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學條件,建立背景,學院簡介,孔院標識,孔院總部,孔院分布,辦學宗旨,電視孔院,設立意義,設定指南,宗旨,名稱,機構性質,服務對象,業務內容,設立方式,辦學經費,申辦條件,設立程式,孔院章程,總則,業務範圍,總部,設定,經費,權利義務,附則,配置資源,教師任職條件,獲得漢辦贈書,申辦孔子學院,學院獎學金,教學資源,數字資源,教師隊伍,漢語水平考試,孔院院刊,文化活動,交流合作,志願者,學院郵票,統計數據,相關事件,審查事件,停辦風波,
辦學條件
建立背景
孔子的學說傳到西方,是從400多年前義大利傳教士把記錄孔子言行的《
論語》一書譯成拉丁文帶到歐洲開始的。而今,孔子學說已走向了五大洲,各國孔子學院的建立,正是孔子“
四海之內皆兄弟”“和而不同”以及“君子以文會友,以友輔仁”思想的現實實踐。
為發展中國與世界各國的友好關係,增進世界各國人民對中國語言文化的理解,為各國漢語學習者提供方便、優良的學習條件,中國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在世界上有需求、有條件的若干國家建設以開展漢語教學為主要活動內容的 “孔子學院”,並在中國北京設立孔子學院總部。
學院簡介
孔子學院,即
孔子學堂(Confucius Institute),它並非一般意義上的大學,而是推廣漢語和傳播中國文化的交流機構,是一個非盈利性的社會公益機構,一般都是下設在國外的大學和研究院之類的教育機構里。孔子學院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就是給世界各地的漢語學習者提供規範、權威的現代
漢語教材;提供最正規、最主要的漢語教學渠道。孔子是中國傳統文化的代表人物,選擇孔子作為漢語教學品牌是中國傳統文化復興的標誌。為推廣漢語文化,中國政府在1987年成立了“國家對外漢語教學領導小組”,簡稱為“漢辦”,孔子學院就是由“漢辦”承辦的。它秉承孔子“和為貴”、“和而不同”的理念,推動中國文化與世界各國文化的交流與融合,以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為宗旨。
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中文教授、加拿大中文協會會長陳山木先生是本次計畫的最早倡議者。中國國家領導人非常重視孔子學院的建設發展,許多孔子學院的授牌掛牌儀式都有國家相關領導人參加,2009年
習近平主席親自參與掛牌儀式的就有3個,未來中國向世界出口的最有影響力的產品不是衣服鞋子彩電汽車等有形物,而是中國文化及國學。自2004年11月全球首家孔子學院在韓國成立以來,已有達到300家孔子學院遍布全球近百個國家和地區(
美國及歐洲最多),成為推廣漢語教學、傳播中國文化及國學的全球品牌和教學平台。
2014年6月19日,國家漢辦同意支持在曲阜建設孔子學院總部體驗基地。這標誌著我市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打造文化強市首善之區取得重大突破。
2014年12月,世界上首所科技型孔子學院“白俄羅斯國立技術大學科技孔子學院”在白俄羅斯國立技術大學揭牌,這是由東北大學和白俄羅斯國立工業大學聯合建立的白俄羅斯第3所孔子學院。
2018年12月4日,第十三屆孔子學院大會日在成都舉行,來自154個國家和地區的1500多名代表參加大會。中國國務院副總理、孔子學院總部理事會主席孫春蘭出席並致辭。
孔院標識
標識使用簡體中文“漢”字的變體,融合昂首高飛的和平鴿和地球兩種圖案。簡潔明快,剛柔並蓄,動感有力,既充分體現了中國傳統的語言文化,又體現了快速向現代化邁進的時代步伐,與中國國家語言推廣機構--國家漢辦的標誌有一定的傳承性,是國家漢辦“
創新、集成、跨越”工作方針的生動體現。
孔院總部
孔子學院總部(Confucius Institute Headquarters)設在北京,2007年4月9日掛牌。境外的孔子學院都是其分支機構,主要採用中外合作的形式開辦。
孔子學院總部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球孔子學院,具體職能包括:
制訂孔子學院建設規劃和設定、評估標準;
審批設定孔子學院;
審批各地孔子學院的年度項目計畫和預決算;
指導、評估孔子學院辦學活動,對孔子學院運行進行質量管理;
為各地孔子學院提供教學資源支持與服務;
選派中方院長和教學人員,培訓孔子學院管理人員和教師;
組織召開孔子學院大會。
孔院分布
截至2018年12月,全球已有154個國家(地區)建立了548所孔子學院和1193箇中國小孔子課堂。 其中,“一帶一路”沿線有53國設立140所孔院和136個課堂,歐盟28國、中東歐16國實現全覆蓋。
2018年6月12日,由中國雲南省大理大學與泰國帕那空皇家大學合作成立的泰國海上絲路·帕那空皇家大學孔子學院在曼谷揭牌,成為泰國第十六所孔子學院。
2018年8月21日,由剛果(金)外交學院和中國中南大學合作設立的孔子學院在剛果(金)外交部舉行揭牌儀式,這是該國開辦的第一所孔子學院。
辦學宗旨
《孔子學院章程》明確規定,孔子學院作為非營利性教育機構,其宗旨是增進世界人民對中國語言和文化的了解,發展中國與外國的友好關係,促進世界多元文化發展,為構建和諧世界貢獻力量。
其主要職能是:面向社會各界人士,開展漢語教學;培訓漢語教師;開展漢語考試和漢語教師資格認證業務;提供中國教育、文化、經濟及社會等信息諮詢;開展當代中國研究。
各地孔子學院充分利用自身優勢,開展豐富多彩的教學和文化活動,逐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辦學模式,成為各國學習漢語言文化、了解當代中國的重要場所,受到當地社會各界的熱烈歡迎。
電視孔院
中國第一家電視孔子學院——
黃河電視台電視孔子學院試播儀式於2008年12月17日上午在山西省太原市舉行,並於當月18日開始向美洲試播。
