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

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

《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2014年修訂)》

中國礦業大學(徐州校區)

校教學委員會章程,中國礦業大學,校教學委員會名單,

校教學委員會章程

第一條
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
為加快高等教育教學改革步伐,全面推進學分制,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寬基礎、強能力。
第二條
教學委員會是校行政在教學工作方面的諮詢和審議機構。
第三條 教學委員會的人員組成和任期:
1.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由具有一定學術造詣、治學嚴謹、熱愛教學工作、富有教學經驗、教學成果顯著、辦事公道、作風正派的教師和教學管理人員組成。
2.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設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秘書各一名,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副主任委員由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擔任,秘書由教務處處長擔任;
3.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下設課程建設委員會和教材建設委員會;
4.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教務處承擔。
5.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可以連任。
第四條 教學委員會的職責:
1.對學校的教學工作和提高教學質量提出指導意見和建議;
2.審議職能部門提出的關於教學工作的規劃、教學改革措施、教學管理制度,並提出意見;
3.審議、指導中國礦業大學專業設定和建設規劃;審議、指導教學實驗室設定和建設規劃;
4.審議中國礦業大學四級及以上教學崗位設定原則和評聘標準,並對申報教師進行資格評議;
5.審定各類教學獎評定標準和辦法,評審教學成果獎、教學名師獎等教學獎勵;
6.審定教學改革各類項目的管理辦法,評審教學團隊、品牌特色專業等重大教學項目;
7.接受校長委託,開展專題調研。
第五條 本條例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中國礦業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坐落於有“五省通衢”之稱的江蘇省徐州市,是新中國第一所礦業高等學府,世界著名的礦業學府。學校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直屬的全國重點大學,教育部與江蘇省人民政府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共建高校,江蘇省四所省部共建部屬大學之一(南京大學、東南大學、中國礦業大學、河海大學) 。中國礦業大學是首批列入國家“211工程”、“985平台”、“111計畫”和“卓越計畫”重點建設高校,是高水平行業特色大學優質資源共享聯盟成員高校,同時也是國家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畫國家建設高水平大學公派研究生項目海外高層次人才引進計畫高校。
中國礦業大學教學委員會章程
中國礦業大學溯源於1909年創辦的焦作路礦學堂,因歷史變遷,學校徐州校本部和北京校區逐步演變為兩個相互獨立的辦學實體。學校另設有孔子學院(澳大利亞)。中國礦業大學通過長期發展和建設,已經形成了以工科為主、以礦業為特色,理工文管等多學科協調發展的學科專業體系和多科性大學的基本格局。
截至2015年10月,中國礦業大學有全日制普通本科生24000餘人,各類碩士、博士研究生11000餘人,留學生390餘人。校園占地面積4413畝(文昌校區1555畝,南湖校區2858畝),校舍建築面積130餘萬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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