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聯合公報是由緬甸在1975年11月15日,於北京簽定的條約。

基本介紹

  • 條約分類:外交
  • 簽訂日期:1975年11月15日
  • 生效日期:1975年11月15日
  • 時效性:現行有效
  • 條約種類:聯合公報
  • 簽訂地點:北京
  (簽訂日期1975年11月15日
生效日期1975年11月15日)
一、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朱德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的邀請,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總統吳奈溫於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一日至十五日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了正式友好訪問。
二、陪同吳奈溫總統進行訪問的有國務委員會委員貌貌博士,國務委員會委員吳吞林,外交部長吳拉蓬,國防部副部長覺廷準將和緬甸政府其他官員。
三、吳奈溫總統及其隨行人員受到了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的熱烈歡迎和親切接待,這反映了兩國人民之間親密的“胞波”情誼。總統對在這次非常令人難忘的訪問中他和他的隨行人員所受到的熱烈歡迎和款待向中國人民和中國政府表示深切的感謝。
四、毛澤東主席會見了吳奈溫總統,並同他進行了親切友好的談話。
五、鄧小平副總理和吳奈溫總統就進一步發展中緬兩國之間的友好關係和共同關心的國際問題進行了會談,會談是在誠摯、友好和互相諒解的氣氛中進行的。
中國方面參加會談的有:外交部長喬冠華,副部長韓念龍,司長沈平、朱傳賢,副司長程瑞聲、劉華,中國駐緬甸大使葉成章。
緬甸方面參加會談的有:國務委員會委員貌貌博士,國務委員會委員吳吞林,外交部長吳拉蓬,國防部副部長覺廷準將,總統辦公廳主任吳塔吞,外交部司長吳貌貌基,緬甸駐中國大使德欽千吞。
六、雙方回顧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聯邦社會主義共和國之間的關係。兩國自古以來就是友好的鄰邦,兩國人民之間有著深厚的傳統友誼。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和緬甸建立外交關係後,兩國關係繼續不斷地深入發展。
一九五四年,兩國共同倡導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作為兩國關係的準則,並一致認為中國和緬甸應保持密切的聯繫,進一步加強兩國之間的友好合作。一九五五年,在萬隆會議上,兩國緊密合作,使五項原則在更廣泛的基礎上得到了確認。一九六0年,兩國通過友好協商解決了邊界問題,簽訂了邊界條約。這不僅進一步促進了兩國間的友好關係,並且為國與國之間解決邊界問題樹立了良好的範例。此後,兩國領導人和代表團的互訪更為頻繁,兩國關係更為密切。雙方對兩國關係的發展表示滿意。
七、雙方重申對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的堅定信念,並一致認為在五項原則的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兩國關係是符合兩國人民的願望的。
八、雙方保證互不侵犯,不參加針對對方的任何軍事聯盟。他們並同意通過和平談判解決彼此間可能出現的任何分歧。
九、雙方表示真誠希望在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等領域內加強友好往來,發展互利的合作。雙方回顧了兩國的貿易關係和經濟技術合作。他們滿意地注意到中緬經濟技術合作協定的執行情況,並同意繼續加強和發展這種合作。兩國政府認為,兩國貿易關係有著廣闊的進一步發展的餘地,並同意擴大貿易交往。
十、雙方回顧了總的國際形勢,特別是東南亞的事態發展。
雙方注意到當前國際形勢正朝著有利於世界人民的方向發展,主要建立在殖民主義、帝國主義和霸權主義基礎上的舊的國際秩序繼續瓦解。廣大開發中國家日益覺醒和壯大,他們為維護民族獨立、捍衛國家主權、發展民族經濟、保衛本國資源進行了不懈的鬥爭。雙方表示同情和支持他們所進行的正義鬥爭。
雙方指出,東南亞的形勢發生了令人十分鼓舞的重大變化。雙方熱烈祝賀印度支那各國人民所取得的具有歷史意義的偉大勝利。雙方高興地看到,東南亞其他各國人民維護獨立和主權的鬥爭,也取得了新的進展。關於在東南亞建立和平中立和自由地區的積極主張在國際上獲得了廣泛的支持。
十一、雙方重申,各國人民有權根據自己的民族需要和願望自由選擇自己的政治、經濟、社會制度,而不應受到外來干涉。雙方同意為捍衛這些原則而繼續合作。雙方反對任何國家或國家集團在世界的任何地區建立霸權和勢力範圍的圖謀。
十二、雙方滿意地指出,吳奈溫總統這次對中國的友好訪問,為進一步加強中緬兩國的友好關係作出了重要的貢獻。雙方相信,中緬兩國人民將世世代代友好下去。
十三、吳奈溫總統邀請中國領導人在對雙方方便的時間訪問緬甸,中國方面愉快地接受了這項邀請。
一九七五年十一月十五日於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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