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冰島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是由冰島在1971年12月08日,於哥本哈根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71年12月08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哥本哈根
中國政府重申: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冰島政府注意到中國政府的這一聲明。
冰島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為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
中、冰兩國政府商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根據國際慣例,在各自首都為對方的建館及其執行任務提供一切必要的協助。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冰島共和國駐
丹麥大使丹麥大使
岳良西古多·比約納森
(簽字)(簽字)
一九七一年十二月八日於哥本哈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