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是國務院2022年批覆設立的27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之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 屬性:2022年1月22日設立的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
發展歷程,實施方案,

發展歷程

2022年1月22日,國務院批覆在鄂爾多斯市、揚州市、鎮江市、泰州市、金華市、舟山市、馬鞍山市、宣城市、景德鎮市、上饒市、淄博市、日照市、襄陽市、韶關市、汕尾市、河源市、陽江市、清遠市、潮州市、揭陽市、雲浮市、南充市、眉山市、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寶雞市、喀什地區、阿拉山口市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名稱分別為中國(城市或地區名)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具體實施方案由所在地省級人民政府分別負責印發。

實施方案

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同意在鄂爾多斯等27個城市和地區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的批覆》(國函〔2022〕8號)精神,有效推進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雲南重要講話精神,主動服務和融入面向南亞東南亞輻射中心建設,依託紅河州沿邊開放區位優勢,疊加中國(雲南)自由貿易試驗區紅河片區、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蒙自經濟技術開發區、紅河綜合保稅區、河口邊境經濟合作區(以下合稱“五區”)的政策優勢,搶抓RCEP生效帶來的發展機遇,圍繞RCEP節點城市建設,探索沿邊地區跨境電子商務制度創新、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業態創新和模式創新,構建雲南面向東協陸路跨境貿易電子商務增長極。
(二)基本原則
——探索創新、先行先試。著力在跨境服務模式、職能轉變、稅收征管、監管模式、交易方式、跨境結算等方面大膽探索創新;在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支付、物流、通關、稅收、外匯等環節互聯互通的技術標準、業務流程、監管模式等方面先行先試,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沿著RCEP的特色貿易自由化和便利化方向發展。
——重點突破、以點帶面。針對紅河州跨境電子商務帶動力強的重點領域,集中力量破解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發展難題,特別是跨區域關務和保稅物流一體化,不斷提升試點成果,建立示範推廣機制,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快速發展。
——統籌資源、協同推進。加強與周邊國家政府部門的協作配合,推動RCEP成員國各職能機構協調機制、跨區域網路交換機制和資源共享機制的建立,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物流、認證、標準、支付、監管等方面國際合作。充分發揮政府、行業、企業等各方積極性,形成加快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合力。
(三)發展目標
按照“五區聯動、複製推廣、帶動全州”的思路,以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對企業(B2B)出口為主攻方向,加快構建數字驅動、消費拉動、品牌培育、產業鏈和生態鏈完整的跨境電子商務新型貿易體系。力爭用3年左右時間,引進和培育一批跨境電子商務龍頭企業,打造2—3個產業型和功能型跨境電子商務園區,建設一批跨境電子商務邊境倉、海外倉和跨境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到2025年,培育跨境電子商務骨幹企業100家以上,實現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交易額100億元以上。
二、主要任務
(一)加快線上線下“兩大平台”建設
1.建設線上公共服務平台。依託雲南省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台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建設紅河州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地方套用平台。加快完善紅河州內跨境電子商務監管場所(園區)線上綜合服務功能,實現與海關、稅務、金融、邊檢、郵政、交通運輸、鐵路、機場等部門和單位的信息系統互通,實現企業信息多部門共享、商品信息多主體共享。推進涵蓋企業備案、通關、檢驗檢疫、結匯、退稅、安檢、身份認證等環節無紙化運作,打造“多站點融通、一站式服務”線上服務平台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雲南機場集團、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2.建設線下產業園區平台。採取“一區多園、一園多點”布局方式,依託“五區”,建設中國—東協(河口)跨境電子商務物流產業園、蒙自跨境電子商務產業園等線下產業園區,在滇南中心城市(蒙自市、箇舊市、開遠市)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物流園等功能園區,開展以網購保稅、直郵直購、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出口海外倉等多模式的跨境電子商務業務,實現河口、金水河口岸與滇南中心城市協調聯動,帶動全州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二)建立跨境電子商務“六大體系”
3.建立信息共享體系。通過雲南省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台和國際貿易“單一視窗”數據共享和匯聚,建立多位一體的跨境電子商務信息合作機制和共享體系,統一信息標準規範、信息備案認證和信息管理服務,打通“關、稅、匯、商、物、融”之間的信息壁壘,實現與跨境電子商務平台、電子商務企業、第三方支付平台、物流企業、倉儲企業等業務系統的數據對接和互聯互通,推進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共享。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4.建立高效物流體系。發揮紅河州聯結東協重要陸路通道的區位優勢,推動跨境電子商務國際物流通道建設,增強跨境電子商務進出口貨物關務物流一體化的跨境運輸能力。打造多式聯運體系,配合推進泛亞鐵路東線建設,協調增加中越米軌鐵路中亞班列運力,提升河口北站準米軌換裝能力和河口山腰鐵路線國際聯運能力。推動與越南簽訂跨境公路運輸協定,開通公路貨運班車,開展中越跨境物流直達運輸試點,全力打通“蒙自—河口—老街—河內—海防”和“蒙自—金平—萊州—奠邊府—寮國豐沙里”國際物流通道。在“五區”建設邊境倉,在越南主要城市設立海外倉,搭建以海外倉為支點的目的國配送輻射網點,將零散的國際間運輸轉換為大宗運輸,降低物流成本,縮短訂單周期,提升用戶體驗。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郵政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
