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印發辦法,於2023年11月修訂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
- 頒布時間:2017年7月21日
- 實施時間:2017年7月21日
- 發布單位:財政部
《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印發辦法,於2023年11月修訂印發。
《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是財政部印發辦法,於2023年11月修訂印發。印發信息關於印發《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17〕114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是指省級財政設立,主要用於激勵引導各地保障基層“三保”等必要支出需求、改善財力情況、提高縣級財政管理績效的一般性轉移支付資金,不規定具體用途,由各地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統籌安排使用...
第五條 縣級財政部門負責管理、安排和使用本地區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堅持把“三保”放在財政支出的優先位置,科學統籌自有財力和上級轉移支付,全面落實“三保”支出保障責任。第三章 補助對象、範圍和分配辦法 第六條...
(以下簡稱“三保”)的能力,保障縣級政府實施公共管理、提供基本公共服務以及落實國家和省級民生政策的基本財力需要,強化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根據《中央財政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管理辦法》,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財政部統一制定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的國家保障範圍和標準,要逐步加大獎補資金支持力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和督促地方政府切實加強縣級基本財力保障工作。省級政府要逐步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加大財力調節力度,推進省直接管理縣財政改革,建立...
縣級財政要強化自我約束,科學統籌財力,規範預算管理,切實保障相關部門、鄉鎮基本運轉支出和民生政策支出。中央財政加大對地方財政的指導和幫助。 中央財政要通過“以獎代補”的方式建立激勵約束機制,根據地方工作實績實施獎勵:對縣級基本...
2.獎補結合。省級財政對存在基本財力保障缺口的縣(市、區),結合省級財力狀況和市縣財政困難程度給予補助,體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理念;對統籌區域發展工作做得好的市級財政和民生事業保障好的縣級財政,結合工作實績給予獎勵,體現政策激勵...
市級財政對縣級的監督檢查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省財政分配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和轉移支付的重要依據。 六、加大財力調節力度 (一)完善省以下財政體制。結合中央財稅體制改革進程,深入推進營改增、資源稅等稅制改革,適時調整和完善省...
一、基本目標及原則 緩解縣鄉財政困難財政激勵性轉移支付獎補辦法是省對下轉移支付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通過建立激勵約束機制,在兼顧縣級財力均衡和基本保障的同時,激勵縣鄉增加財政收入、有效控制機構人員增長和積極消化歷史欠賬。
(一)轉移支付資金管理辦法逐步規範。一是落實預算法“一般性轉移支付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的基本標準和計算方法編制”的要求,對均衡性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等一般性轉移支付逐項制定了資金管理辦法。二是制定了《中央對地方...
2010年下達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475億元,2011年增加到775億元,2012年又增加到1075億元。同時,財政部還積極開展專題調研,督導各地落實保障機制,完善保障辦法,並組織召開重點人大建議辦理座談會,與全國人大代表進行面對面的交流和...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補助資金是指中央財政安排用於補助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開展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孤兒和愛滋病病毒感染兒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資金。第三條補助資金使用和管理要堅持公開、公平...
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保障範圍和標準,強化激勵約束,切實增強縣鄉財政保障能力,改善縣級財力均衡度。 (三)健全完善轉移支付同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鈎機制。適應新型城鎮化和戶籍制度改革新形勢,進一步調整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辦法,將...
第十六條 省市兩級財政獎補資金要在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補助資金總額中單獨列示下達,縣級財政要在科目中列出保障細目。鄉鎮財政要及時將本級安排和上級下達的村級組織保障資金撥付到鄉鎮農村集體“三資”委託代理服務中心(會計委託代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