黃河電視孔子學院是經國家廣電總局和孔子學院總部批准成立的,由
中國黃河電視台主辦,通過美國斯科拉(SCOLA)衛星教育電視網,全天24小時播出。節目進入美國400多所大學、7000多所中學和50多家城市有線電視網,客群人數約有1500萬。 電視孔子學院具有生動形象、客群喜愛、易於普及、傳播及時快速等特點,可以快速推動全球漢語學習和中國文化傳播,並與世界各地面授孔子學院
相輔相成。
試播期間,黃河電視孔子學院將推出漢語課堂、漢語輔學、漢語之橋三大節目板塊,主要欄目包括《魔力課堂》、《寶寶學漢語》、《國語正音》、《中國故事》、《新聞天天講》等,按照語言學習規律,通過生動豐富的電視語言,寓教於樂,使觀眾輕鬆學漢語、快樂看中國。
按照規劃,該學院中、遠期還將開辦多語種的漢語電視教學頻道,進行普及性和實用性的漢語國際推廣。
設立意義
在借鑑國外有關機構推廣本民族語言經驗的基礎上,在海外設立的以教授漢語和傳播中國文化為宗旨的非營利性公益機構。它秉承孔子“和為貴”“和而不同”的理念,推動中外文化的交流與融合,以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為宗旨。
設定指南
宗旨
為增進世界人民對中國語言文化的了解,發展中國與各國的友好關係,為全世界漢語學習者提供方便、優良的學習條件,中國教育部在北京設立孔子學院總部,並通過總部授權在國內外設立以開展漢語教學為主要活動內容的孔子學院。
本指南適用於海外孔子學院的設立。
名稱
海外孔子學院的英文名稱為“Confucius Institute”,並註明海外主辦機構或所在地名稱。
機構性質
1、海外孔子學院是以開展漢語教學為主要活動內容的中國語言文化推廣機構。
海外孔子學院須信守“一個中國”政策,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獨立和統一,遵守所在國的法律和法規,接受所在國政府的監督,不參與任何與所在國政治、宗教、種族有關的活動。
2、建設模式
孔子學院可採用總部直接投資、總部與國外機構合作、總部授權特許經營三種形式設立。現階段主要以中外合作方式建設孔子學院,具體合作方式由孔子學院總部與國外合作方共同協商確定。
服務對象
1、為社會各界各類人員特別是漢語教師提供漢語教學服務,開設繼續教育類非學歷、套用性漢語學習課程;
2、為國外大、中、小學生提供漢語教學服務,開設
專業漢語和公共漢語學習課程;
3、為研究中國問題的學者和機構服務。
業務內容
1、開展以“
長城漢語”為主的多媒體漢語教學課程及其它漢語學習課程;
2、開展各類中文教師培訓並組織實施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能力認定測試;
3、建設中文圖書館並提供中文資料查閱服務;
4、組織開展漢語和中國問題研究等學術活動;
5、組織為推廣漢語和傳播中國文化的展覽、演出或競賽活動;
6、組織實施
漢語水平考試(HSK)及開發實施其它適合當地需求的漢語考試;
7、提供留學中國諮詢服務;
8、推介中國的各類文化產品(如圖書及音像製品、傳統藝術品、紀念品等)。
設立方式
孔子學院的設立方式為三種,即:國內外機構合作、總部授權特許經營、總部直接投資。以下各條款適用於國內外機構合作方式。
辦學經費
1、籌措
中外合作設立的
海外孔子學院經費籌措由中外雙方共同負責。其中一次性開辦費原則上由雙方根據協定共同負擔。對確有困難的海外申辦機構,經孔子學院總部批准,可由中方負責解決。日常經費中,中方可按協定負擔所派出管理人員和專職教師的工資、住房、國際旅費、醫療保險等費用,提供免費教材、圖書、音像製品等教學資料。同時,經孔子學院總部同意,中方還可提供海外孔子學院組織的漢語教學和傳播中國文化專項活動的經費資助。其餘費用應由外方負責解決。
2.管理
海外孔子學院實行年度預算和決算報告制度。年度預算和決算須經理事會審核批准。其中中方承擔的經費部分,須按照孔子學院總部的要求實行報批制度,並設立專門賬戶嚴格實行專款專用。總部有權進行對海外孔子學院的經費使用情況實行監督、檢查和審計。
申辦條件
海外凡有意促進漢語教學及中外教育文化交流並符合條件的高等院校和社會機構,均可申請設立孔子學院。申辦機構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志願履行孔子學院的義務;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具有從事語言教學或教育文化交流的相關經驗;
4、具備足夠的經濟實力和管理能力,能夠為設立孔子學院提供必要的人員、房產和經費投入;
5、以開設非學歷教育漢語課程為主的孔子學院,須有能力在交通便利、商務活動集中的城市中心區域提供教學場所。
設立程式
1、海外申辦機構可自行選擇中方合作者。孔子學院總部須對所選擇的中方合作者進行資質認證,並委託其代表總部與海外申辦機構合作;
2、海外申辦機構須與中方合作者共同向孔子學院總部提交設立海外孔子學院的書面申請和可行性論證方案;
3、孔子學院總部對可行性論證方案進行評審,確定是否批准設立;
4、孔子學院總部向海外孔子學院頒發準予辦學證書、院長聘書並舉行授牌儀式。
第十條可行性論證方案主要內容
1、申辦機構與中方合作者雙方設立孔子學院的目標、人力資源、辦學優勢。
2、設立孔子學院的必備條件:
(1)須有至少1名專司行政事務的人員和2名專職教師;
(2)有不少於150平方米的教學和辦公場地。對於完全致力於漢語言文化研究的孔子學院,可以略小於此數;
(3)應有必要的適用於教學和開展活動需要的計算機、語音及錄音設備;如需要中方合作者乃至孔子學院總部提供此項資助的,須在方案中明確提出;
3、設立孔子學院市場需求預測和運營計畫;
4、孔子學院的管理機構及其職能;
(1)應建立理事會制度。理事會應由中外雙方代表組成,其中中方人數不低於40%,理事會表決實行三分之二通過;
(2)理事會有權任命院長,並實行院長負責制。院長向理事會負全責,中方合作者應派出代表擔任院長或副院長。
5、經費籌措及管理辦法。