5.建立電子商務信用體系。綜合政府各監管部門信用基礎數據,逐步建立跨境電子商務生產企業、平台企業、物流企業及外貿綜合服務企業等公共信用信息的歸集、披露、使用及管理機制。實行進出口信用分類監管,對信用級別較高的企業,在通關、結匯、物流倉儲和金融等方面給予更多便利和優惠支持;對信用級別較低的企業加強審核和查驗,對逃稅、制假售假、虛假貿易、服務違約、侵犯智慧財產權以及未如實申報等問題加大監管和懲處力度。
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6.建立金融服務體系。推進金融機構、非銀行支付機構、電子商務平台、外貿綜合服務企業之間業務協同,在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前提下,為具有真實交易背景的跨境電子商務交易提供線上支付結算、線上融資、線上保險等“一站式”金融服務。擴大跨境電子商務人民幣結算,推進支付機構參與跨境外匯支付業務,適當擴大支付機構跨境外匯支付和結售匯業務的範圍與額度。支持銀行機構提高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以其納稅信用為依據的授信額度,擴大信用貸款、流動資金貸款、保單融資等產品覆蓋面。支持保理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提供多種形式的應收賬款或應收票據融資服務。
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保監局,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7.建立風險防範體系。加強部門之間信息共享,全面採集申報清單、訂單、支付單、物流單以及其他業務數據,分析產品來源、產品質量、安全準入、交易、稅收等方面的重點敏感風險信息,建立風險防範事前、事中、事後監管體系,事前加強備案、三單比對和風險評估,事中加強監督抽查、符合性驗證和重大風險監測,事後加強跟蹤和質量追溯,高效評估風險、預警風險和處置風險。加強跨境智慧財產權風險防控,建立跨境電子商務智慧財產權服務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昆明海關,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8.建立統計監測體系。依託雲南省跨境電子商務線上公共服務平台統計監測系統,完善跨境電子商務統計方法,以申報清單、平台數據等為依據,對紅河州跨境電子商務商品交易、物流、通關、金融支付等數據進行匯總和分析處理,為政府監管和企業經營提供決策諮詢服務。探索建立全口徑、多方式、多維度跨境電子商務統計監測模式。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統計局、昆明海關,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三、創新舉措
(一)打造跨境電子商務核心區域
1.打造紅河州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集聚區。以“五區”為核心,重點開展網購保稅、直郵直購、企業對企業直接出口、出口海外倉等多模式的跨境電子商務業務,發展以倉儲物流、展示體驗、質量溯源、創業孵化等為主要依託的外向型產業體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2.支持傳統線下商品觸網交易。創新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模式,探索引導傳統生產企業、傳統農業企業、傳統外貿企業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構建跨境電子商務新生態。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3.推進邊民互市貿易轉型升級。依託河口、金平“網際網路+邊民互市”模式,加快推進“跨境電商+邊民互市”轉型升級,建設邊民互市一、二級市場線上平台,創新邊民互市落地加工模式,實現跨境電子商務與國內電子商務聯動發展。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二)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功能區建設
4.加快跨境電子商務配套服務建設。引進並支持國內外電子商務龍頭企業在紅河州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總部或區域性總部、結算中心、服務中心、運營中心。支持行銷推廣、平台、代理運營等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相關配套行業發展。開發紅河州地域品牌電子商務商品,推動紅河州電子商務企業協同發展。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投資促進局、省郵政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5.加快跨境電子商務基地建設。依託“五區”,全力打造集採購、冷鏈、倉儲、加工、包裝、通關、展示、交易、配送、銷售等功能於一體的供應鏈基地。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6.推動重點物流樞紐建設。實施紅河(河口)陸上邊境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項目,提高貨物集散、吞吐和運輸通達能力。爭取在紅河州符合條件的口岸設立跨境電子商務業務海關監管作業場所。推動蒙自物流樞紐重大項目建設。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昆明海關、省郵政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
(三)建設線上線下互動展示體驗中心
7.建設旅遊購物展示體驗中心。在滇南中心城市及紅河州北部的彌勒市、建水縣等遊客密集區域建設跨境電子商務線上線下互動展示體驗中心,帶動本地旅遊購物消費。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昆明海關、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四)推動跨境電子商務業態及模式創新
8.探索發展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貿易。利用RCEP成員國承諾開放金融、電信、交通、旅遊、研發等服務貿易領域的機遇,引導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圍繞“跨境電商+服務貿易”,發展網際網路金融、線上辦公、線上教育、線上問診、網上交易會等新業態新模式。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教育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文化和旅遊廳、省衛生健康委,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昆明海關、省通信管理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9.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創新。利用RCEP降低貿易壁壘、實施關稅減讓、提升清關效率等政策紅利,抓緊對跨境物流進行布局,發展邊境倉、海外倉、第三方物流、國際物流專線等模式,推進跨境電子商務物流服務創新,提高物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雲南機場集團、中國鐵路昆明局集團有限公司、省郵政管理局。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五)最佳化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環境
