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用問題版)(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用問題版)(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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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用問題版)》,是2024年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圖書,由法律出版社法律套用中心編著。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實用問題版)》
  • 作者:法律出版社法律套用中心
  • 出版時間:2024年1月
  • 出版社:法律出版社
  • ISBN:9787519781569
  • 裝幀:平裝
內容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帶著問題學習法律,以法律解決實務問題。本書由四部分組成: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文本,並對重點條文進行註解;二是與該法相關的實用問答,幫助讀者更直觀、通俗地了解法律規定,解答法律問題;三是配套規定的文本(電子版的形式);四是常用的法律文書範本、典型案例。讓讀者既能看到法律規定,又能更快地、直接地找到問題的答案和處理法律事務的實用工具。
此次為根據民法典物權編、總則編、契約編通則部分等配套司法解釋進行增補再版。

圖書目錄

第一編 總則
  第一章 基本規定
  第二章 自然人
第一節 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節 監護
第三節 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
第四節 個體工商戶和農村承包經營戶
  第三章 法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營利法人
第三節 非營利法人
第四節 特別法人
  第四章 非法人組織
  第五章 民事權利
  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意思表示
第三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四節 民事法律行為的附條件和附期限
  第七章 代理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委託代理
第三節 代理終止
  第八章 民事責任
  第九章 訴訟時效
  第十章 期間計算
第二編 物權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第一節 不動產登記
第二節 動產交付
第三節 其他規定
  第三章 物權的保護
 第二分編 所有權
  第四章 一般規定
  第五章 國家所有權和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
  第六章 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第七章 相鄰關係
  第八章 共有
  第九章 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第三分編 用益物權
  第十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一章 土地承包經營權
  第十二章 建設用地使用權
  第十三章 宅基地使用權
  第十四章 居住權
  第十五章 地役權
 第四分編 擔保物權
  第十六章 一般規定
  第十七章 抵押權
第一節 一般抵押權
第二節 最高額抵押權
  第十八章 質權
第一節 動產質權
第二節 權利質權
  第十九章 留置權
 第五分編 占有
  第二十章 占有
第三編 契約
 第一分編 通則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契約的訂立
  第三章 契約的效力
  第四章 契約的履行
  第五章 契約的保全
  第六章 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第七章 契約的權利義務終止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分編 典型契約
  第九章 買賣契約
  第十章 供用電、水、氣、熱力契約
  第十一章 贈與契約
  第十二章 借款契約
  第十三章 保證契約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保證責任
  第十四章 租賃契約
  第十五章 融資租賃契約
  第十六章 保理契約
  第十七章 承攬契約
  第十八章 建設工程契約
  第十九章 運輸契約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客運契約
第三節 貨運契約
第四節 多式聯運契約
  第二十章 技術契約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技術開發契約
第三節 技術轉讓契約和技術許可契約
第四節 技術諮詢契約和技術服務契約
  第二十一章 保管契約
  第二十二章 倉儲契約
  第二十三章 委託契約
  第二十四章 物業服務契約
  第二十五章 行紀契約
  第二十六章 中介契約
  第二十七章 合夥契約
 第三分編 準契約
  第二十八章 無因管理
  第二十九章 不當得利
第四編 人格權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第三章 姓名權和名稱權
  第四章 肖像權
  第五章 名譽權和榮譽權
  第六章 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第五編 婚姻家庭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結婚
  第三章 家庭關係
第一節 夫妻關係
第二節 父母子女關係和其他近親屬關係
  第四章 離婚
  第五章 收養
第一節 收養關係的成立
第二節 收養的效力
第三節 收養關係的解除
第六編 繼承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法定繼承
  第三章 遺囑繼承和遺贈
  第四章 遺產的處理
第七編 侵權責任
  第一章 一般規定
  第二章 損害賠償
  第三章 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第四章 產品責任
  第五章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第六章 醫療損害責任
  第七章 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第八章 高度危險責任
  第九章 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第十章 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附 則
實用問題
第一編 總則
 一、自然人
1.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從何時開始?
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從事的哪些行為有效?
3.哪些單位和人員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監護人資格?
4.監護人不履行監護職責,是否要承擔民事責任?
5.被宣告死亡人還存活,其所為法律行為是否有效?
6.死亡宣告被撤銷後有何法律效力?
 二、法人和非法人組織
7.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與法人是何種關係?
