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實施方案

浙江省人民政府於2020年12月18日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實施方案的通知.請遵照執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改革開放實施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12月18日
  • 實施時間:2020年12月18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人民政府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為進一步推動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浙江自貿試驗區)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根據《國務院關於印發北京、湖南、安徽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及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的通知》(國發〔2020〕10號)等檔案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圍繞“五大功能定位”,實施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把浙江自貿試驗區打造成為新時代暢通國內大循環、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戰略樞紐。
到2025年,基本建立與“五大功能定位”和開放型經濟發展程度相適應的制度體系,力爭帶動所在縣(市、區)地區生產總值增速和規上工業企業研發經費支出增速均高於全省平均2個百分點,外貿進出口總額增速和實際利用外資總額增速均高於全省平均3個百分點,跨境人民幣結算量達到1萬億元;油品儲備能力達到7000萬噸,煉油能力達到9000萬噸/年,油氣交易額達到1萬億元,鐵礦石混配礦量達到2200萬噸/年,液化天然氣(LNG)接收規模達到2300萬噸/年;新型國際貿易總額達到1.2萬億元,占國際貿易額的三分之一,電子世界貿易平台(eWTP)布點國家和地區超過30個;貨櫃泊位總長度達到1萬米,貨櫃吞吐量達到3500萬標箱,航空貨運量達到120萬噸,快遞業務量達到150億件,新增10個以上頭部航運服務機構;全省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8%,數字貿易額達到7500億元,培育5家以上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數字貿易平台企業;建設5個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浙江本土製造業世界500強企業達到6家,規上製造業工業增加值增速超過6%。
到2035年,形成大宗商品、新型國際貿易、航運物流、數字經濟、先進制造業等領域成熟的制度成果,實現更高水平的貿易和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全面提升綜合金融服務水平,營商環境達到國際一流,建成高水平開放、國際化發展、現代化建設的自由貿易試驗區。
二、空間與產業布局
浙江自貿試驗區實施範圍共239.45平方公里,包括舟山(119.95平方公里)、寧波(46平方公里)、杭州(37.51平方公里)、金義(35.99平方公里)四個片區。浙江自貿試驗區與周邊區域、開放平台聯動發展,在全省範圍內形成“自由貿易試驗區+聯動創新區+輻射帶動區”的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舟山片區聚焦大宗商品配置基地建設,重點發展油氣儲運、加工、貿易、交易及海事服務等全產業鏈,積極發展化工新材料、能源金融、礦石中轉、農產品貿易、航空、健康旅遊、臨港製造等產業。
寧波片區聚焦大宗商品資源配置建設,重點發展油氣全產業鏈、大宗商品貿易、新型國際貿易、新材料、跨境電子商務、航運服務、智慧型製造等產業。
杭州片區聚焦數字經濟,重點發展數字貿易、跨境電子商務、數字服務貿易、智慧型製造、總部經濟、智慧型物流、人工智慧、金融科技、數字識別(安防)、臨空高端服務、生命健康、保稅貿易等產業。
金義片區聚焦新型國際貿易,重點發展數字貿易、跨境電子商務、保稅展貿、國際商務、貿易金融、現代物流、高端製造、信息技術等產業,推進“標準+”等市場賦能。
三、主要任務
(一)建立以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為核心的制度體系。
