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實施意見》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發布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於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實施意見
- 時間: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
- 所屬:中醫
- 屬性:意見
簡介
國中醫藥發2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扶持和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若干意見》“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和《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近期重點實施方案(2009-2011年)》在促進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逐步均等化中“積極推廣和套用中醫藥預防保健方法和技術“的要求,加快推進中醫藥事業全面協調發展,在維護和增進民眾健康中充分發揮中醫藥獨特作用,現提出以下意見:
預防保健是中醫藥學的重要組成部分,以“治未病“為核心理念指導下的養生理論和技術方法,成為中華民族獨特的健康文化,長期以來在保障中華民族繁衍生息和人們身心健康中發揮著獨特作用。特別是隨著健康觀念變化、醫學模式轉變和醫學目的調整,中醫“治未病“理念和預防保健實踐受到前所未有的關注,顯示出廣闊的發展前景。
積極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治未病“服務),是中醫藥事業又好又快發展的重要內容,有利於促進中醫藥全面繼承與創新,進一步彰顯中醫藥特色優勢,拓展對中醫藥的新需求,擴大中醫藥服務的新領域;是促進全民健康素質提高的重要途徑,有利於最大程度實現人民健康權益,保護和發展生產力,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奠定重要的生產力基礎;是引領人類健康發展方向的重要舉措,有利於推動醫學模式的轉變,更好地實現調整後的醫學目的;是弘揚中華民族健康文化的重要行動,有利於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促進民族文化認同,建設民族共有精神家園。
當前,中醫“治未病“理念尚未得到普及,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量較小、面較窄,服務模式尚需不斷完善、推廣,服務不規範,質量不高,手段和形式單一,專業技術隊伍缺乏,服務體系尚未形成,不能滿足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健康需求。我們要充分認識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積極有效措施加快發展。
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二)基本原則。堅持以人為本,以健康為中心,服務民眾;堅持中醫為體,繼承創新,弘揚特色,彰顯優勢;堅持高起點,規範化,重實效;堅持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多方參與;堅持試點示範,典型引路,穩步推進。
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主要目標
到2015年,初步建立滿足人民民眾不同層次需求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體系,形成多元化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格局,為廣大人民民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加快建設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提供體系
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應按照《中醫特色健康保障服務模式服務基本規範》,以中醫“治未病“為核心理念,堅持以個體人健康狀態為中心,規範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充分體現中醫特色,全面反映個性化、系統、全程服務,切實保證服務質量。應按照《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提供平台建設基本規範》,做好整體規劃,加強服務基礎設施條件建設,完善服務區域設定和相關設備設施的配備,強化專業技術隊伍建設。
縣級以上中醫醫院及綜合醫院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科室的組織結構和功能定位應相對獨立,業務工作應與醫療服務科室有機聯繫,成為醫院的一級服務科室。地市級以上中醫醫院應利用中醫藥人才與技術優勢,成為本區域內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技術中心、研究中心和指導中心;縣級中醫醫院應在積極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同時,加強對區域內基層醫療衛生保健機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人員培訓和業務指導。
中醫預防保健機構作為專門提供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機構,應根據相關要求加強基礎設施條件建設,規範設定服務區域,並按照《中醫特色健康保障服務模式服務基本規範》的要求,嚴格服務流程,提供規範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
推進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提供網路建設。各地應在推進本地區醫療衛生機構等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基礎上,建立本地區的“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提供網路。以“中華'治未病'服務網“為試點,推進全國性網路建設,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的新型健康服務搭建網路平台。
建立完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技術(產品)體系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制定中醫預防保健科研規劃綱要並組織實施專項計畫,繼續組織實施國家科技支撐計畫、973計畫、行業專項等相關課題,再重點部署一批培育性、基礎性、集成性項目。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及各相關單位應根據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技術(產品)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結合當地及本單位的實際,開展有關科學研究。
明確科研重點。加強中醫“治未病“的傳統理論內涵和現代理論研究,推動中醫預防保健學術的繼承和發展;加強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各個環節的服務技術方法及產品的研究,使之形成體系;加強“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技術(產品)標準和服務規範的研究,建立“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質量控制體系;加強“治未病“預防保健服務效果評價方法和指標體系的研究,科學總結和評價服務效果。
建立科技創新機制。促進有關醫療衛生機構、科研單位、高等院校、企業之間的合作,建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研發機構;整合資源,建立虛擬研究院、信息監測網路和系統等協作平台,形成中醫預防保健科研的新型組織模式。建立服務提供與產、學、研等相結合的研發機制,根據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需求與服務各環節,以中醫學為主體,以“治未病“理念為指導,融合現代科學技術方法,通過發掘、繼承、集成、創新,豐富和發展各環節的服務技術方法及產品。
