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於2018年3月11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
- 制定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 公布日期: 2018/3/11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於2018年3月11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於2018年3月11日由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修訂信息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1全文內容第三十二條 憲法序言第七自然...
2018年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全文如下: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第三十二條 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憲法內容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 1982年12月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公告公布施行 根據1988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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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和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修正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百四十一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旗是...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將憲法第七十九條第三款“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修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憲法相關法 1.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 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組織法 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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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2004年3月14日通過。2005年收入中央文獻出版社出版的《十六大以來重要文獻選編》(上)。《憲法修正案》對憲法相關條文修正的情況作了說明,涉及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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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經投票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憲法是國家的根本法,是治國安邦的總章程,是黨和人民意志的集中體現。現行憲法頒布以來,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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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
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004年3月14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88年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3年3月2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1999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04年3月14日)反分裂國家法...
(六)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次會議通過)二、憲法宣誓誓詞(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2018年2月24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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