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本詞條是多義詞,共2個義項
更多義項 ▼ 收起列表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是2020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法律出版社。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
  • 作者:法律出版社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47756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作者簡介,

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共8章97條,對預算收支範圍、預算公開、轉移支付、地方政府債務等事項作出相應規定,主要內容包括:
一是明確預算收支範圍。規定各部門預算應當反映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預算、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安排給本部門及其所屬各單位的所有預算資金。各部門預算撥款收入和支出應當在部門預算中單獨反映。
二是強化預算公開要求。規定一般性轉移支付向社會公開應當細化到地區,專項轉移支付應當細化到地區和項目。政府債務、機關運行經費、政府採購、財政專戶資金等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開。部門預算、決算應當公開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
三是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明確一般性轉移支付範圍包括均衡性轉移支付,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財力補助等。規定財政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健全專項轉移支付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
四是明確預算草案編制時間。規定財政部於每年6月15日前、地方政府財政部門於每年6月30日前部署編制下一年度預算草案的具體事項。
五是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明確地方政府債務餘額實行限額管理,各省級政府債務限額在全國人*或者其常委會批准的總限額內由國務院批准。財政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評估指標體系,對債務高風險地區提出預警,並監督化解債務風險。
六是規範財政專戶。明確開設、變更財政專戶由財政部核准,財政專戶資金由本級政府財政部門管理,納入統一的會計核算,並在預算執行情況、決算和政府綜合財務報告中單獨反映。

圖書目錄

目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18.12.29修正)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2020.8.3修訂)

作者簡介

法律出版社創建於1954年。60餘年來,法律出版社秉持“為人民傳播法律”的主旨,以“傳播法律信息,推動法制進步,積累法律文化、弘揚法治精神”為職責,與中國的法制建設同行並進,完整記錄了中國法制建設發展的全過程。創建至今總出書品種已逾萬種,教育培養了幾代法律人才隊伍,推動了法學研究和法律思想的普及,為廣大立法、司法和其他法律工作者提供了信息、知識與工具資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