1.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建設具有國際先進水平的國際貿易“單一視窗”,納入服務貿易管理事項。全面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推動開展服務外包業務,加快新興服務貿易產業發展,探索以高端服務為核心的“數字+服務”新業態新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報國家免稅品經營資質,開設市內免稅店和口岸免稅店。整合最佳化一線和二線通關流程,條件成熟時爭取設立特殊綜合保稅區。開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試點,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法開展具有真實貿易背景的新型國際貿易。推動擴大綜合保稅區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資格適用範圍,從生產加工企業延伸到符合條件的貿易、物流倉儲企業。整合跨境貿易信息資源和網際網路平台,建設跨境貿易綜合信息化平台。支持各大跨境電子商務平台建立商品品質溯源機制,實現商品從原產國(地區)進口到國內銷售全流程跟蹤。擴大第三方檢驗結果採信商品和機構範圍。推進杭州、寧波會展中心項目規劃建設。
2.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建立與負面清單管理方式相適應的事中事後監管制度。建設國際投資“單一視窗”,進一步放寬油氣產業、數字經濟、生命健康、新材料和文化娛樂等領域的投資和經營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持續深化“證照分離”改革,進一步提升企業辦事便利度、獲得感。推動實施144小時過境免簽政策,納入已實施的滬蘇浙144小時過境免簽口岸一體化範圍。
3.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加快推進本外幣合一賬戶試點。積極推進大宗商品貿易人民幣結算,支持優質可信企業探索開展油品轉口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允許金融機構推進跨境金融結算,推廣倉單質押、智慧財產權質押等貸款業務。推進在貨物貿易領域開展訂單貸業務。爭取證監會區域性股權市場浙江創新試點落地,建設資本市場普惠金融服務體系。支持銀行積極開展跨境人民幣創新業務。探索開展包含銀行不良貸款、銀行貿易融資資產在內的境內信貸資產對外轉讓業務。允許註冊和營業場所均在浙江自貿試驗區內的銀行為境外機構辦理境內外匯賬戶結匯業務。支持跨國公司地區總部、結算中心、貿易中心和訂單中心落戶。支持設立民營銀行,探索股債聯動,支持科技型企業發展。
4.進一步推進要素市場改革。依法經批准將下放至設區市級以上城市的省級管理許可權下放至浙江自貿試驗區。推進數字政府建設,探索設立新型行政服務中心,建立健全事中事後監管服務機制,推進部門數據歸集、對接和服務下沉,實現信息共享。深化跨境金融區塊鏈服務平台創新套用,建設一站式綜合服務平台。深化資源要素市場化改革,推動土地、能源、金融、數據等要素向浙江自貿試驗區傾斜。加快培育數據要素市場,探索數據產權保護和利用機制。推進國際人才管理改革,開闢境外高層次人才工作創業綠色通道。探索外國人來華工作許可差異化流程,允許符合條件的企業適用告知承諾、容缺受理等制度。對符合市場需求的外籍高層次人才提供簽證、停居留及永久居留便利。不斷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開展施工圖分類審查和工程建設全過程圖紙數位化管理改革,對部分工程建設項目探索“清單制+告知承諾制”改革。
(二)打造以油氣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資源配置基地。
5.支持國際油氣儲運基地建設。爭取開展油氣儲備體制改革試點,推動民營企業、跨國公司代儲國家戰略儲備石油,試點開展石油儲備動態輪換,逐步增加油氣儲備品種。推進建設用地地上、地表、地下分別設立使用權,探索利用地下空間建設油氣倉儲設施。在安全監管前提下,允許保稅物流中心(B型)和保稅倉庫將保稅與非保稅油氣產品和液體化工品“同罐共儲”。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內企業設立保稅倉庫,開展國產低硫燃料油出口直供業務,實現出口監管、保稅混兌和保稅倉儲的功能疊加。
6.支持國際油氣交易中心建設。推進浙江自貿試驗區內煉化一體化企業開展成品油非國營貿易出口。引進一批國內外專業貿易商,做大做強能源進口、轉口和國內貿易。支持境內外期貨交易所在保稅監管場所和特殊監管區域內設立原油、燃料油期貨保稅交割庫,並開展倉單質押融資業務。加快建設國際油氣能源供應鏈中心,形成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油氣貿易和定價中心。支持浙江國際油氣交中心開展期現合作模式創新。建設浙江自貿試驗區保稅商品登記流轉公示平台,開展保稅商品現貨倉單註冊、轉讓、質押和註銷等業務。設立現貨倉單交易相關的經常項下外匯賬戶。