8.法人對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嗎?
9.什麼情形下可以撤銷營利法人權力機構、執行機構的決議?
 三、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10.民事法律行為無效、被撤銷或者確定不發生效力有何法律後果?
11.第三人相信無權代理人具有代理權,該代理行為是否有效?
 四、民事權利和責任
12.善意受益人應返還的不當利益如何確定?
13.著作權人享有哪些具體權利?
14.專利權人享有哪些具體權利?
15.商標專用權人享有哪些具體權利?
16.因正當防衛致人損害,行為人是否承擔民事責任?
 五、訴訟時效
17.普通訴訟時效期間有多長?
18.訴訟時效期間已過,一方自願履行後要求返還,法律是否支持?
19.導致訴訟時效中止的事由有哪些?
20.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損害賠償請求權的訴訟時效期間從何時起算?
第二編 物權
 一、一般規定
1.什麼是物?什麼是物權?
2.什麼是動產?什麼是不動產?
3.什麼是孳息?生活中常見的孳息有哪些?
4.物的孳息應歸誰所有?
5.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為什麼需要交付?
 二、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
6.不動產一定要登記嗎?不登記會有什麼後果?
7.開發商“一房二賣”,購房者該怎么維權?
8.幾個人按份共有的房產,怎么申請不動產登記?
9.因繼承、接受遺贈取得的不動產,該怎么申請登記?
 三、所有權一般規定
10.所有權人可以對自己所有之物行使哪些權利?
11.什麼是徵收?什麼情況下國家可以徵收個人的不動產?
12.什麼是公共利益?哪些情形屬於公共利益?
13.什麼是徵用?什麼情形下國家可以徵用單位和個人的財產?
 四、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14.什麼是業主的建築物區分所有權?
15.小區業主對自己房子的專有部分享有哪些權利?
16.小區電梯、樓房外牆的廣告收入歸誰所有?
17.小區內的車庫、車位歸誰所有?應如何使用?
18.對於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業主可以不遵守嗎?
 五、相鄰關係
19.什麼是相鄰關係?應該如何處理相鄰關係?
20.房主需要在鄰居建築物下安設管道,鄰居不同意怎么辦?
 六、共有
21.共有人如何管理共有財產?
22.共有財產怎么分割?如果無法分割怎么辦?
 七、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
23.什麼是善意取得制度?不動產適用善意取得制度嗎?
24.拾得人是否可以私吞遺失物?
 八、用益物權
2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需要遵循哪些條件?
26.宅基地使用權可否轉讓給城鎮居民?
27.什麼是居住權,有什麼重要意義?
28.居住權怎么設立?
29.土地承包經營權和建設用地使用權抵押的,實現抵押權時,地役權是否一併轉讓?
 九、擔保物權
30.什麼是擔保物權?
31.擔保契約無效,擔保人是否承擔責任?
.擔保財產滅失,擔保物權人能否就所獲賠償金優先受償?
33.為確保債權到期履行而設立了兩個以上擔保物權,如何實現這些擔保物權?
34.什麼是抵押權?
35.抵押人的行為可能或者已經致抵押物價值減損,抵押權人如何維權?
36.債務人到期不能履行債務,債權人如何實現抵押權?
37.同一財產既設立抵押權又設立質權的,怎樣確定清償順序?
38.抵押財產變價不足債權數額的,該怎么辦?
39.什麼是質權?質權契約一般應包括哪些條款?
40.什麼是權利質權?債務人的哪些權利可以出質給債權人?
41.抵押權與質押權有何區別、聯繫?
42.留置權人喪失對財物的占有,還能享有留置權嗎?
 十、占有
43.什麼是占有?如何區分善意占有與惡意占有?
44.善意占有人是否有權向權利人要求支付必要費用?
45.占有物損毀、滅失的,占有人應承擔哪些責任?
第三編 契約
 一、一般規定
1.當事人對契約條款的理解有爭議時怎么辦?
2.採用兩種以上文字訂立的契約文本,如何推定各文本使用的詞句含義?
 二、契約的訂立
3.當事人訂立契約可以採用哪些形式?
4.契約的內容一般包括哪些條款?
5.什麼是要約?要約什麼時候生效?
6.什麼是要約邀請?
7.什麼是承諾?承諾應當以什麼方式作出、在什麼期限內到達要約人?
8.當事人採用契約書、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契約時,契約分別於什麼時間成立?