6、明確中外合作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7、孔子學院籌建和設立時間表、籌備班子組成、聯繫方式等。
第十一條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使用孔子學院總部確認的名稱和標識;
(2)列入孔子學院總部的各種相關介紹材料,並被納入孔子學院總部的整體宣傳推廣計畫;
(3)列入孔子學院總部所屬成員網路;
(4)獲得課程設計、教學方法、評價方式、教材開發等業務指導;
(5)獲得孔子學院總部組織的各類項目的優先承辦權和項目經費資助;
(6)有權使用孔子學院總部提供的“長城漢語”多媒體教學課件及其他由總部開發的教學資源;
(7)負責人或教學人員可獲邀參加孔子學院總部組織的會議及培訓;
(8)免費獲得孔子學院總部提供的全球漢語教學信息,獲得孔子學院總部提供的中文圖書、刊物及音像製品;
(9)必要時獲得孔子學院總部提供的教學設備資助;
2.義務
(1)開展孔子學院總部規定的活動;
(2)接受孔子學院總部對教學業務的指導;
(3)接受孔子學院總部組織的教學檢查、質量評估及處理意見;
(4)保證將孔子學院的辦學收入優先用於孔子學院的可持續發展。
第十二條教學質量評估及退出機制
為保證海外孔子學院的辦學特色和教學質量,孔子學院總部將實行定期教學質量評估。內容包括:辦學規模、教學質量、管理機制、經費及辦學效益等。如孔子學院在辦學過程中違背與總部的約定責任和義務並拒絕改正,總部有權吊銷孔子學院準予辦學證書,並收回孔子學院銘牌。
第十三條成果
截至2009年8月,已在世界83個國家和地區建立了268所孔子學院和71個孔子課堂。國內61所高校和機構參與孔子學院的合作辦學。到2010年,全球將建成500所孔子學院和孔子課堂。
孔院章程
總則
第一條 孔子學院致力於適應世界各國(地區)人民對漢語學習的需要,增進世界各國(地區)人民對中國語言文化的了解,加強中國與世界各國教育文化交流合作,發展中國與外國的友好關係,促進世界多元文化發展,構建和諧世界。
第二條 本章程適用於世界各地的孔子學院。
第三條 孔子學院的外文名稱應與中文名稱相符合。
第四條 孔子學院為非營利性教育機構。
第五條 孔子學院本著相互尊重、友好協商、平等互利的原則,在海外開展漢語教學和中外教育、文化等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第六條 孔子學院應當遵守註冊地法律法規,尊重當地文化教育傳統與社會習俗,並且不得與中國有關法律相牴觸。
第七條 孔子學院不參與同孔子學院設立宗旨不相符的活動。
第八條 根據各國(地區)特點和需要,孔子學院的設定模式可以靈活多樣。
第九條 中國境外具有從事語言教學和教育文化交流活動能力且符合本章程規定申辦者條件的法人機構,可以向孔子學院總部申辦孔子學院。
第十條 孔子學院的漢語教學採用國語和規範漢字。
業務範圍
第十一條孔子學院提供下列服務:
(一)開展漢語教學;
(二)培訓漢語教師,提供漢語教學資源;
(三)開展漢語考試和漢語教師資格認證;
(四)提供中國教育、文化等信息諮詢;
(五)開展中外語言文化交流活動。
總部
第十二條 孔子學院總部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非營利機構,擁有孔子學院名稱、標識、品牌的所有權,負責管理和指導全球孔子學院。孔子學院總部設在中國北京。
第十三條 孔子學院總部設立理事會,由主席、副主席、常務理事和理事組成。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和常務理事若干名,具體人選由中國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提出建議,報國務院批准。理事15名,其中10名由海外孔子學院的理事長擔任,第一屆理事由總部聘任,以後選舉產生或按孔子學院成立時間順序輪流擔任;其餘5名由中方合作機構代表擔任,由總部直接聘任。理事任期為兩年,可連任一次。理事會成員任職期間不從孔子學院總部獲取任何報酬。理事會設立總幹事、副總幹事。總幹事為總部法人代表,由常務理事擔任。
第十四條 理事會的職責是:制定、修改
孔子學院章程,審議全球孔子學院的發展戰略和規劃,審議總部年度工作報告和工作計畫,研究孔子學院建設的重大事項。
第十五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一次全體會議,由主席召集。必要時可由主席決定召開臨時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議。
第十六條 孔子學院總部在理事會領導下履行日常事務,其職責是:
(一)制訂孔子學院建設規劃和設定、評估標準;
(二)審批設定孔子學院;
(三)審批各地孔子學院的年度項目實施方案和預決算;
(四)指導、評估孔子學院辦學活動,對孔子學院運行進行監督和質量管理;
(五)為各地孔子學院提供教學資源支持與服務;
(六)選派中方院長和教學人員,培訓孔子學院管理人員和教師;
(七)每年組織召開孔子學院大會;
(八)制定中方資金資產管理制度
第十七條 總部設專項工作委員會,為總部提供諮詢意見。委員由總部聘任。
第十八條 總部聘請中外知名人士擔任高級顧問。
設定
第十九條 孔子學院的申辦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申辦機構是所在地合法註冊的法人機構,有從事教學和教育文化交流並提供公共服務的資源;
(二)申辦機構所在地有學習中國語言和文化的需求;
(三)有符合辦學需要的人員、場所、設施和設備;
(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第二十條 孔子學院的申辦者須向孔子學院總部提交申請,其中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申辦機構負責人簽發的申請函;
(二)申辦機構簡介、註冊證書、申辦機構負責人介紹;