7.支持國際海事服務基地建設。國產低硫燃料油出口到具有退稅功能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後,可直接出庫用於供應國際航行船舶。制定船用加注管理辦法,支持開展安全通行業務試點,允許內貿轉運船舶、港內加注船舶在寧波市、舟山市特定區域內自由通行。支持依據保稅船用燃料油供應管理相關制度,爭取保稅政策。構建長三角港口群跨港區供油體系,打造東北亞燃料油加注中心。
8.支持國際綠色石化基地建設。積極爭取國家支持,聚焦高端化學品和化工材料,做大做強化工上下游產業鏈。謀劃魚山石化基地三期項目,加快開展規劃修編、先導工程建設。鼓勵國內外企業參與國際綠色石化基地建設。
9.建設國際大宗商品貿易中心。支持開展保稅前提下油品、鐵礦石等大宗商品物理混兌。探索建立應急物資進口口岸和大宗生產資料、礦產進口口岸,開展國際大宗商品期貨保稅交割業務。深化建設浙江國際農產品貿易中心,發展進境牛肉等高端動物蛋白加工貿易產業。建設進口糧食保稅儲存中轉基地,健全糧食進口檢疫審批制度,允許非關稅配額糧食以港口存放方式辦理檢驗檢疫手續,進口後再確定加工場所(具有活性的轉基因農產品除外)。支持綜合保稅區與口岸聯動,開展保稅倉儲業務。支持經營進口食品的跨境流通企業拓展加工服務業務。支持遠洋漁業、深水網箱、健康養殖等產業發展,鼓勵自捕魚回運,爭取放寬遠洋捕撈船網工具標準。探索開展遠洋漁業引進外籍船員試點。
(三)打造新型國際貿易中心。
10.加快打造數字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推動數字產業領域擴大開放,實現國際貿易全鏈條數位化。支持以市場化方式推進全球布局,並推進進口“數字清關”項目。加快數字貿易平台建設,辦好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支持數字服務出口,將杭州技術產業開發區物聯網產業園打造為國家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建設數字貿易綜合服務平台,打通支付、關匯稅通道。支持在跨境數字貿易中套用區塊鏈技術。最佳化數字文化產業空間布局,加快發展智慧旅遊。爭取國家數字貨幣試點,允許境外個人和企業在浙江自貿試驗區內定額兌換、流通使用數字貨幣,探索將數字貨幣套用於大宗商品期現交易中。
11.推進跨境電子商務新發展。深化跨境電子商務綜合試驗區建設,推動1210和9610齣口模式運郵常態化,探索將C類快件納入貨物的一體化通關管理,推進郵件和A類、B類快件通關整合。支持跨境電子商務平台企業建設國際轉口配送基地,並依法與結算銀行、支付機構開展人民幣計價、結算。試點開展寄遞渠道進口個人物品數字清關模式,推進藥品及醫療器械跨境零售進口。完善跨境電子商務零售進口退貨處理機制,並開展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跨境電子商務出口商品退貨試點。探索開展全球庫存同倉存儲、自由調配,實現內外貿貨物、退換貨商品一倉調配。
12.深化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爭取在市場採購貿易集聚地適用轉關模式,創新多種貿易拼箱貨物運輸單證簽發、流轉機制。探索開闢外國人來華採購快捷通道,便利有常駐記錄的外商入境。完善市場採購貿易方式監管機制,規範組貨人管理。支持義烏小商品城等建設國家級進口貿易促進創新示範區,健全海關稅款擔保機制。
13.探索發展新型國際易貨貿易。推動寧波、舟山、金義片區聯動發展“日用消費品+農產品+大宗商品”的新型易貨貿易。以“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為重點,整合境內倉、海外倉和結算等全球供應鏈服務體系,建設供應鏈易貨交易服務平台和中非交流合作綜合服務平台。探索在義烏小商品城等開展小商品、大宗商品貿易聯動以人民幣定價的新型易貨貿易模式。
(四)打造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
14.加快推進“四港”一體化立體式聯動。促進海港、陸港、空港、信息港聯動發展,建設全球智慧型物流樞紐,最佳化海上絲綢之路指數。支持杭州保稅物流中心、寧波櫟社保稅物流中心整合升級為綜合保稅區。支持杭州綜合保稅區城市貨站功能拓展,推進與周邊口岸一體化發展。支持杭州綜合保稅區建設虛擬空港。鼓勵義烏錯位發展航空貨運和空港經濟,將義烏民用機場等級提升為4E級。推動寧波舟山港和義烏國際陸港一體化發展,在義烏建設寧波舟山港“第六港區”。建立多式聯運轉場機制,促進海港功能和口岸功能向義烏港、浙中多式聯運樞紐港等延伸。探索甬金鐵路雙層高櫃鐵路貨櫃運輸,建設甬金鐵路蘇溪貨櫃專辦站項目,條件成熟時推廣至其他線路。支持寧波舟山港口岸型國家物流樞紐建設。推動寧波馬士基梅山國際物流中心建設。支持綜合保稅區內組裝生產的整車在內銷時能夠享受汽車平行進口政策。