9.什麼是預約契約?
10.什麼是格式條款?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
 三、契約的效力
11.依法成立的契約什麼時候生效?契約應當辦理批准等手續的有哪些注意事項?
1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許可權訂立的契約有效嗎?
13.當事人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契約有效嗎?
14.契約中的哪些免責條款無效?
15.契約不生效、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情形下,影響契約中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效力嗎?
 四、契約的履行
16.當事人在契約中就質量、價款或者報酬、履行地點等內容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怎么辦?
17.契約約定向第三人履行債務的,請求權由誰行使?
18.什麼情況下第三人有權向債權人代位履行債務?
19.當事人互負債務應當如何履行?
20.情勢變更原則是什麼?
 五、契約的變更和轉讓
21.債權人轉讓債權需要通知債務人嗎?
22.債權轉讓後,債務人可否對受讓人主張對原債權人的抗辯權?
23.債權人可以請求加入債務的第三人承擔債務嗎?
 六、契約的權利義務終止
24.債務人對同一債權人負擔的數項債務種類相同時,債的清償抵充順序如何確定?
25.費用、利息和主債務的抵充順序如何確定?
26.法定解除契約的情形包括哪些?
27.契約雙方互負債務的,是否可以抵銷?
28.如何把握《民法典》契約編中的提存制度?
 七、違約責任
29.約定的違約金低於或者高於造成的損失,可以請求調整嗎?
30.當事人既約定違約金又約定定金的,如何處理?
31.因第三人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由誰承擔違約責任?
 八、買賣契約
.買賣契約是什麼?買賣契約應包含哪些條款?
33.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由誰承擔?
34.標的物為數物的,其中一物不符契約定,買受人可以就數物解除契約嗎?
35.招標投標買賣和拍賣的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如何確定?
 九、贈與契約
36.贈與人可以隨意撤銷贈與嗎?
37.贈與的財產有瑕疵的,贈與人應當承擔責任嗎?
 十、借款契約
38.借款契約應包含哪些內容?
39.如果發現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貸款人可以採取哪些措施?
40.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的,應承擔什麼責任?
41.借款契約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如何處理?
 十一、保證契約
42.保證契約是什麼?
43.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如何確定?
44.什麼情況下保證人可以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45.債權轉讓是否對保證人發生效力?
46.兩個以上保證人如何確定保證份額?
 十二、租賃契約
47.租賃契約是什麼?租賃契約包含哪些條款?
48.《民法典》對轉租是怎么規定的?
49.租賃期限內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誰所有?
50.“買賣不破租賃”指的是什麼?
51.房屋承租人什麼情況下可以行使優先購買權?
52.因不可歸責於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賃物發生毀損、滅失的,承租人的請求權如何行使?
 十三、融資租賃契約
53.融資租賃契約是什麼?融資租賃契約包含哪些條款?
54.出租人在任何情況下都能免除對租賃物的質量瑕疵擔保責任嗎?
55.租賃期限內發生租賃物毀損、滅失的,出租人還有權請求承租人支付租金嗎?
56.融資租賃契約無效時租賃物的歸屬如何確定?
 十四、保理契約
57.保理契約是什麼?保理契約一般包含哪些條款?
58.保理人向應收賬款債務人發出應收賬款轉讓通知時應當附什麼手續?
59.《民法典》關於有追索權保理和無追索權保理分別是怎么規定的?
 十五、承攬契約
60.承攬契約是什麼?承攬契約一般包含哪些條款?
61.承攬人可以將承攬工作交給第三人完成嗎?
62.定作人中途變更承攬工作的要求,需要承擔什麼責任?
 十六、建設工程契約
63.施工契約一般包含哪些條款?
64.因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建設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由誰承擔責任?
 十七、運輸契約
65.運輸契約的旅客、託運人或者收貨人負有什麼義務?
66.實名制客運契約的旅客丟失客票,承運人還能再次收取票款或者其他不合理費用嗎?
67.關於貨運契約的提貨有什麼規定?
68.承運人需要對運輸過程中貨物的毀損、滅失承擔賠償責任嗎?
69.當有兩個以上承運人以同一運輸方式聯運時,如何確定責任承擔?
 十八、技術契約
70.技術契約是什麼?技術契約一般包含哪些條款?
71.技術轉讓契約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存在哪些類型?