10.最佳化通關便利化環境。將紅河州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地方套用平台接入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平台。對跨境商品出口採取“簡化申報、清單核放、匯總統計”方式報關。鼓勵建設針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及其產品的信用體系,提升通關係統效率。
牽頭單位:昆明海關、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稅務局、省郵政管理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11.最佳化金融服務環境。加強銀行、非銀行支付機構與跨境電子商務公共服務平台對接,便利收付匯業務和監管。對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實施分類監管,鼓勵從事跨境電子商務的個人直接通過銀行辦理外匯結算。鼓勵金融機構與取得網際網路支付業務許可的支付機構為外貿企業和個人提供跨境交易人民幣結算服務。
牽頭單位: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雲南銀保監局。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2.建立產業鏈扶持政策體系。制定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專項政策,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的扶持力度,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企業、平台、綜合園區、物流配送、人才培訓、邊境倉、海外倉等建設。落實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有關稅收政策。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昆明海關、省稅務局、人民銀行昆明中心支行。
完成時限:2022年12月31日前。
13.推進雙邊(多邊)協調機制。積極主動與RCEP成員國各職能機構建立跨國協調機制,創新共創共享型跨境電子商務模式,提升執行效率,創造有利的周邊國際營商環境。
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外辦、昆明海關。
完成時限:2025年12月31日前。
(六)創新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育機制
14.加大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育力度。以市場需求為導向,支持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培訓。支持我省高校和具有資質的社會培訓機構開設跨境電子商務相關課程。分類培養一批跨境電子商務企業急需的技能型、創新型、管理型人才。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5.提升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服務水平。鼓勵經營性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參與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的開發、培養和服務,積極引進國內外高端跨境電子商務人才。建立跨境電子商務人才發展聯盟,建設開放共享的跨境電子商務人才服務平台。
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商務廳。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16.支持建立跨境電子商務“雙創”平台,鼓勵跨境電子商務領域創新創業,建設跨境電子商務“雙創”產業園,積極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眾創、眾包、眾籌等新模式發展。
牽頭單位:紅河州人民政府。
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
完成時限:2023年12月31日前。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人民政府統籌領導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紅河州人民政府負責具體推進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成立由紅河州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中國(紅河)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領導小組,在雲南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研究出台有關支持政策,抓好實施方案各項工作落實,總結試點經驗並推廣。
(二)落實工作責任。省直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和紅河州人民政府要根據本方案細化工作任務,明確職責分工。省直有關部門要加強對紅河州創新舉措的指導和協調溝通,促進創新舉措落地。紅河州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建立推動落實專班,抓住重點、大膽創新、先行先試,建立容錯機制,全力推進跨境電子商務制度創新和重大項目建設,儘快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的經驗。
(三)強化政策支持。統籌用好中央、省級資金,加大對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支持力度。鼓勵社會資本設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基金,支持跨境電子商務重大基礎設施建設和跨境電子商務創新與套用。積極向國家爭取沿邊地區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所需的政策支持,爭取通過先行試點和制度創新獲得發展優勢,在引進資金、引進企業、產業布局等方面獲得更多先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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