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

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中華人民共和國為起訴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而臨時成立的法律監督組織。1980年9月29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決定,成立最高人民檢察院特別檢察廳,對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案進行檢察起訴。任命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黃火青兼特別檢察廳廳長,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喻屏、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副主任史進前為副廳長,馬純一等21人為檢察員。1980年11月5日,特別檢察廳向特別法庭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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