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在2004.08.27由海關總署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04年08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4年10月01日
- 頒布單位:海關總署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在2004.08.27由海關總署頒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在2004.08.27由海關總署頒布。中文名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1] 頒布單位 海關總署 頒布時間 2004.08.27 實施時間 2004.10.01 ...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國際民航機監管辦法 海關對長江駁運船舶轉運進出口貨物的管理規定 《海關對長江駁運船舶轉運進出口貨物的管理規定》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我國兼營國際國內運輸船舶的監管規定 進出境物品監管類 《中華人民共和國...
第三十五條 貨運車輛、非貨運車輛進出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道的,應當經主管部門批准,並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車輛管理辦法)向珠海園區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澳門車輛進出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道的,申請人應當在報經主管部門批准...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發展,加強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汽車及所載貨物的監督管理,加速口岸車輛、貨物的疏運、方便收、發貨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來往香港、澳門汽車(以下簡稱進出境車輛)包括專營客運、貨運車輛,境內外企業、廠商自有的運輸車輛和個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則第一條 為加強對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境內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下稱《海關法》)及其他相關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
《駕駛員的管理辦法》是2004年海關總署發布的檔案。簡介 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令第 121 號 《海關總署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辦法〉的決定》已經2004年11月16日署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月...
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和公路車輛的監管,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第四十三條 本辦法所列文書格式由海關總署另行制定公告。第四十四條 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第四十五條 本辦法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1974年9月10日外貿部“〔1974〕貿關貨233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國際民航機監管辦法》、1990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管理辦法》經2004年1月7日署務會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自2004年3月15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規定》(海關總署令第68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
(七)駕駛人員:指承運人向海關登記備案並經海關核准的運輸工具駕駛員。第五條 進、出境地海關與指、啟運地海關實行電子計算機數據聯網傳輸,辦理陸路轉關運輸貨物的監管手續。第六條 從事陸路轉關貨物運輸的企業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汽車及所載貨物監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在廣東...
現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規定》,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條 為了實施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物品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12.9.12)(2016.1.29修正)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資格管理規定(2011.12.26)(2016.8.26修正)3.其他規定 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2006.12.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的管理辦法 (2004.8.27)(2018.5.29修正)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
現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登記備案管理辦法》,自1998年11月1日起施行。一九九八年十月十七日第一條 為了實施海關對來往香港、澳門小型船舶(以下簡稱小型船舶)及所載貨物的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三十五條 貨運車輛、非貨運車輛進出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道的,應當經主管部門批准,並且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港澳車輛管理辦法)向珠海園區主管海關辦理備案手續。澳門車輛進出珠澳跨境工業區專用口岸通道的,申請人應當在報經主管部門批准...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在廣東地區載運海關監管貨物的境內汽車運輸企業及其車輛的管理辦法》已經2000年12月20日署辦公會議討論通過,現予公布,於2001年1月8日正式實施。原1989年公布適用於廣東地區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境內汽車載運海關貨物的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促進我國對外經濟貿易活動的發展,加強對內地來往進出境口岸運載對外加工裝配保稅貨物的車輛及所載貨物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內地從事來往進出境口岸運載對外加工裝配保稅貨物的運輸企業應事先憑下列證件向企業所在地海關或主管海...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2001年1月8日起實施,原《關於轉發〈來往港澳貨運汽車分流管理工作會議紀要〉的通知》(〔90〕署監一字第345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境內汽車載運海關監管貨物的管理辦法》(〔89〕署監一字第950號)檔案同時廢...
六、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1號公布)作如下修改 刪去第六條第(二)項。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倉庫及所存貨物的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保稅...
第六條 由外國和香港、澳門等地區(以下簡稱境外)通過特區運進內地或者由內地通過特區運出境外的貨物、運輸工具、行李物品、郵遞物品,按照國家對進出口的有關管理規定辦理。第七條 特區海關對進出特區的貨物、運輸工具、行李物品、郵遞物品,應當按進口、出口和來往...
第八條 用於承運裝載海關監管貨物的廂體與車輛不可分隔的廂式貨車,其營運人或者承運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海關手續。第九條 未經海關許可,任何人不得擅自開啟或者損毀貨櫃和集...
國際貿易運輸方式 6.2 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範圍 6.3 對進出境運輸工具的監管目的 ……附錄1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對進出境國際航行船舶及其所載貨物、物品監管辦法 附錄2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境內公路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企業及其車輛、駕駛員的管理辦法 附錄3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轉關貨物監管辦法 ...
(7)駕駛員管理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06.1.1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6.12.20修訂)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2004.8.15)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4.9.2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2004.8.27)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
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2001.6.16)汽車報廢標準(1997.7.15)關於調整汽車報廢標準若干規定的通知(2000.12.18)機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2002.8.23)城市出租汽車管理辦法(1997.12.23)機動車登記規定(2004.4.30)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2004.8.27)機動...
(7)駕駛員管理 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管理規定(2006.1.12)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6.12.20修訂)拖拉機駕駛培訓管理辦法(2004.8.15)拖拉機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2004.9.21)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於來往香港、澳門公路貨運企業及其車輛和駕駛員的管理辦法(2004.8.27)臨時入境機動車和駕駛人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