(三)用於孔子學院的教學場所、設施和設備;
(四)市場需求預測、管理機制及運營計畫;
(五)經費籌措及管理;
(六)孔子學院總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一條 孔子學院總部對申辦者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方式包括檔案資料審查、當面聽取報告、實地考察、專家諮詢等。
第二十二條 孔子學院總部批准申辦後,與申辦者簽訂協定並頒授孔子學院銘牌。
經費
第二十三條 對新開辦的中外合作設定孔子學院,中方投入一定數額的啟動經費。年度項目經費由外方承辦單位和中方共同籌措,雙方承擔比例一般為1:1左右。
第二十四條 孔子學院中方所提供經費實行項目管理,遵照《孔子學院中方資金管理辦法》執行。第六章管理第二十五條孔子學院設立理事會。中外合作設定的孔子學院,理事會成員由雙方共同組成,其人數及構成比例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六條 孔子學院理事會負責審議孔子學院發展規劃、年度工作計畫、年終總結報告、項目實施方案及其預決算,聘任、解聘院長、副院長。聘任、解聘院長、副院長須報總部備案;中外合作設定的孔子學院院長、副院長的聘任由雙方協商確定。
第二十七條 孔子學院實行理事會領導下的院長負責制。院長負責孔子學院的日常運營和管理。
第二十八條 孔子學院院長應當了解和熟悉中國國情,熟練掌握所在國語言,具有與本崗位工作相稱的管理工作經驗,具有較強的公共關係和市場開拓能力。
第二十九條 孔子學院所聘教師應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水平和教學能力。
第三十條 孔子學院須按規定期限編制項目實施方案及預算、項目執行情況及決算,並報經總部審批。中方資產變更、處置須報總部審批。同時,須將年度工作計畫和總結報總部備案。
第三十一條 孔子學院不以營利為目的,其收益用於教學活動和改善教學服務條件,其積累用於孔子學院持續發展,不得挪作他用。
第三十二條 孔子學院總部負責組織對各地孔子學院的評估,對違背辦學宗旨或達不到辦學質量標準的,孔子學院總部有權終止協定。
第三十三條 孔子學院總部每年召開孔子學院大會,交流辦學經驗,研究孔子學院的建設和發展。
權利義務
第三十四條 孔子學院的權利:
(一)享有本章程及協定規定的權利;
(二)有權使用孔子學院的名稱和統一標識;
(三)優先獲取孔子學院總部提供的教學和文化資源。
第三十五條 孔子學院的義務:
(一)遵守本章程及協定的規定;
(二)維護孔子學院的聲譽、形象;
(三)接受孔子學院總部的指導和評估。
第三十六條 孔子學院總部有權依法追究任何下列行為的責任:
(一)未經孔子學院總部許可,擅自設立孔子學院;
(二)盜用孔子學院名義開展活動;
(三)違反本章程和協定規定,造成資金資產損失,破壞或嚴重影響孔子學院聲譽。
附則
第三十七條 各地孔子學院可根據本章程制定該院的規章制度,並報總部備案。
第三十八條 孔子課堂的設定和管理參照本章程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由孔子學院總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條 本章程自孔子學院總部理事會批准之日起生效。
配置資源
教師任職條件
為適應孔子學院開展漢語和中國文化教學的需要,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保證孔子學院健康發展,現就孔子學院教師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提出以下要求。
一、崗位職責要求
1、遵守《孔子學院章程》和總部有關規定。
2、遵守孔子學院所在國有關法律,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努力樹立孔子學院教師的良好形象。
3、遵守孔子學院有關管理規定,接受孔子學院院長的領導。
4、熱愛本職工作,積極承擔孔子學院教學工作,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5、按照學院要求,積極參與孔子學院開展的漢語言文化推廣活動及其它相關工作。
二、任職資格條件
1、大學本科(含)以上學歷。
2、具有講師(含)以上職稱;志願者教師應符合中國國家漢辦關於志願者任職資格的要求。
3、語言教師國語要達到國家二級甲等或相當於二級甲等的水平。
4、具備所在國通用語言的知識與技能。
5、具有漢語作為外語教學、課程設定、教學評估、教師培訓等方面的能力和經驗。
6、具有熟練運用現代信息技術並服務於教學的能力。
7、了解和掌握中國文化基本知識和當代中國概況,具有良好的文化活動策劃與組織能力。
8、身心健康,誠實、正直,性格開朗,具有良好的溝通和交往能力。
9、愛崗敬業,具有團隊精神。
三、適用範圍
上述要求適用於孔子學院聘任的所有教師和志願者。
獲得漢辦贈書
一、項目說明
為支持孔子學院(課堂)開展漢語教學,孔子學院總部根據每年核定的經費預算,為各孔子學院(課堂)提供一定額度的贈書。
二、申辦程式
1.申請流程
(1)登錄孔子學院總部網站,點擊漢辦贈書版塊,按要求完成註冊。
(2)用註冊的用戶名和密碼登錄,按“圖書分類”選書,將選中圖書放入書籃,所需圖書選完後,點擊生成訂單,填寫相關信息,最後確認生成訂單。
(3)孔子學院(課堂)在限額內的贈書訂單,由總部教材處會同孔院處、財務處審批。
2.配書及運輸周期
(1)訂單配書周期:一般1-3周,較複雜的訂單需1個月左右。
(2)運輸方式:一律採取海運。
(3)運輸周期:1.5-3個月。
3.注意事項
(1)查看訂單狀態:登錄贈書網,打開“我的訂單”,查看訂單狀態。訂單狀態分為“待受理”、“已受理,正在審批”、“審批通過,正在配書”、“配書完成,等待發貨”、“已發貨”和“已簽收”六種狀態。
(2)簽收:收到贈書後務必上網簽收,並將《簽收信息》。
