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劃型標準依照國際慣例引入微型企業概念,同時對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小企業劃型標準
- 外文名:Small and medium-sized enterprises (smes) type standard
- 時間:2010年8月6日
- 對象:工信部中小企業
概述
現行標準
現行標準規定,住宿和餐飲業的中小型企業職工人數在800人以下,或銷售額1.5億元以下,其中,中型企業須同時滿足職工人數400人及以上、銷售額3000萬元及以上的標準,其餘為小型企業。
目前的服務業領域,很多企業的人數低於300人,只夠小企業標準,但是銷售額卻高於3000萬元,達到中型企業,甚至大企業的標準。這首先給統計工作帶來了很大的困難。湖南統計局服務業統計調查處副處長張雍雍說:“這樣的企業到底進入哪個層次?企業當然希望被統計進入小企業,但實際上他們效益很好,不存在融資等困難。”
按照現行標準進行統計經常出現混亂的情況,上報到中央的中小企業數據,一個部委一個樣,不利於國家制定扶持政策。問題集中體現在工業企業標準劃分上。按照現行規定,工業類中小企業的劃分以“二三四”指標為準,即企業職工人數2000人以下,銷售額3億元以下,資產總額4億元以下。
這一標準與經濟已開發國家相比明顯寬泛,我國小企業的定義比較接近國際上中小企業的規定,而我國的中型企業,在國外都被劃為大型企業。由於劃分標準不清,無法區別對待,使政策執行力度大打折扣,真正需要資金的企業往往無法得到滿足。從數據上看,50%的銀行貸款流向了中小企業,而實際上,數量占到70%以上的小企業卻得不到貸款,最需要扶持的主體被邊緣化了。
修改進程
標準亮點
這次對以往劃分過於寬泛的工業類企業進行了細化,對其中包括裝備製造、電子信息、軟體服務在內的9個重點行業的企業進行標準細分。劃分標準的評價值也將會重新調整,目前是按照企業職工人數、銷售額和資產總額三個維度來確定的,而新標準中的職工人數和資產總額兩項指標有可能調低,銷售額會適當提高,這些都符合中小企業產值大、資產小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