72.技術許可契約是什麼?包含哪些內容?存在哪些類型?
 十九、保管契約
73.保管契約是什麼?將物品暫存到商店是保管嗎?
74.保管人可以將保管物轉交第三人保管嗎?
75.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毀損、滅失的,保管人應當承擔責任嗎?
 二十、倉儲契約
76.倉儲契約是什麼?倉儲契約何時成立?
77.倉單的轉讓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78.倉儲物有變質或者其他損壞,危及其他倉儲物的安全和正常保管的,保管人應採取哪些措施?
79.保管人需要對倉儲物毀損、滅失承擔責任嗎?
 二十一、委託契約
80.受託人可以轉委託嗎?
81.受託人承擔賠償損失的範圍如何確定?
82.兩個以上的受託人共同處理委託事務的,如何承擔責任?
83.因受託人死亡等原因致使委託契約終止,其繼承人等負有哪些義務?
 二十二、物業服務契約
84.物業服務契約是什麼?物業服務契約一般包含哪些內容?
85.前期物業服務契約等對業主具有法律約束力嗎?
86.物業服務人可以轉委託嗎?
87.什麼情況下會形成不定期物業服務契約?
 二十三、行紀契約
88.行紀契約是什麼?
89.行紀人與第三人訂立契約的,由誰直接對契約享有權利承擔義務?
 二十四、中介契約
90.中介人如實報告的義務是什麼?中介人違反如實報告義務會導致什麼後果?
91.中介人未促成契約成立的,中介人可以請求委託人支付必要費用嗎?
92.委託人的什麼行為屬於“跳單”?
 二十五、無因管理、不當得利
93.無因管理應當滿足什麼要件?無因管理的管理人享有哪些權利?
94.管理人管理事務不屬於無因管理情形,可以請求受益人償還必要費用和損失補償嗎?
95.善意得利人返還義務的免除有哪些適用條件?
第四編 人格權
 一、一般規定
1.人格權是什麼?
2.死者的人格利益還受法律保護嗎?
3.人格權受到侵害的受害人行使請求權適用訴訟時效的規定嗎?
4.在人格權侵權案件中,請求違約責任和請求精神損害賠償有衝突嗎?
5.認定行為人承擔侵害人格權的民事責任時應考慮哪些因素?
6.身份權利的保護適用《民法典》人格權編的規定嗎?
 二、生命權、身體權和健康權
7.生命權是什麼?
8.身體權是什麼?
9.健康權是什麼?
10.買賣人體器官、人體組織等的行為有效嗎?
11.進行人體臨床試驗需滿足哪些條件?
 三、姓名權和名稱權
12.法人、非法人組織的名稱權是什麼?
13.網名受到侵害可以要求保護嗎?
 四、肖像權
14.自然人的肖像權是什麼?
15.什麼情況下使用肖像可以不經肖像權人同意?
16.自然人的聲音受法律保護嗎?
 五、名譽權和榮譽權
17.民事主體的名譽權是什麼?
18.新聞報導影響名譽權可以完全免責嗎?
19.如何認定文學或藝術作品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名譽權?
20.民事主體發現自己的信用評價不當有權提出異議嗎?
21.民事主體的榮譽權是什麼?
 六、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
22.自然人的隱私權是什麼?
23.哪些行為被《民法典》規定為侵犯隱私權的行為?
24.自然人的個人信息指什麼?
25.發現自己的個人信息有錯誤該怎么辦?
第五編 婚姻家庭
 一、一般規定
1.父母能夠干涉自己子女的婚姻嗎?
2.為法律所禁止的重婚行為具體如何界定?
3.什麼是家庭暴力?
4.對家庭暴力的受害者有哪些救助措施?
5.什麼情況下可以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二、結婚
6.婚姻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7.什麼情況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婚姻?
8.受脅迫結婚後,受脅迫的一方應該怎么辦?
9.婚姻被認定為無效或者被撤銷會產生什麼樣的法律後果?
 三、家庭關係
10.夫妻雙方相互扶養的義務指的是什麼?
11.妻子失去勞動能力,而丈夫拒絕扶養,妻子該如何尋求救濟?
12.哪些財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3.哪些財產屬於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14.丈夫因車禍而獲得的殘疾人生活補助費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15.分居期間夫妻一方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嗎?
16.夫妻一方以自己名義舉債,一定為夫妻共同債務嗎?