申辦孔子學院
為適應孔子學院開展漢語和中國文化教學的需要,不斷提升辦學水平和教學質量,保證孔子學院健康發展,現就孔子學院教師崗位職責、任職條件提出以下要求。
認真閱讀《孔子學院章程》、《孔子學院中方資金管理辦法》、《關於合作建設孔子學院的協定(草案模版)》等相關檔案。了解孔子學院性質、宗旨、業務範圍等。
一、審查自身是否具備申辦孔子學院的條件:
(1)申辦機構所在地有學習中國語言和文化的需求;
(2)有符合辦學需要的人員、場所、設施和設備;
(3)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二、準備申請材料:
(1)機構負責人簽發的申請函;
(2)申辦計畫書。內容需包括:(a)申辦機構簡介;(b)用於孔子學院的教學場所、設施和設備;(c)市場需求預測、管理機制及運營計畫;(d)經費籌措及管理;(e)孔子學院總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申請材料均請附漢語文本。
註:申辦機構可自行聯繫中方合作院校,並在申辦計畫書中說明。
三、提交申請材料
將申請材料提交孔子學院總部,也可提交給中國駐當地使(領)館教育處(組)或文化處(組)。
註:如申辦機構未自行聯繫中方合作院校,可委託總部推薦。
四、審查申請材料
(1)總部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審查方式包括:檔案資料審查、當面聽取報告和實地考察等。
(2)總部向申辦機
構出具“同意設立孔子學院的函”。雙方商簽《關於合作建設孔子學院的協定》。
(3)申辦機構與中方合作院校商簽《執行協定》。
學院獎學金
為支持孔子學院建設,促進漢語國際推廣和中國文化傳播,培養合格的漢語教師和漢語人才,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以下簡稱漢辦)設立孔子學院獎學金,資助外國學生、學者和漢語教師到中國有關大學學習。
孔子學院獎學金設立於2009年。截至2014年底,共資助來自150個國家近25,000人來華學習。
教學資源
《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
一、《大綱》修訂工作:
《國際漢語教學通用課程大綱》(以下簡稱《大綱》)自2008年頒布以來,現已被翻譯成45種文字在世界各地進行推廣使用,對孔子學院(課堂)及國外大中國小等各類漢語教學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指導作用。
五年來,隨著國際漢語教學研究和實踐的不斷深入,世界各地的漢語教學形勢發生了一些新的變化。為及時總結國際語言教學及漢語教學的研究成果,對漢語教學實踐活動進行更加科學前瞻性地指導,2013年,孔子學院總部在調研、徵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組織專家啟動了《大綱》修訂工作,現已完成並廣泛徵求意見。
二、《大綱》的五個特點:
1、調整分級結構,促進教考結合
新修訂《大綱》主體框架由五級目標等級調整為六級目標等級,與漢語水平考試HSK相一致。對各級字、詞、語法、話題等語言知識要素進行更新,並強調與漢語水平考試HSK的關聯。
2、突出實用,增加示範性
新修訂《大綱》將原附錄“漢語教學任務活動示範列表”部分調整為“漢語課堂教學常見課型結構流程建議表”及“常用教學模式課例”,示範案例更具實用性、操作性。
3、增加評估,提供操作性較強的評價建議
新修訂的《大綱》增加了“常用評估活動分類建議表”,便於教師系統收集學習者相關信息,確定學習行為變化,根據教學目標和標準對學習成果進行評估。
4、兼顧各類漢語教學類型、層次,鼓勵因地制宜
新修訂《大綱》彌補了原大綱對中國小及社會教學指導性偏弱的情況,在話題、教學示例等方面做了增補。並考慮到世界各地漢語教育發展不平衡的實際情況,為不同類型的使用者提供原則性的指導建議和更加靈活的裁量空間。
5、強調媒體資源的套用
新修訂《大綱》強調了網路和數位技術的運用,引導使用者更多地注意提高學生運用新媒體資源學習漢語的意識和能力,適應科技發展對漢語教學的新需求。
數字資源
一、每日漢語
" 每日漢語" 以日常情景對話為核心教學內容,採用輕鬆活潑的對話形式為學習者講解情景對話中的辭彙、句型、語法以及相關的中國文化背景知識,在教授漢語的同時,讓學習者了解中國文化。
" 每日漢語" 教授課程包括英語、日語、朝鮮語、蒙古語、尼泊爾語、印地語、孟加拉語、越南語、寮語、泰語、馬來語、印尼語、菲律賓語、土耳其語、法語、德語、義大利語、世界語、西班牙語、葡萄牙語等38 種語言。
二、長城漢語
長城漢語是基於網路多媒體技術開發的新型漢語教學教材,主要針對從零起點到中級水平的學習者,主要有網際網路、區域網路、單機版3種教學形態,教學內容共涵蓋6個級別60個單元180課,有寫實與Q版兩種風格,支持學生和教師兩類用戶。
三、中國好人漢語試聽教材
漢語視聽教材《中國好人》是在影片《郭明義》的基礎上經重新剪輯,專門為教學設計製作而成。該教材把電影媒體運用到語言教學中,嘗試探索國際漢語教學的新模式。教師可以根據教學對象和課程的特點,處理好語言和文化之間的關係,綜合運用各種視聽材料,科學合理地實施教學。教材總計八課,適用於中級漢語學習者。
四、快樂學拼音
快樂學拼音是一部多媒體點讀學習教材,通過英語發音講解漢語拼音,旨在幫助以英語為母語的漢語學習者快速學習掌握漢語拼音的發音。全書將漢語拼音分成7 個部類,並選用38 個音節介紹漢語拼音的特點及學習方法。每個音節由一個常用漢字代表,用英語的近似音模擬該音節的發音,並提供與之相關的例句、對話、同韻母的全部音節以及實用練習和聲調訓練。對於一些規則獨特及英語母語者較難掌握的拼音,還提供有特別的說明。
教材包括圖書和配套點讀筆,通過點讀筆在圖書上點讀發聲的技術手段,使平面教材立體化。
五、中外文化交流故事叢書
