芳、劉際農、陳戈。

起草單位

上海市“治未病”發展研究中心、廣東省中醫院、山東中醫藥大學第二附屬醫院 。

主要內容

中醫病案又稱診籍、脈案、醫案、病歷、病史,始於春秋戰國時期。《史記●扁鵲倉公列傳》上記載,有名醫淳于意的診籍25則。唐宋以後,醫案盛行,宋●許叔微所撰的《傷寒九十論》可謂中醫醫案的第一-本專著。明清之時,著名的醫案專著頗多,清●喻嘉言的《寓意草》載有議病式,所列項目較全,可為中醫病案書寫的雛形。
2008年1月,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總體部署下,開展了治未病健康工程,各地政府及衛生管理部門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積極試點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目前,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體系構架已經初具規模。在體系框架下,既有政府引導下的醫療機構開展治未病服務,也有社會養生保健機構開展的中醫養生服務。但從記錄內容來看,存在著記錄內容不統-一、項目不完整等問題,給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的病案管理及服務質量的評估造成了困難。為了推行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記錄撰寫的標準化管理,提高全國開展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的總體質量,也便於規範醫療機構及養生保健機構的行為,特制定本書寫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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