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在1998.1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1998年10月17日
- 實施時間:1998年11月01日
- 頒布單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登記備案管理辦法》在1998.10.17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頒布。
第一條 為了實施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以下簡稱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小型船舶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本辦法辦理海關登記備案手續。第三條 小型船舶登記備案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小型船舶經營企業應當到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經2004年1月7日署務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規定》(海關總署令第6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
現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規定》,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條 為了實施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和公路車輛的監管,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所列文書格式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公告。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74年9月10日外貿部“〔1974〕貿關貨23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國際民航機監管辦法》、1990年...
海關總署 第一條 為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方便進出境船舶運輸,加強海關對進出境船舶及其所載貨物、物品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 [1] 和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進出境國際航行船舶”(以下簡稱“船舶”)是指進出我國關境在國際間運營的境內...
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規定 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 船舶登記備案管理辦法 八 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對逃套匯外經貿企業 給予行政處罰的暫行規定 九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騙購外匯 非法買賣外匯 刑事案件具體套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十 關於賦予私營生產企業和科研院所自營進出口權的 暫行規定 十一 在...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在2004.08.27由海關總署頒布。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1] 頒布單位 海關總署 頒布時間 2004.08.27 實施時間 2004.10.01 ...
八、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2號公布)作如下修改:(一)刪去第七條第一款第(一)項中的“(見附屬檔案1)”、第(三)項、第(四)項和第(六)項。將第二款中的“提交上述(二)、(三)、(四)、(五)項檔案”修改為“提交前款第(二)項、第(三)...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國際民航機監管辦法 海關對長江駁運船舶轉運進出口貨物的管理規定 《海關對長江駁運船舶轉運進出口貨物的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
(八)增加一條,作為第三十一條:“本辦法所規定的文書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並且發布。”(九) 對條文順序作相應調整。(十)刪去附屬檔案。九、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2號公布,根據海關總署令第235號修改)作如下修改:(一)刪去第七條第一款第(四)項...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汽車及所載貨物監管辦法 頒布單位 海關總署 頒布時間 1988.02.05 實施時間 1988.03.01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發展,加強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汽車及所載貨物的監督管理,加速口岸車輛、貨物的疏運、方便收、發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制定本...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12號) 中國船級社 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船舶檢驗材料,船舶檢驗依法由船舶檢驗部門開展 61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審批所需的技術評估報告編制 廣播電視專用頻段頻率使用許可證(甲類)核發 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第三十五條 貨運車輛、非貨運車輛進出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道的,應當經主管部門批准,並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車輛管理辦法)向珠海園區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澳門車輛進出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道的,申請人應當在報經主管部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