15.推進義新歐中歐班列民營化、高質量運營。加強義新歐中歐班列常態化運營,積極擴大進口,推進班列便利化,建設好國際貿易“單一視窗”鐵路運輸國家試點項目。構建複合型多式聯運通道,發展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間的國際中轉業務。
16.建立高度開放的國際運輸管理體系。推進杭州、寧波臨空經濟示範區與浙江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支持開拓至東南亞、非洲等的國際客運貨運航線,爭取鐵路貨運線路與空港物流接軌。支持義烏機場改擴建,開展“異地貨站”“空空轉關”業務。推動簡化開闢至“一帶一路”沿線國家和地區國際航線的經營許可審批程式,落實開通第五航權航線。探索航空中轉集拼業務。支持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外開展全球航空維修業務。探索將在境內生產製造且在寧波舟山港登記從事國際運輸的船舶視為出口貨物,給予出口退稅。
17.建立航運自由的管理制度。允許中資非五星旗國際航行船舶以寧波舟山港為中轉,開展外貿貨櫃沿海捎帶業務。設立國際轉口集拼中轉業務倉庫。在有效監管、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實施啟運港退稅政策,增加金華、義烏等海鐵聯運場站為啟運港,寧波舟山港為離境港。探索設立“海事特別服務區”,對途經的國際船舶通航、作業原則上免於常規監管,採用電子化備案、事中事後監管方式。
18.全面構建國際快遞智慧型骨幹網。建設全球快遞智慧型骨幹網路,搭建快遞智控服務平台。推動快遞物流指數成為全球航運物流風向標。推動建立浙江省國際快遞物流出海網路聯盟,整合平台型快遞物流企業及現有海外倉和境外分撥中心,將杭州灣打造成全球快遞物流樞紐。實施快遞出海計畫,在境外關鍵節點組建境外自主分撥體系。支持快遞物流企業在《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區域市場和中亞、歐洲、北美等重點國家開展本地網路建設。
(五)打造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
19.加快推進數字新基建。加強新一代數字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布局網際網路協定第六版、衛星網際網路、北斗等網路基礎設施。探索設立對接我國國際通信業務出入口局的專用通道,建設“雙千兆寬頻城市”。推進工業網際網路平台體系建設,搭建5G基站,集中開展規模化套用。積極推動杭州城西科創大走廊、寧波甬江科創大走廊與浙江自貿試驗區改革聯動、創新聯動,打造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區。推進之江實驗室、阿里達摩院、國科大杭州高等研究院等研發機構發展,支持之江實驗室參與建設國家實驗室。招引國內外頂尖的雲製造、人工智慧、大數據等領域企業,打造全球工業網際網路研發套用基地。推進數字文創體系建設,打造數字音樂產業基地。加快智慧教育平台建設。
20.深化金融科技套用創新。鼓勵依法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開展多元化支付清算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申請第三方支付牌照,允許外國客商在境內使用移動支付。引導境內銀行、支付機構為跨境電子商務提供優質服務。爭取擁有境外支付牌照的企業通過併購方式取得境內支付牌照,爭取金融科技企業依法備案成為證券期貨市場信息技術服務商。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和金融產品,引導各類創投企業投資數字經濟領域創新創業項目。
21.加快數字經濟領域規則制定。加快建設國家技術標準創新基地,做大做強浙江(義烏)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加強數字貿易研究和數字貿易標準化建設,加強產業間知識和技術要素共享。加強數字貿易規則研究和國際合作,探索數字確權。完善“城市大腦”頂層架構體系,接入區域數字駕駛艙,加快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行業組織數字平台一體化建設,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探索建設數字離島。
(六)打造先進制造業集聚區。
22.推動生命大健康產業創新發展。發展抗體、重組蛋白、新型疫苗等新型生物技術類藥物。加快免疫細胞治療、幹細胞、基因治療相關技術研究,發展微生物代謝調控與發酵最佳化等關鍵生物技術。支持建設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開放性專業實驗室。支持杭州醫藥港建設。開展醫療器械註冊人制度試點,允許註冊申請人或註冊人委託具備生產條件的企業生產樣品或產品。
