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環保民間組織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

中國民間環保組織自1978年開始起步,已經過40個春秋,其職能和作用在社會發展中表現的日漸重要。目前,中國環保民間組織已經形成了一個完整的系統體系,成為了推動中國和全球環境保護事業發展與進步的重要力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民間環保組織
  • 外文名: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organization of China
  • 成立時間:1978年
  • 目的:推動中國和全球環境保護事業發展
  • 歷史:已經過38個春秋
組織作用,主要活動,發展歷史,組織人員,類型,組織數量,地域分布,機構,決策,註冊登記,組織資金,項目評估,志願者,公共關係,主要特點,社會作用,存在問題,發展趨勢,發展建議,國內組織,中國環境,

組織作用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改革和發展,各界民間組織蓬勃興起、快速發展,已成為政府與企業之外的第三方力量。民間組織中最活躍的環保民間組織,已成為推動中國和全球環境保護事業發展與進步的重要力量。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

主要活動

為了促進環保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在國家環境保護總局民政部的大力支持下,2005年7月~12月,中華環保聯合會首次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中國環保民間組織現狀調查研究”工作

發展歷史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主要經歷了3個階段:自1978年起到上世紀90年代初,中國環保民間組織走過了誕生和興起階段;1995年至本世紀初,他們把環保工作向社區和基層延伸,進入了發展階段;本世紀初,他們的活動領域逐步發展到組織公眾參與環保、為國家環保事業建言獻策、開展社會監督、維護公眾環境權益等,環保NGO進入了成熟階段。
環保民間組織是以環境保護為主旨,不以營利為目的,不具有行政權力並為社會提供環境公益性服務的民間組織。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誕生和興起階段:1978年5月,中國環境科學學會成立,這是最早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隨後,1991年遼寧省盤錦市黑嘴鷗保護協會註冊成立,1994年“自然之友”在北京成立,從此,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相繼成立。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發展階段:1995年,“自然之友”組織發起了保護滇金絲猴和藏羚羊行動,這是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發展的第一次高潮。這一時期,環保民間組織從公眾關心的物種保護入手,發起了一系列的宣傳活動,樹立了環保民間組織良好的公眾形象。1999年,“北京地球村”與北京市政府合作,成功進行了綠色社區試點工作,中國環保民間組織開始走進社區,把環保工作向基層延伸,逐步為社會公眾所了解和接受。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成熟階段:2003年的“怒江水電之爭”和2005年的“26度空調”行動,讓多家環保民間組織開始聯合起來,為實現環境與經濟發展目標一致而行動。中國環保民間組織已由初期的單個組織行動,進入相互合作的時代。環保民間組織活動領域也從早期的環境宣傳及特定物種保護等,逐步發展到組織公眾參與環保,為國家環保事業建言獻策,開展社會監督,維護公眾環境權益,推動可持續發展等諸多領域。

組織人員

我國現有各類環保民間組織2768家,從業人員總數為22.4萬人,其中全職人員6.9萬,兼職人員15.5萬。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具有年輕人多、學歷層次高、奉獻精神強、影響面廣等顯著特點。80%左右的是30歲以下的青年人,50%以上擁有大學以上學歷,91.7%的參與環保活動的志願者不計任何酬勞。
我國環保民間組織規模普遍較小,平均每個環保民間組織的全職人員只有25人左右,在民間自發的環保組織中,有近30%只有兼職人員而沒有全職人員。

類型

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分4種類型。一是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如中華環保聯合會、中華環保基金會、中國環境文化促進會,各地環境科學學會、環保產業協會、野生動物保護協會等;二是由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民間組織,如自然之友、地球村,以非營利方式從事環保活動的其他民間機構等;三是學生環保社團及其聯合體,包括學校內部的環保社團、多個學校環保社團聯合體等;四是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華機構。

組織數量

截止2005年底,我國共有各類環保民間組織2768家。在現有的組織中,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1382家,占49.9%;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民間組織202家,占7.3%;學生環保社團及其聯合體1116家,占40.3%;國際環保民間組織駐華機構68家,占2.5%。
中國環保組織數據中國環保組織數據

地域分布

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分布主要集中在北京、天津、上海、重慶及東部沿海地區;其次是湖南、湖北、四川、雲南等生態資源豐富省份;其他地區的環保民間組織相對較少。

機構

我國環保民間組織機構設定總體比較健全。85.8%的環保民間組織實行的是會員制,會員代表大會是最高權力機構,通過民主選舉產生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理事長等。2005年,97.7%的環保民間組織至少召開過一次理事會。88.4%的環保民間組織有成文的章程。

決策

當出現意見分歧時,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大多數由理事會做出最終決策,而民間自發組織、國際環保組織駐華機構和學生環保社團更傾向於由核心成員做出決策。

註冊登記

我國現行《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中規定:民間組織“應當經其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和“有50個以上的個人會員或者30個以上的單位會員”方可在民政部門註冊登記。限於上述條件,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在各級民政部門正式註冊登記率較低,僅為23.3%;有63.9%的在單位內部登記(學生環保社團在學校登記)或在工商註冊為民辦非企業;仍有部分環保民間組織未辦理任何註冊登記手續。

