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修正)是1996年1月22日農業部發布的檔案,根據1997年12月25日農業部令第39號修訂。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修正)
- 頒布時間:1997年12月25日
- 實施時間:1996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農業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修正)是1996年1月22日農業部發布的檔案,根據1997年12月25日農業部令第39號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修正)是1996年1月22日農業部發布的檔案,根據1997年12月25日農業部令第39號修訂。辦法全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船舶的監督管理工作,確定漁業船舶的所有權、國籍、船籍港...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 第一章 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船舶監督管理,確定漁業船舶的所有權、國籍、船籍港及其他有關法律關係,保障漁業船舶登記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上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
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漁業,按照行政區劃由有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跨行政區域的,由有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商制定管理辦法,或者由上一級人民政府漁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所屬的漁政監督管理機構監督管理。第八條 外國人、外國漁業船舶進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水...
漁政船須按規定向漁業船舶檢驗部門申報船舶檢驗,向漁港監督部門辦理船舶登記。第十九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將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第二十條 本辦法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政漁港監督管理局負責組織實施。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由農業部負責解釋。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自2001年1月1日起施行。原國家水產總局《漁政船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了加強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發展人工養殖,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促進漁業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在本省管轄的海域和內陸水域從事養殖和捕撈水生動物、水生植物等漁業生產以及漁業資源繁殖保護活動,必須遵守...
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船舶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業船舶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漁業生產和為漁業生產服務的船舶(以下簡稱漁船)的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
第一條 為加強漁港漁業船舶監督管理,保護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港設施、漁業船舶和漁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漁業生產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自治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漁港,是指主要為漁業生產服務和供...
《浙江省農村集體資產管理條例》《浙江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規定》《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浙江省漁業管理條例》《浙江省農業機械化促進條例》《浙江省蠶種管理條例》《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技術推廣法〉辦法》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管理條例 浙江省漁港漁業船舶管理條例 2002年9月3日浙江省第...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次修正)是於1989年3月10日福建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1993年3月7日福建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修改 1997年10月25日福建省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修改。中文名 福建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第二次修正) ...
(1995年12月26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發布,根據1998年5月4日《湖南省人民政府關於修改〈湖南省漁船漁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船舶和漁港的安全監督管理,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民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其實施細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
1987年6月28日江西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1997年8月15日江西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正。辦法全文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以下簡稱《漁業法》)的規定和我省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第二條凡在本省水域(含草洲、沙洲,下同)從事...
《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監督檢驗管理規定》在1996.01.12由農業部頒布。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證漁業船舶具備安全航行、作業的技術條件,保障漁業船舶及其從業人員生命財產的安全,防止船舶污染水域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第十八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船舶和海上設施檢驗條例》第三十條,特制定本規定...
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 (2002年11月22日山東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0年9月29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關於修改等二十件地方性法規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2年1月13日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關於...
根據2002年10月17日成都市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一次會議通過,2002年11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批准的《關於修改〈成都市《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06年6月8日成都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通過,2006年9月...
(1993年5月31日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 根據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2013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修訂 根據2015年7月31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務監督機構,是對沿海水域的交通安全實施統一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第二章船舶檢驗和登記 第四條船舶和船上有關航行安全的重要設備必須具有船舶檢驗部門簽發的有效技術證書。第五條船舶必須持有船舶國籍證書,或船舶登記證書,或船舶執照。第三章船舶、設施上的人員 第六條船舶應當按照標準定額配備...
(1989年11月15日四川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二次會議通過,2002年3月30日四川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修訂,根據2004年9月24日四川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實施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根據2016年11月30日四川...
水面所有權、使用權爭議的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壞漁業資源和漁業生產。第十七條 國家建設徵用集體所有的水面和使用已確定給單位和個人用於漁業生產的全民所有的水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吉林省土地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辦理,由建設單位給予適當補償。第三章 漁業的監督管理 第十八條 漁業的...
第一條 為加強漁業船舶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漁業資源,維護漁業生產秩序,保障漁業船舶所有者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漁業生產和為漁業生產服務的船舶(以下簡稱漁船)的管理。第三條 本條例由...
第四章 漁業資源的增殖和保護 第五章 漁業環境保護及水生野生動植物管理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七章 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本市漁業資源的保護、增殖、開發和合理利用,維護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保障漁業生產安全和水產品質量安全,促進漁業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法》等法律、法規,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