23.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建設。建立關鍵零部件國際國內雙迴路供應政策體系。聚焦優勢產業,前瞻布局智慧型複合材料、海洋新材料、汽車輕量化材料等新興領域。支持國內外知名高校、科研機構和技術公司在區內設立研發機構,探索建立“離岸研發、就地轉化”的產學研合作機制。推動先進材料產業創新中心建設。引進國內外頂尖的孵化器、加速器企業,探索“科技資本+技術交易+離岸外包”的新型孵化和加速模式。
24.推動智慧型製造技術創新套用。加強基礎核心技術攻關,拓寬人工智慧套用場景。實施智慧型製造升級工程,推廣“5G+工業網際網路”、網路協同製造、數位化車間、智慧型工廠等技術,鼓勵重點企業從生產智慧型化向全流程智慧型化轉變。支持浙江自貿試驗區內企業開展協同研發,融入高端製造業全球供應鏈、創新鏈和價值鏈。加快智慧型汽車、智慧型裝備、航空航天等產業的關鍵基礎件研發,打造智慧型製造裝備產業基地。落實科技創新進口稅收政策,支持科學研究機構、技術開發機構、學校等單位依法享受進口免稅政策。
25.推動優勢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研究探索國際產業合作新內容、新規則、新機制,推進國際合作園區建設。布局以氮化鎵、碳化矽為代表的第三代半導體產業項目,推動產業鏈、創新鏈深入融合。建設全球數字安防產業中心,重點發展視頻監控人工智慧晶片、智慧型感測器、射頻識別等新技術的配套終端設備和解決方案。建設海洋科技基地,加快海水淡化與綜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等新興領域的自主研發、中試轉化和裝備定型,積極推動產業規模化發展。開展浙江製造拓市場“嚴選計畫”專項行動。
(七)構建安全高效的風險防控體系。
26.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範。完善外貿預警和監管機制,提高外貿企業抵禦風險能力。完善與投資規則相適應的過程監管,開展外商投資安全審查,對油氣等高風險行業和領域實行重點監管。推進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和反逃稅工作,防止非法資金跨境、跨區流動。建立健全人才風險防範機制,強化風險管理人才隊伍建設,完善對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的管理模式。探索跨境數據流動分類監管,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加強對專利、著作權、企業商業秘密等保護。建立與產業發展相適應的環境風險處置應對能力。
27.建立完善多元糾紛化解體系。打造具有浙江特色和國際影響力的國際商事、海事仲裁平台,進一步健全訴訟、仲裁、調解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糾紛解決機制。支持最高法院國際海事司法浙江基地建設,探索建立涉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相關糾紛審理“一件事”機制,發揮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寧波海事法院等的服務保障作用。
28.打造數字一體化監管服務平台。充分利用大數據、人工智慧、5G等先進信息技術,創新開展風險研判和防控,建設高標準智慧型化監管平台。運用區塊鏈技術開展源頭治理,探索“沙盒”監管模式和容錯機制,推行免罰清單等審慎監管方式。
29.加強信用分級管理。加強監管制度創新,推廣事前告知承諾、事中分類評估、事後聯動獎懲的信用監管模式。開展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試點工作,加強企業信用風險指數分析,提升企業信用風險預警和動態監測能力。在智慧財產權領域實施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建立全鏈條信用監管機制,探索信用評估和信用修複製度。依法收集境外個人、涉外機構的信用信息,提升對境外主體的服務水平。
四、工作要求