加強技術(產品)推廣。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加強對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現有科技成果、適宜技術和器械設備的篩選,及時組織專家對在研項目取得的階段成果進行論證。經篩選和論證的研究成果、適宜技術、器械設備,通過“治未病“高峰論壇及其系列專題講壇、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的科技成果推廣計畫與繼續教育計畫、專業技術人員培訓、相關技術講座等,及時組織推廣,使科技成果不斷為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提供支撐。
加強中醫預防保健服務人才隊伍建設
逐步建立完善執業醫師與職業技能人員相結合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結構體系,建立完善崗位培訓與院校教育相結合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專業技術人員培養體系。根據不同類型、不同層級專業技術人員的知識結構與技能要求,按照不同的培養方式,研究確定規範化的培訓計畫、培訓大綱,加強培訓教材建設。
大力開展崗位培訓。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實施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技術業務骨幹與管理人員專項培訓。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機構特別是各中醫醫院,要遴選中醫基本功紮實、具有一定臨床經驗的中醫醫師,進行中醫“治未病“理念及其內涵、中醫特色健康保障服務模式的內涵、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知識與技能以及服務基本要求等方面的培訓,並作為上崗的必要條件;要利用各種形式開展全員培訓,使全體醫務人員理解中醫“治未病“理念的主要內涵、了解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意義、掌握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主要內容及其基本技能。
大力培養職業技能人才。以設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新型職業系列、建立職業技能鑑定制度為目標,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組織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職業技能培訓試點工作,研究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職業設定方案,制定相應的職業標準、考試大綱、培訓課程、培訓教材,並開展職業技能鑑定試點,不斷總結完善後將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職業納入國家職業技能鑑定和職業資格證書體系。
加強院校教育培養。各高等中醫藥院校要加強對中醫臨床專業學生“治未病“理念及其內涵的教育,“治未病“基本技術與方法的訓練。鼓勵現有中等中醫藥院校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職業技能型人才的培養,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會同教育主管部門研究制定相關專業設定基本要求及教學大綱,加強對有關教材編寫的指導。
加強培訓基地建設。主要依託高等院校,創新機制和模式,引導和促進相關資源整合,院校教育和實踐培訓相結合,建立綜合培訓基地。主要依託規範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三級中醫醫院特別是高等中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建立實踐培訓基地。
加強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傳播與推廣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繼續主辦“治未病“高峰論壇及其系列專題講壇,重點探討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理論、政策與實踐等問題,介紹以中醫“治未病“為核心理念的健康文化和養生保健知識方法、疾病防治的最新研究成果及其技術方法的套用、中醫特色健康保障服務模式及其服務產品在疾病防治中的套用,交流展示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相關技術和產品,創建可持續的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主流傳播平台。
不斷豐富傳播形式,積極創製傳播產品。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各有關單位,要針對不同的傳播對象、傳播內容和傳播方式,通過網路、電視、廣播、報刊等,構建形式多樣的以“治未病“為核心理念的中醫健康文化傳播平台。要根據大眾傳播、群體傳播、組織傳播等不同形式的要求,加強與有關方面合作,積極創製豐富多樣的中醫健康文化傳播產品。充分發揮“治未病“高峰論壇系列專題講壇的後續效應,組織建立專家團隊,深入社區、企事業單位等開展巡迴宣講。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醫療衛生機構,在提供服務的同時,要採用多種方式加強宣傳,特別是要按照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的統一部署,切實做好中醫特色健康保障服務模式的宣傳推廣活動,成為傳播中醫健康文化和中醫預防保健知識方法的重要視窗。各有關學術團體要利用各種方式,加強“治未病“理論和實踐的交流、研討和宣傳。
制定完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標準與規範
研究制定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機構與科室設定(建設)基本標準、服務基本規範、技術操作指南以及服務質量控制與效果評價規範等。
研究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專業技術人員的準入條件,參與制定中醫預防保健職業技能人員的職業標準與技能鑑定規範。開展設立中醫預防保健服務專業技術職務系列的研究,參與制定各級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價標準。
建立完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保障措施
(二)完善工作運行機制。加強政府引導,積極利用市場機制,整合各方面資源,形成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合力,在實踐中探索完善“政府引導、市場主導、多方參與“的工作運行機制。
(三)完善政策措施。要制定扶持政策,積極鼓勵社會資本進入中醫預防保健服務領域,並舉辦中醫預防保健機構。研究制定將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納入公共衛生服務的相關政策,研究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價格政策,充分發揮中醫預防保健的特色優勢。
(四)加大投入力度。加大對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技術研究及人才培養的支持力度,各級科研基金要有一定比例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技術資助項目。
(五)加強行業管理。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對轄區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行業管理,根據中醫預防保健服務的有關標準規範,對轄區內相關機構和人員,統一準入標準,規範服務內容,加強有效監管,並建立定期考評機制和校驗制度,加強對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提供機構的組織領導和業務管理。
(六)加強督促檢查。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將把實施“治未病“健康工程、發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情況,納入綜合調研督導工作。組織開展中醫預防保健服務試點的現場評估指導,加強服務質量監測與控制。建立完善中醫預防保健服務效果評價指標體系,開展“治未病“服務效果評估研究。
二○○九年七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