《中外文化交流故事叢書》共有《馬可· 波羅的中國傳奇》、《玄奘西天取經》、等10個分冊,是一套針對外國漢語學習者的文化輔助讀物,宗旨是從中外文化交流的歷史長河中選取中外文化交流史上具有代表性和重要意義的人物及故事,為學習漢語的外國學生和對中國文化感興趣的外國讀者提供學習和交流的平台。
教師隊伍
漢語教師
一、國際漢語教師標準
為了提高國際漢語教師的專業素質和教學水平,培養、培訓一大批合格的漢語教師,滿足世界各地日益增長的漢語學習需求,國家漢辦組織研製了《國際漢語教師標準》(以下簡稱《標準》)。
《標準》是對從事國際漢語教學工作的教師所應具備的知識、能力和素質的全面描述,旨在建立一套完善、科學、規範的教師標準體系,為國際漢語教師的培養、培訓、能力評價和資格認證提供依據。
《標準》由5個模組組成。分別為:(1)語言知識與技能。包括“漢語知識與技能”和“外語知識與技能”兩個標準,對教師應具備的漢語及外語知識與技能進行了描述。(2)文化與交際。包括“中國文化和中外文化比較”與“跨文化交際”兩部分。要求教師具備多元文化意識,了解中國和世界文化知識及其異同,掌握跨文化交際的基本規則。(3)第二語言習得理論與學習策略。要求教師了解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學習規律和學習者特點,能夠幫助學習者成功學習漢語。(4)教學方法。包括“漢語教學法”、“測試與評估”、“課程、大綱、教材與教輔材料”和“現代教育技術與運用”四個標準。要求教師掌握漢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學理論和教學法知識,具備教學組織和實施能力。(5)綜合素質。主要對教師的職業素質、職業發展能力和職業道德進行描述。《標準》借鑑了TESOL等國際第二語言教學和教師研究新成果,吸收了國際漢語教師實踐經驗,反映了國際漢語教學的特點。
外國漢語教師來華研修
項目介紹
為促進中外漢語教學的交流與合作,國家漢辦特設立"外國漢語教師來華研修項目",為國外漢語教師提供來華研修機會,並提供在華期間的經費資助。
該項目可針對不同國家不同層次漢語教師的需求,制定不同的研修課程,課程內容主要包括:漢語知識及其教學系列課程,漢語教學理論與方法系列課程,現代教育技術在漢語教學中的套用系列課程、中國特色文化實踐系列課程、中外漢語教師座談交流等套用性強的課程。
專家組赴國外培訓
項目介紹
為加強國內外漢語教學的合作與交流,國家漢辦特設立“漢語教學專家組赴國外培訓項目”,該項目主要是通過漢辦與國外漢語教學機構聯合舉辦培訓活動的方式,由漢辦組織派遣國內漢語教學專家組赴國外與當地漢語教師交流教學經驗,並提供培訓服務,培訓內容及方式可根據當地教師需求制定。
漢學學者訪華
項目介紹
為促進漢學研究領域的國際合作與交流,鼓勵和支持各國從事漢學研究的學者全面、深入地了解中國,資助他們到中國教育或科研機構研究訪問,特制訂“外國漢學研究學者訪華計畫”。
核心教師
項目介紹
為進一步加強孔子學院師資隊伍建設,提高孔子學院辦學質量和水平,保障孔子學院可持續發展,孔子學院總部暨中國國家漢辦決定與孔子學院所在大學合作設立核心教師崗位項目。
核心教師崗位職責
核心教師是在孔子學院院長領導下,全面負責孔子學院漢語教學組織和管理的專職人員。主要職責是:根據所在國及大學和社區漢語教學需求情況,制定教學計畫;根據實際需要選定教材,編寫教學大綱;負責培訓和指導孔子學院教師和志願者,開展教學評估;承擔漢語教學;建立並管理孔子學院教學檔案。
漢語國際推廣基地
項目介紹
為貫徹落實中央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強漢語國際推廣工作的若干意見》中"重點建設若干個'國家漢語國際推廣基地'"的意見和漢語國際推廣當前形勢及長遠發展的要求,集成政府、教學機構、企業(市場)等各類資源,集中本領域的人才和技術,為漢語國際推廣提供經驗、模式和資源,國家漢辦於2006年7月啟動了漢語國際推廣基地建設工作。截止目前,已在全國建立起19所漢語國際推廣基地。
漢語國際推廣中國小基地
項目介紹
為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學校在漢語國際推廣工作中的作用,特在全國建設一批"漢語國際推廣中國小基地"。
漢語國際推廣中國小基地的主要任務是對口支持外國學校開設漢語課,建設孔子課堂,向國外派出漢語教師和志願者,培訓外國漢語教師,對外派志願者進行培訓並安排實習,接受漢語國際教育碩士專業學位的研究生實習,接受外國中小學生來校學習漢語,承辦外國學生夏令營活動,對外漢語課程開發等。
國家漢辦目前已在全國2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建立了107所漢語國際推廣中國小基地。
公派漢語教師
主要內容
公派漢語教師是為促進中外文化教育交流,加強國際漢語教學和教育援外工作,中國教育部與國家漢辦根據與國外的教育交流協定和國外對漢語教學的需求,向國外教育部、大學、中國小等教育單位派出漢語教學顧問及漢語教師的項目。
漢語水平考試
漢語考試夏令營
為激發海外學生學習漢語的積極性,鼓勵其踴躍參加漢語考試,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從2008年起設立“漢語考試夏令營”項目。凡在海外參加孔子學院總部各種漢語考試的考生,都可以申請“漢語考試夏令營”。除夏令營外,還有春令營、秋令營和冬令營。
以上項目的具體事宜,考生須諮詢考點,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保留最終解釋權。
孔院院刊
《孔子學院》是由國家新聞出版總署批准(CN11-5658/C),中國教育部主管、國家漢辦暨孔子學院總部主辦的綜合類文化期刊。系英漢對照,向國內外公開發行。
2009年3月,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主辦的綜合性刊物《孔子學院》正式面向全球出版發行。國務委員、孔子學院總部理事會主席
劉延東為期刊致發刊詞。