調整成立浙江自貿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各地、各部門要健全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工作機制,實行專班乾、周會商、月例會、季通報、爭高分,完善信息交流和發布、項目推進、評估推廣等機制。有關市、縣(市、區)要切實承擔主體責任,明確工作機制,整合機構編制,加強制度創新和政策協調工作力量;建立改革的正向激勵機制,推進制度創新和重大項目落實。省級相關部門要積極主動服務,鼓勵制度創新、爭取政策支持;推動修訂《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條例》;加強浙江自貿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專家諮詢委員會建設。浙江自貿試驗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商務廳)要加大督查力度,建立問題協調解決機制,聯合省統計局建立統計監測分析制度,重要情況及時向省委、省政府報告。

政策解讀

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新時代推進改革開放的一項戰略舉措,在我國改革開放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自2017年4月掛牌成立以來,在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下,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浙江自貿試驗區”)建設取得了顯著成效,特別是為貫徹黨的十九大關於“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的精神要求,浙江自貿試驗區率先實現賦權擴區,從全國第三批自由貿易試驗區一舉躍升到了全國前列。
一、出台背景
2017年10月,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賦予自由貿易試驗區更大改革自主權”。2018年5月,全省對外開放大會提出,把推進浙江自貿試驗區賦權擴區、打造自貿區2.0版作為全省擴大開放十大舉措的“一號工程”。三年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自由貿易試驗區賦權擴區工作,持之以恆、攻堅克難。
3月26日,國務院正式發布《關於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的若干措施》(國函〔2020〕32號),這是十九大以來國家層面首次聚焦自由貿易試驗區全產業鏈出台的系統集成的政策檔案,也是第三批自由貿易試驗區中獲得國家賦權的。7月15日,省政府出台《關於支持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20〕16號)。8月30日,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區並公布《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國發〔2020〕10號)。
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區是在習近平總書記親自關懷、親自推動、親自審定下實現的,凝聚著習近平總書記對浙江的莫大信任和重託。4月初,習近平總書記在浙江考察期間,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聯名向總書記寫信匯報浙江自貿試驗區增設新片區的訴求。習近平總書記和王滬寧、劉鶴等中央領導相繼作出了重要批示。5月10日,省政府正式向國務院上報擴展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區域的請示。省委、省政府主要領導出面與商務部、自然資源部等國家部委匯報對接、爭取支持,陳金彪、馮飛、馮文平、朱從玖等省領導分別與有關部委溝通協調。
6月30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14次會議、7月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會會議先後審議通過《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擴展區域方案》。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區後,省委、省政府於9月24日隆重舉行了擴區掛牌儀式,袁家軍書記、鄭柵潔省長共同為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展區域揭牌。制定好《實施方案》是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推進新時代全面深化改革,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率先探索新發展格局實現路徑,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和“重要視窗”示範區的應有之義。
二、主要內容
