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理科教育專業委員會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理科教育專業委員會(Science Specialty Committee of China Higher Education Society)是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科學的全國性、民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團體會員單位。

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廣大理科教育工作者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發展高等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促進高等理科教育深化改革,為提高理科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服務。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理科教育專業委員會
  • 外文名:Science Specialty Committee of China Higher Education Society
  • 性質:全國性、民眾性學術團體 
  • 地位: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團體會員單位
  • 目的: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的問題
簡介,章程,

簡介

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理科教育專業委員會(Science Specialty Committee of China Higher Education Society)是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科學的全國性、民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團體會員單位。
學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廣大理科教育工作者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發展高等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促進高等理科教育深化改革,為提高理科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服務。
本學會主要工作任務為以下幾個方面:
1. 組織開展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科學的學術研究活動;交流學術研究成果、教學實踐經驗和教育改革經驗;
2. 編輯出版高等理科教育研究的學術書刊和資料;
3. 宣傳高等理科教育,開展使用理科人才的諮詢工作;
4. 開展高等理科教學的評估活動和高等理科教育成果的評獎活動;
5. 開展國際高等理科教育學術交流活動;
6. 參加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會員組成為團體會員制,主要由全國各綜合性大學和理工科大學組成。

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中國高教學會理科教育專業委員會(原全國高等理科教育研究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Higher Science Education,縮寫NAHSE)是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科學的全國性、民眾性學術團體,是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的團體會員,其活動受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的指導。
第二條 本會的宗旨是:團結和組織廣大理科教育工作者,貫徹黨和國家關於發展高等教育的方針、政策、法規,研究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的理論和實際問題,促進高等理科教育深化改革,為提高理科教育質量和管理水平服務。
第三條 本會的主要任務是:
1.組織開展高等理科教育及其管理科學的學術研究活動;交流學術研究成果、教學實踐經驗和教育改革經驗;
2.編輯出版高等理科教育研究的學術書刊和資料;
3.宣傳高等理科教育,開展使用理科人才的諮詢工作;
4.開展高等理科教學的評估活動和高等理科教育成果的評獎活動;
5.開展國際高等理科教育學術交流活動;
6.參加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組織的有關活動。
第二章 會 員
第四條 本會主要實行團體會員制,同時也接納在高等理科教育上做出特殊貢獻及工作需要的個人會員。凡承認本會章程、積極參加本會活動、按期交納會費的高等學校、有關教育研究機構、學術團體及個人,經申請並得到理事會批准,均可成為本會會員。會員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五條 入會程式
團體會員入會可直接向理事會申請,一個單位一般作為一個團體會員,該單位實際負責人是團體會員的代表。
個人會員入會除應向理事會提出申請外,還應有一個團體會員或兩名個人會員推薦。
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入會都要填寫《中國高教學會理科教育專業委員會會員登記表》。
第六條 會員的權利
1.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優先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3.優先取得本會編印的書刊、資料;
4.優先在本會主辦的刊物上發表成果;
5.在中國高等教育學會及國家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導下,獨立開展工作;
6.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意見和批評;
第七條 會員的義務
1.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承擔並完成本會委託的工作;
2.宣傳本會宗旨,推薦新會員;
3.關心本會工作,努力為本會開展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與方便;
4.提供高等理科教育研究的學術論文、業務資料、調查報告等;
5.開展與本會工作有關的研究與交流活動;
6.團體會員按時交納會費,訂閱會刊。
第三章 組 織
第八條 本會實行民主集中制的組織原則。本會的權力機關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由會員協商產生。會員代表大會一般每五年舉行一次,必要時可以提前或推遲召開。
會員代表大學的職責:
1.聽取和批准理事會的報告;
2.制定和修改本會章程;
3.審核本會財務收支情況;
4.選舉理事會成員。
第九條 理事會由會員單位推薦,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由全體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是本會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的常設領導機構。理事會一般每兩年召開一次,必要時可臨時舉行。每屆理事會任期五年,如遇特殊情況,經常務理事會研究,可臨時召開全體理事會,經討論決定提前終止或延長任期。
理事會的職責:
1.在會員代表大會閉會期間,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領導本會的工作;
2.提出工作報告,制定年度工作計畫;
3.負責籌備並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4.討論並決定本會主要事項;
5.批准新會員或取消會員資格;
6.選舉常務理事會成員。
第十條 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全體會議選舉產生。從常務理事中推選出理事長一人,副理事長若干人。常務理事會由理事長或理事長委託副理事長召集,一般每年例會一次。在理事會閉會期間,由常務理事會代行其職權。
第十一條 理事會設立秘書處,秘書處為本會日常辦事機構,由秘書長、副秘書長和若干工作人員(均為兼職)組成。正、副秘書長由常務理事單位的理事擔任。秘書處在理事長領導下處理本會的日常工作及常務理事會授權的其它事宜。
第十二條 本會可根據需要聘請若干名譽理事長和顧問,指導本會工作。
第四章 經 費
第十三條 經費來源:
1.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撥款補助;
2.會費收入;
3.團體和個人捐款;
4.出版刊物和有償服務的收入。
第十四條 經費的主要用途:
1.秘書處日常工作費用;
2.補助有關活動費用;
3.編輯出版會刊、書刊、資料費用;
4.獎勵、表彰活動費用;
5.向中國高等教育學會繳納會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章程由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即生效。
第十六條 本會因某種原因需停止活動或解散,需經會員代表達會二分之一代表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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