《孔子學院》期刊的讀者群體包括各孔子學院及所在學校的學生、教師和管理者;漢語與中國文化的研究者;各國與漢語國際推廣有相關合作的政府及民間機構、教育機構及所有對漢語言文化和中國感興趣的人群。
《孔子學院》秉承促進孔子學院的健康發展,增進與世界各國的文化交流與友合作的辦刊理念,開辦了《總部信息》、《專題報導》、《院長論壇》、《學術界面》、《本期人物》、《圖片故事》等14個欄目,為各國讀者提供鮮活的總部活動、漢語教學、中國當代文化信息,加強孔子學院總部與全球孔子學院和廣大漢語學習者信息溝通與交流,交流孔子學院的辦學經驗。
文化活動
漢語橋中文比賽
“漢語橋”中文比賽是國家漢辦主辦的大型國際漢語比賽項目,是世界人文交流領域的知名品牌活動,共分為“漢語橋”世界大學生中文比賽、“漢語橋”世界中學生中文比賽和“漢語橋”在華留學生漢語大賽三項比賽。每年一屆,由漢語橋比賽組委會進行項目的具體組織和實施。
近年來,“漢語橋”中文比賽項目採取漢辦與地方政府合作的方式,並結合電視呈現,取得較好效果。截至目前,大學生比賽已舉辦九屆,來自世界60餘個國家的812名大學生先後來華參加了複賽、決賽;中學生比賽已舉辦兩屆,20多個國家的近312名中學生受邀來到中國分享自己學習漢語的成果和快樂;在華留學生比賽由國家漢辦與中央電視台海外節目中心聯合主辦,已連續舉辦三屆,吸引了40多個國家的約300多名在華留學生同場競技,爭當“漢語高手”。參與三項比賽預賽的總人數已超過九萬人。
“漢語橋——世界大學生中文比賽”項目
“漢語橋——世界大學生中文比賽”是由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主辦的國際漢語賽事。2002年以來,已成功舉辦了十二屆,來自世界80多個國家的1000多名大學生先後應邀來華參加了比賽,各國參與海外預賽活動的大學生達30萬餘人。該項目已成為各國大學生學習漢語、了解中國的重要平台,在中國與世界各國青年間架起了一座相互學習、傳遞友誼的橋樑。
“漢語橋——世界大學生中文比賽”考核內容包括:漢語語言能力、中國國情知識、中國文化技能和綜合學習能力。參賽選手首先在各自國家參加預賽階段的比賽,優勝者應邀來華參加複賽、決賽階段的比賽。優勝者還將獲得相應的孔子學院獎學金等獎勵。
“漢語橋”外國中國小校長訪華之旅
“漢語橋——外國校長訪華之旅” (含外國大、中、國小校長和教育官員訪華團,本手冊統稱為校長團)是為已開設中文課或有意願開設中文課的外國校長和地區教育官員設立的項目,旨在增進他們對中國的了解,推動大、中、國小校漢語課程的開展。“訪華之旅”一般為期一周,代表將赴中國部分省市訪問教育機構和學校,了解中國社會文化並與中國的教育工作者們進行深度交流,拓寬合作空間。
交流合作
一、重要會見
外交部長王毅接見賴比瑞亞大學孔子學院代表。
當地時間2015年8月9日中午,在結束了與賴比瑞亞總統瑟利夫、賴比瑞亞外交部長恩加富安會晤後,中國外交部長王毅在中國駐賴比瑞亞大使館宴會廳會見了使館工作人員、中國駐利維和力量、政府援非機構以及中資企業代表,賴比瑞亞大學孔子學院代表受邀參加了見面會。
二、重要活動
中國政法大學舉行孔子學院中國文化體驗營開班典禮。
2015年7月9日上午,“中國政法大學海外孔子學院2015中國文化體驗營開班典禮暨贈書儀式”舉行。孔子學院總部副總幹事/國家漢辦副主任胡志平、中國政法大學黨委書記石亞軍、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馬懷德、北京語言大學出版社董事長兼總編輯張健、中國政法大學出版社社長兼總編輯尹樹東、部分孔子院長、以及來自班戈大學孔子學院、布加勒斯特大學孔子學院的近40名學生參加了儀式。
三、文化交流
格拉納達大學孔子學院舉辦系列學術講座。
當地時間2016年1月13日至14日,西班牙格拉納達大學孔子學院與格拉納達大學政治與社會學系聯合舉辦“中國文學、政治與法律之旅”系列學術講座,為傳播中國文化開啟一扇新視窗。
四、合作項目
赫爾辛基大學孔子學院“375名人文學者”翻譯項目榮獲大學嘉獎。
當地時間3月5日,芬蘭赫爾辛基大學孔子學院舉辦“375名人文學者”網站翻譯項目嘉獎證書頒發儀式。孔子學院外方院長陳玉文(Julie Chen)教授代表赫爾辛基大學人文學院頒發嘉獎令,以表彰孔子學院及所有參與教師為期一年的辛勤工作。
志願者
志願者項目概況
為了積極推廣漢語,提高世界漢語教學水平,促進漢語和中國文化在國外的傳播,加深中國與世界各國的相互了解,增進世界各國人民間的友誼和交流,中國國家漢辦啟動了漢語教師志願者項目。該項目是國家漢辦為適應當前世界漢語教學蓬勃發展的形勢需要,利用我國作為母語國漢語人力資源優勢,開闢的向世界有需求國家提供漢語師資的新措施之一。
此項目經中國教育部批准由國家漢辦於2004年3月26日起開始實施。
國家漢辦設立漢語教師志願者中心負責承辦此計畫的具體事務性工作。
志願者報名程式
國家漢辦根據國外用人機構對志願者的需求向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或教育部直屬院校發布關於協助選派漢語教師志願者的函,委託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漢語教師志願者的報名和初選工作。
志願者派出前須接受綜合能力培訓和拓展訓練。培訓工作由國家漢辦直接或委託選派單位組織,參照國家漢辦制定的《國際漢語教師標準》和《漢語教師志願者培訓大綱》,結合志願者派往國的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方案。
培訓結束後,由國家漢辦統一組織對志願者進行考試,考試合格者由國家漢辦頒發《漢語教師志願者資格證書》。
志願者派出前,選派單位須與志願者簽訂《漢語教師志願者出國任教協定書》,明確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志願者的使命
推廣漢語,加快漢語走向世界
近年來,隨著中國經濟和對外交流的蓬勃發展,在全球範圍內出現了學習漢語的熱潮。“如果你想領先別人,就學漢語吧!”
