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

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隸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是其下轄的一個司局單位,正廳級。

2019年1月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了內設機構改革設定方案,撤銷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公訴廳
  • 類別:司局單位,正廳級
  • 隸屬: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檢察院
  • 職能:承辦應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起訴
職能,領導,

職能

負責對全國刑事犯罪案件(包括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偵查的貪污賄賂、國家工作人員瀆職等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抗訴工作的指導;負責對人民法院刑事審判活動實行監督工作的指導;承辦應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抗訴的案件,對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及最高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刑事案件,出庭履行職務;承辦下級人民檢察院起訴檢察部門工作中疑難問題的請示;指導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審查起訴、出庭公訴工作及相關工作;研究起訴檢察業務規範化建設,制定有關規定。 下設辦公室、公訴一處、公訴二處、公訴三處、抗訴處。

領導

廳?長:彭東
副廳長: 王軍 聶建華 黃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