《實施方案》共4個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圍繞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自貿試驗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提出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指導思想、功能定位和2025年、2035年建設總體目標。
第二部分,空間與產業布局。堅持既有區域與擴展區域聯動發展、融合發展,明確了舟山、寧波、杭州、金義四個片區的發展定位和布局,推動形成“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區+輻射帶動區”的改革創新高質量發展新格局。
第三部分,主要任務。共包含7方面28項舉措。一是建立以投資貿易自由化便利化為核心的制度體系,包括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推進投資自由化便利化、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進一步推進要素市場改革等4項舉措。二是打造以油氣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資源配置基地,包括支持國際油氣儲運基地、國際油氣交易中心、國際海事服務基地、國際綠色石化基地、國際大宗商品貿易中心建設等5項舉措。三是打造新型國際貿易中心,包括加快打造數字自貿區、推進跨境電商新發展、深化市場採購貿易方式試點、探索發展新型國際易貨貿易等4項舉措。四是打造國際航運和物流樞紐,包括加快推進“四港”一體化立體式聯動、打造中歐班列民營化高質量運營的示範班列、探索高度開放的國際運輸管理、建立航運自由的管理制度等4項舉措。五是打造數字經濟發展示範區,包括加快數字新基建建設、深化金融科技套用創新、加強數字經濟國際規則制定等3項舉措。六是打造先進制造業集聚區,包括推動生命大健康產業創新發展、推動新材料產業集群建設、推動智慧型製造技術創新套用、推動優勢製造業高質量發展等4項舉措。七是構建安全高效的風險防控體系,包括加強重點領域風險防範、推動完善相關糾紛的多元化解體系、打造數字一體化監管服務平台、加強信用分級管理等4項舉措。
第四部分,工作要求。堅持和加強黨對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部門和片區的積極性,抓好各項改革試點任務落實,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貿試驗區,形成“一個專班、三個機制、一個集成智庫”的推進力量,包括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等3個方面。
三、特色亮點
《實施方案》主要有5方面特點:
一是對照國務院方案逐條落實。按照總體要求、主要任務和措施、保障機制等逐句分解,提出了146條措施,其中,原創70條,都在《實施方案》中有相應的體現。
二是突出目標導向。既有定性目標,亦有量化目標。在主要目標設定上,圍繞把自由貿易試驗區打造成區域經濟成長極,提出了自由貿易試驗區增速和研發經費占營業收入比重均高於全省平均2個百分點,外貿進出口總額、實際利用外資總額增速均高於全省平均3個百分點的目標。對“五大功能定位”提出了相應的量化目標,如到2025年,油品儲備能力達7000萬噸以上,新型國際貿易總額占國際貿易比重達到1/3,貨櫃吞吐量達3500萬標箱,力爭數字貿易額達7500億元,力爭建設4個先進制造業產業集群。
三是堅持高標準高質量建設自由貿易試驗區。對標新加坡等國際先進和上海、廣東、海南等國內先進,吸納其優秀經驗做法。制度創新做到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符合國際經濟貿易規則發展方向。如加快建設數字自貿區,以市場化方式推進全球布局;允許中資非五星紅旗船開展以寧波舟山港為中轉港的外貿貨櫃沿海捎帶業務;構建以國際營商環境評價標準為基礎,深化“放管服”改革實踐,建設國際投資“單一視窗”等。
四是推動自由貿易試驗區高水平對外開放。在貿易、投資、金融、數字經濟等領域先行先試,提出具體的開放措施,為穩外貿穩外資作貢獻。如建設數字貿易先行示範區,打造全球數字貿易博覽會;允許外資企業申請電子商務行業相關的特殊許可資質,放開對外資股比條件限制;加快推進本外幣合一賬戶試點等。
五是注重統籌開放與安全。牢固樹立底線思維,注重監管機制建設。加強對生產安全、意識形態、國家安全等方面的風險監測預警,完善事中事後監管,開展政策評估,有效防範化解各類風險挑戰。如探索跨境數據流動分類監管模式,開展數據跨境傳輸安全管理試點;探索“沙盒”監管模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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