正如原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許嘉璐所說:“語言從來是民族或國家之間建立聯繫、溝通心靈的橋樑,在當前這樣的時代,其連線溝通的作用更遠遠超越歷史上任何階段。漢語作為中華民族和外部世界溝通的最得力的工具,也迎來了前所未有的壓力和挑戰。”
傳播文化,讓世界了解中國
志願者教師作為中國文化使者,將漢語帶到世界各地,教更多的外國朋友快樂、快速地學習漢語,了解中國文化。與此同時,他們也需要努力學習當地的語言,積極地融入當地的文化。在雙向了解和交流過程中,才能使得漢語更為廣泛深入地為外國人所接受,也使得漢語更為長久地在當地得以傳播。
磨礪自我,奉獻愛心
面對中國和平發展的需要,面對世界對漢語教師的急迫需求,大家是否願意肩負志願者教師的使命,為我國“和平發展”偉大戰略盡一己之力,為世界了解中國打開一扇文化之窗?只有真正付出過才會發現它的意義所在。
學院郵票
中國郵政定於2012年12月1日發行《孔子學院》特種郵票1套2枚。詳情如下:
志號:2012-30
圖序 圖名 面值
(2-1)T 交流 1.20元
(2-2)T 教學 3元
郵票規格:40×30毫米
齒孔度數:13度
整張枚數:12枚(連印)
整張規格:206×150毫米
版別:影寫
防偽方式:防偽紙張
集郵門戶網防偽油墨
異形齒孔
螢光噴碼
設計者:陳楠
資料提供: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總部
印製廠:北京郵票廠
統計數據
2014年4月17日,《中國文化發展報告(2013)》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世界已有120個國家(地區)建立了440所孔子學院和646個孔子課堂,總計1086個,孔子學院已成為漢語推廣和體現中國“軟實力”的文化品牌。
2010年約有1億外國人學習漢語,2013年學習漢語的外國人約達到1.5億人。報告認為,儘管準確數據很難統計,但一個不爭的事實是,學習漢語的外國人逐年遞增。
從全球分布上看,歐洲、美洲和亞洲是孔子學院分布最密集的地區,分別為149所、144所和93所。歐洲以英國、俄羅斯、法國、德國和義大利開辦的數量最多且規模最大,分別為24所、18所、17所、14所和11所;美洲以美國、加拿大和巴西開辦的孔子學院數量為最多且招生規模最大,分別為97所、13所和8所;亞洲以韓國、日本和泰國開辦的數量最多且規模最大,分別為19所、13所和12所。
2018年9月28日,孔子學院總部在北京舉辦第五屆“開放日”活動。記者從活動上了解到,目前已有149個國家(地區)建立了530所孔子學院和1113箇中國小孔子課堂,現有中外專兼職教師4.62萬人,累計培養各類學員900多萬名。
相關事件
審查事件
2012年5月17日,美國國務院發布的公告,對於在美國持有J—1簽證的孔子學院中國教師將不得不於2012年6月30日離境。美方稱不會為他們續簽簽證;如果他們願意,可回到中國再申辦適當的交流項目簽證。美國各界對此普遍感到震驚、困惑和不解。美國“高等教育新聞”網站於2012年5月21日載文稱,這一指令將打亂孔子學院的教學活動。
發布公告
公告聲稱:“目前,國務院正在審查孔子學院的學術資質……孔子學院必須申請美國的認證,才能在其所在大學開展教學。”美方稱,基於初步審查結果,“沒有明確證據顯示這些學院已獲得美國的認證”;而之所以需要美國認證,是為了確保教育符合併保持相關既定標準。
美國國務院簽署的這個公告,已發往全美孔子學院,聲稱儘管孔子學院可能有利於促進文化交流,但其所從事活動必須符合正確的交流規範、遵循相關法規。教授、研究學者、短期訪問學者,或學院、大學的學生均不允許在公立和私立國小、中學進行教學,否則便與有關交流訪問項目的法規相悖;只有在得到認證的中學以上機構內,才可安排中文課程;並且,持有J-1簽證的教授只能在這些機構的外語院系內進行授課。
J-1簽證是一種
非移民簽證,簽發給來美國參加美國國務院批准的“交流訪問者計畫”的各類外籍人士。本報記者了解到,2012年年初,美國官方曾對持有J-1簽證人員情況進行過調查。
學院回應
2012年5月20日,中國國家漢辦、孔子學院總部負責人致信開設了孔子學院的美國大學校長,指出中方尊重美國的法律法規,但不願意看到因此而造成中斷志願者項目的後果,否則在美國蒸蒸日上的漢語課程將會因教師缺失而夭折,致使這些學校和學生蒙受損失。
2012年5月23日,孔子學院總部負責人致信美國《高等教育紀事》雜誌記者,對公告關於美國國務院審查孔子學院資格認證的表述表示了高度關切。“我很關注這一表述對於美國教育機構與漢辦和中方高校合作舉辦孔子學院協定的影響。”
後續進展
2012年5月25日,中國駐美國大使館教育處公使銜參贊方茂田表示,經中方與美方交涉和磋商,美國務院承諾採取靈活態度,妥善解決有關美國大學孔子學院的中國教師簽證問題,而且孔子學院也不需要進行資質認證。
2012年5月25日,美國國務院發布的新修訂的指導意見表示:一、在美國正規大學設立的孔子學院不需要進行資質認證;二、美方不再要求在美國中國小教課的孔子學院中國教師在6月30日前離境;三、美國務院將在規範外國教師簽證申請的過程中給予相關美國大學以指導,並協助在美中國小教課的中國教師尋找簽證的邀請單位,改換籤證類別。美方已採取措施,儘量減少簽證問題可能對相關大學和個人造成的影響。
輿論評價
公告規定顯然是對孔子學院的發難,美國各地孔子學院均表示“令人吃驚”、“很不尋常”,並開始討論如何應對。
輿論指出,人們不明白美國國務院為何要突然出台這樣的規定,“畢竟,孔子學院在美國校園內已有近10年時間”。正如國家漢辦負責人所指出的,孔子學院的宗旨是幫助世界各國人民學習漢語,了解中華文化,加強中外教育、文化交流與合作,增進中外人民之間的友誼。
停辦風波
美國
2014年9月25日,美國芝加哥大學宣布停止與孔子學院合作之後,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Pennsylvania State University)於10月1日宣布,於2014年年底終止與中國孔子學院已達5年的合作,不再續約,這是一個星期以來第二所與中國孔子學院停止合作的美國大學。
2014年9月29日,中國外交部回應稱,美國所有孔子學院都是應美國大學的自願申請,由孔子學院總部、中國大學與美各大學經友好協商訂立正式協定而設立的,孔子學院是根據美方自願申請提供教師教材等支持和幫助,從來沒有強加於人,也不可能對大學的學術自由、誠信構成威脅。
2014年12月5日,外交部發言人華春瑩又重申了孔子學院的辦學要求,並表示孔子學院不可能限制美國大學學術自由。
2016年5月28日,孔子學院總部、國家漢辦5月28日發表聲明:5月26日晚11時許,騰訊微信公眾號“今聞解讀”發表題為《美國下令60多所孔子學院全部停辦》的微信文章。此新聞純屬捏造,完全失實。事實真相是,目前美國109所孔子學院全部運行正常,沒有一所關閉。
歐洲
2015年1月,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宣布將關閉孔子學院。該學院開辦於2005年,是歐洲第一所孔子學院。《環球時報》記者看到,瑞典斯德哥爾摩大學網站發布通告說,大學與孔子學院的合作協定於2014年年底到期後不再續約,孔子學院將於6月30日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