17.約定夫妻財產“AA制”後,就不需要對對方的債務負責了嗎?
18.放棄繼承權的子女,可以免除贍養父母的義務嗎?
19.父親或者母親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確認或者否認親子關係嗎?
20.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孫子女、外孫子女之間有撫養和贍養的義務嗎?
 四、離婚
21.《民法典》新設立的“離婚冷靜期制度”是怎么回事?
22.離婚時,哪些家庭暴力的證據會被人民法院認可?
23.如何計算“分居”2年的時間?
24.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有什麼特殊規定?
25.離婚後子女應該歸誰撫養?
26.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一方應當如何承擔撫養費?
27.子女撫養費在什麼條件下可要求變更?
28.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有權探望嗎?
29.離婚時雙方都要房子怎么辦?
30.男女雙方解除同居關係後,如何處理同居期間的財產和債務?
31.離婚時夫妻在有限公司的出資怎么分割?
.離婚時一方生活有困難能夠要求另一方幫助嗎?
33.離婚損害賠償可以在離婚後提出嗎?
34.離婚雙方都有過錯時,過錯小的一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嗎?
35.離婚時夫妻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情形的另一方應該怎么辦?
 五、收養
36.哪些未成年人可以被收養?
37.通常情況下收養人應具備哪些條件?
38.收養三代以內旁系同輩血親的子女可以享有哪些寬鬆條件?
39.無配偶者收養異性子女的有什麼限制條件?
40.繼父母收養繼子女的有什麼特殊規定?
41.收養關係應由哪個部門登記?收養評估應當由哪個部門作出?
42.什麼情況下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有優先撫養的權利?
43.收養關係成立後養子女與養父母、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的權利義務將發生什麼變化?
44.被收養人尚未成年可以解除收養關係嗎?
45.收養人有虐待未成年養子女的行為,送養人可以要求解除收養關係嗎?
46.養子女成年後與養父母關係惡化可以解除收養關係嗎?
47.當事人協定解除收養關係的還需要辦理登記手續嗎?
48.收養關係解除後養子女與養父母、生父母及其他近親屬的權利義務關係會有什麼變化?
49.收養關係解除後養父母還可以向成年養子女要求生活費嗎?
50.養父母在什麼情況下可以要求養子女或者生父母補償撫養費?
第六編 繼承
 一、一般規定
1.繼承這個法律行為從什麼時候開始?
2.難以確定相互有繼承關係的數人在同一事件中的死亡時間怎么辦?
3.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還健在,子女有權要求繼承遺產嗎?
4.繼承開始後法定繼承、遺囑繼承和遺贈扶養協定的辦理順序如何?
5.繼承人如果放棄繼承需要在什麼時候提出?
6.繼承人的哪些行為可能導致其喪失繼承權?
7.《民法典》設立的對繼承人的“寬恕制度”指什麼?
 二、法定繼承
8.法定繼承人繼承遺產的順序是什麼?
9.繼父母子女之間互有繼承權嗎?
10.代位繼承是怎么一回事?
11.喪偶兒媳或者女婿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成為公婆、岳父母的第一順序繼承人?
12.法定遺產繼承份額如何確定?
 三、遺囑繼承和遺贈
13.遺囑繼承和遺贈有什麼區別?
14.當事人準備自書遺囑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5.代書遺囑上立遺囑人需要簽字嗎?
16.列印遺囑是否有效?
17.以錄音錄像形式立的遺囑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18.法律關於口頭遺囑是如何規定的?
19.辦理遺囑公證時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20.哪些人不能作為遺囑見證人?
21.遺囑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份額嗎?
22.公證遺囑效力優先嗎?
 四、遺產的處理
23.遺產管理人需要履行哪些職責?
24.有遺囑的情況下還會發生法定繼承嗎?
25.遺產分割時需要為胎兒保留份額嗎?
26.夫妻一方死亡後另一方再婚時有權處分所繼承的遺產嗎?
27.如果被扶養人生前處分遺贈扶養協定中約定的財產,應該怎么辦?
28.遺贈扶養協定簽訂後能否反悔?
29.分割遺產時應當先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嗎?
30.繼承人繼承遺產後需要無限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嗎?
第七編 侵權責任
 一、一般規定
1.通常情況下,侵權行為的構成需要滿足哪些要件?
2.侵權案件中是不是都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
3.在侵權案件中教唆行為如何認定?
