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城鄉規劃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城鄉規劃法律、法規、規章及政策,研究制定全市城鄉規劃管理工作的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等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山市城鄉規劃局
  • 地區:中山市
  • 性質:國有
  • 職能:城鄉規劃管理
主要職能,現任領導,內設機構,

主要職能

(二)組織編制全市城市總體規劃,指導各建制鎮編制城鎮總體規劃,組織審查各建制鎮的城鎮總體規劃。
(三)組織、協調全市各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參與研究本市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負責制定近期建設規劃,協調城鄉規劃與年度建設計畫的銜接;負責中心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的編制和審查及各鎮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的審查工作。
(四)參與本市的各項大中型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負責全市建設項目選址和布局的規劃管理,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五)負責全市建設用地規劃管理工作。負責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的核發、延期使用及變更等審批業務。
(六)負責審批全市建設工程規劃設計方案及其工程報建,核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已審批建設工程的現場驗線和竣工驗收。
(七)負責組織全市主要交通幹線的規劃審查;審批大型的或設定在重要地區、路段的戶外廣告;負責城市景觀環境的規劃管理。
(八)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行業管理;負責全市城鄉規劃設計單位和勘察測量單位的資質管理。
(九)指導、協調各建制鎮的規劃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交辦的其它事項。

現任領導

局長:黃海波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新聞宣傳、信訪、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重要檔案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視窗”管理和業務督辦;指導、協調城建檔案館有關業務;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事項的督促落實。負責本局國有資產、財務管理及下屬單位的審計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和村鎮基礎設施配套收費工作。
(二)法制科
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市規划行政管理的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開展城鄉規劃相關法規的學習與培訓工作;負責違法建設案件定性複議工作;負責組織城鄉規劃實施的公示告知、許可聽證工作;負責各鎮區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的諮詢工作。
(三)規劃科
負責組織中心城區專項規劃不含市政專項、控制性詳細規劃和全市區域性的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查工作不含市政專項;組織火炬開發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審查;負責城市規劃設計市場的行業管理和城市規劃設計單位的資質管理;負責中心城區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和監督規劃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鎮區開展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的保護和監督規劃管理工作。
(四)市政科
負責組織全市市政專項規劃的編制、審查及上報工作;負責組織村鎮一類市政工程方案審查。
(五)技術科
承擔組織市政府委託的城市規劃發展、城市設計等城市發展戰略研究工作;負責組織全市總體規劃(含近期建設規劃)的編制、審查和上報工作;負責全市專項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上報工作;負責組織村、鎮總體規劃(含近期建設規劃)的審查;負責組織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設計方案審查;負責組織規範全局技術管理要求,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負責規劃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及規劃成果含草案信息的入庫管理工作。
(六)綜合業務科
負責規劃管理業務的綜合協調和統計數據收集、管理工作;協調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負責本市勘察測量單位的資質管理。
(七)村鎮一科
負責三角、民眾、南朗、三鄉、坦洲、板芙、神灣、沙溪、大涌鎮的規劃管理業務,指導建制鎮控制性詳細規劃、村莊規劃的編制,協調各鎮之間的規劃工作;負責建制鎮控制性詳細規劃的審查;負責核發建制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負責核發村鎮一類建設工程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負責村鎮一類建設工程規劃驗收管理;負責監督指導村鎮二類建設工程規劃管理;負責組織轄區內一類建設工程違法建設案件定性工作;參與村鎮一類市政工程方案審查。
(八)村鎮二科
負責小欖、古鎮、橫欄、東升、黃圃、東鳳、南頭、阜沙、港口鎮的規劃管理業務。具體職責與村鎮一科相同。
(九)人事科
負責局機關幹部及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資格評聘、離退休人員服務和黨群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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