4.在有多個侵權人的情況下,侵權責任如何劃分和承擔?
5.侵權行為是因為第三人的過錯造成的如何處理?
 二、損害賠償
6.侵權人侵害行為造成他人身體受傷或死亡的要承擔怎樣的侵權責任?
7.哪些人身權益受到侵害時可以請求賠償精神損害?
 三、責任主體的特殊規定
8.精神病人發病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如何承擔賠償責任?
9.醉酒的情形下致人損害的如何承擔責任?
10.突發疾病失去意識而導致他人損害的是否要承擔責任?
11.勞務派遣的員工因工作造成他人損害的應該如何擔責?
12.網路服務供應商對其用戶的侵權行為是否要承擔責任?
13.在商場、飯店等經營場所受傷時能否要求該場所承擔賠償責任?
 四、產品責任
14.生產廠家的“一經售出,概不負責”說法有法律效力嗎?
15.生產者和銷售者就產品缺陷導致的損害在承擔責任時相互推諉,對此受侵害人應該找誰賠償?
16.出售商品時商家附贈的贈品致人損害的,商家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17.如何認定產品存在缺陷?
18.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而致人傷害的,消費者是否可以請求懲罰性賠償?
 五、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
19.機動車與行人發生的交通事故中,何種情形下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免責?
20.在完全因為受害人的過錯造成的機動車交通事故中,機動車駕駛人是否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21.將機動車出租、出借給他人使用時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車主是否無須承擔責任?
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後,參保車輛的賠付順序是什麼?
23.被盜竊車輛發生機動車交通事故的,被盜車的車主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六、醫療損害責任
24.《民法典》中醫療機構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情形有哪些?
25.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認定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存在過錯?
26.醫療美容損害責任糾紛如何適用法律規定?
27.患者簽署了知情同意書是否意味著醫院能夠當然免除責任?
28.患者在手術中因醫務人員過錯致其死亡,誰來承擔責任?
 七、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責任
29.破壞生態環境承擔侵權責任需滿足哪些條件?
30.當環境污染侵權主體為多人時,其責任承擔如何分配?
31.《民法典》中生態環境修復費用如何確定?
.因為他人的過錯導致的污染,排污者是否要承擔責任?
 八、高度危險責任
33.什麼是高度危險責任?高度危險責任有什麼特點?
34.民用無人飛機失控導致路人受到傷害,責任該怎么承擔?
35.乘客擅自跳入捷運隧道被撞身亡,捷運公司需要承擔責任嗎?
 九、飼養動物損害責任
36.飼養動物致人損害的,責任怎么承擔?
37.故意挑逗沒有拴狗繩的狗導致被咬傷,狗主人可以免責嗎?
38.飼養烈性犬等危險動物致人損傷的,如何承擔侵權責任?
39.動物園的動物致人損害的,該由誰承擔責任?
40.遊客擅自進入動物園的動物飼養區域而受到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41.動物被飼養人遺棄的,在遺棄期間造成他人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42.拴著的狗咬人致傷的,狗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是否要承擔責任?
 十、建築物和物件損害責任
43.被高樓上墜落或者拋擲的物品砸傷的,如何請求損害賠償?
44.小區發生高空拋物砸傷人又無法確定具體行為人,同樓居民該如何自證清白?
45.高空拋物傷人,物業公司有責任嗎?
46.地面施工沒有相關標識致人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47.行人踩到窨井蓋掉進下水道受傷害,由誰承擔責任?
48.地面施工時設定了相關警示標識但仍然導致損害的,如何承擔責任?
49.道路邊的樹木折斷或果實掉落致人損害的,由誰承擔責任?
50.因在道路上堆放物品導致交通事故的,由誰承擔責任?
附 則
1.《民法典》上的“以上”“以下”“超過”等如何理解?
2.《民法典》施行後相關的法律、司法解釋如何適用?
文書範本
1.借款契約
2.抵押契約
3.動產質押契約
4.房屋租賃契約範本
5.離婚協定書(一般範本)
6.夫妻分居協定書(一般範本)
7.婚前財產協定書
8.放棄繼承權聲明書
9.贍養繼承協定書
10.遺產分配協定書
11.自書遺囑
12.遺贈撫養協定
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一批)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人民法院貫徹實施民法典典型案例(第二批)
最高人民法院發布9起民法典頒布後人格權司法保護典型民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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