組織資金

環保民間組織資金最普遍的來源是會費,其次是組織成員和企業捐贈、政府及主管單位撥款。76.1%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固定的經費來源。有45.5%的國際環保組織駐華機構、32.9%的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擁有相對固定的經費來源,而民間自發組織和學生環保社團中擁有固定經費來源的僅為20%左右。
2005年,全國2768家環保民間組織共籌集資金29.77億元,有22.5%的環保民間組織基本沒有籌到經費,81.5%籌集的經費在5萬元以下。
除學生環保社團外(學生環保社團工作人員基本無任何工資福利待遇),14%的環保民間組織全職人員的平均月薪為500元至1000元;21.5%的環保民間組織全職人員平均月薪為1000元至2000元;12.2%的環保民間組織全職人員平均月薪略高於2000元。43.9%的環保民間組織全職人員不領薪酬。環保民間組織工作人員的薪酬標準,在當地屬中等水平的占44.4%,屬中下等水平的占31.7%,屬下等水平的占19.8%,認為薪酬屬中等及以下水平合計占96%。超過一半(56.3%)的環保民間組織全職人員沒有任何福利保障。

項目評估

45.8%的環保民間組織對環保項目效果進行績效評估。74.7%的環保民間組織有年度工作報告。其中,向主管單位提交報告的占47.6%,向組織內部工作人員提交報告的占45.5%,向社會公眾公開報告的占47.6%。

志願者

90.8%的學生環保社團、75.7%的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組織、63.6%的國際環保組織駐華機構和55.2%的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在過去的一年中,均發起或組織過一次以上的環保志願者活動。在組織環保志願者活動時,39.6%的環保民間組織不提供任何報酬,52.1%的會提供交通費,部分組織會提供食、宿費用和少量報酬。多數環保民間組織對志願者進行了適當的培訓,並對志願者人身安全採取了保護措施。
河南省青少年生態環保社團聯盟河南省青少年生態環保社團聯盟
清華大學綠色協會清華大學綠色協會
河南省大學生環保志願者在黃河濕地公園河南省大學生環保志願者在黃河濕地公園

公共關係

在與政府的關係方面,95%以上的環保民間組織遵循“幫忙不添亂、參與不干預、監督不替代、辦事不違法”的原則,尋求與政府合作;61.9%的環保民間組織認為擁有與政府直接溝通的正常渠道;選擇與政府合作的環保民間組織有64.6%,選擇既非合作亦非對抗的有32.1%,認為存在一些矛盾的有3.3%。
在與企業的關係方面,大多數環保民間組織願意和環境形象較好的企業開展合作。一些環保民間組織的活動和污染企業的利益會發生衝突;24.4%的環保民間組織認為偶爾與企業利益發生衝突;2.3%的經常與企業利益發生衝突。在和污染企業進行交涉時,環保民間組織最常用的方式是向政府部門反映,占68.6%;其次是與企業協商、談判,占40.0%;採取訴訟等法律途徑或集會、抗議等方式的很少。
在與媒體和公眾的關係方面,藉助媒體擴大影響力進而得到社會公眾的支持已成為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共識。有79.4%的環保民間組織被媒體正面報導宣傳過。90%以上的環保民間組織經常組織公眾參與環保活動;63.4%的環保民間組織與學校有合作關係;41.7%的與研究機構有合作;我國社會公眾對環保民間組織的支持率已達69.5%。

主要特點

——在22.4萬環保民間組織從業人員中,80%左右為30歲以下的青年人,70%的環保民間組織負責人年齡在40歲以下。
——環保民間組織人員中,50%以上擁有大學以上學歷,13.7%擁有海外留學經歷,擁有大學以上學歷的環保民間組織負責人達90.7%。
——95%以上的從業人員是為了環保事業而不是謀生選擇了從事環保民間組織工作。參與環保活動的志願者中有91.7%的不計任何酬勞。從湖南岳陽環保志願者協會朱再保、武漢綠色環保服務中心范良珍、重慶綠色志願者聯合會吳登明等一大批環保民間組織人員身上,集中體現了為我國環保事業發展的奉獻精神。
——80%的環保民間組織每年平均組織一次以上、規模較大的環保公益活動,並通過各種渠道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提出若干決策意見與建議。2005年,全國2768家環保民間組織總計組織動員857萬人次的志願者參與各類環保活動。
總體而言,我國環保民間組織起步晚,成長迅速,發揮作用明顯,但發展不均衡,骨幹人才偏少。由政府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數量多、管理規範、能力強,但獨立性不夠;一些省級以下的組織開展活動不經常;學生環保社團數量大、熱情高,但組織不穩定,負責人變動頻繁;由民間自發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數量少,組織鬆散,較活躍,但存在內部機構建設不完善、工作隨意性大的問題;國際環保組織駐華機構數量少,工作條件好,但普遍存在沒有合法註冊身份等問題。

社會作用

近10年來,中國環保民間組織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環保事業發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他們通過組織環保公益活動、出版書籍、發放宣傳品、舉辦講座、組織培訓、媒體報導等方式進行環境宣傳教育,為提高我國公眾的環境意識做出了突出貢獻。
近10年來,環保民間組織在我國環境保護歷程中,發揮了積極作用。環保民間組織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環保事業發展的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倡導環境保護,提高全社會環境意識開展環境宣傳教育、倡導公眾參與環境保護,提高全民環保意識,這是我國環保民間組織開展最普遍的工作。環保民間組織通過組織環保公益活動、出版書籍、發放宣傳品、舉辦講座、組織培訓、加強媒體報導等方式進行環境宣傳教育,為提高我國社會公眾的環境意識做出了突出貢獻。
2000年,“自然之友”啟動了我國第一輛環境教育流動教學車——“羚羊車”。幾年來,環境教育流動教學車已經深入200餘所學校,與兩萬多名中小學生共同感受自然、關注環境。
近年來,組織志願者開展環境志願服務活動,積極倡導公眾以實際行動參與環保,已經成為環保民間組織開展環境宣傳教育的重點。由多家環保民間組織聯合會發起的“26度空調”活動也得到了政府部門、企業和社會的認可與支持。2005年,79%的環保民間組織發起過志願活動,共動員志願者857萬人次,平均每個環保民間組織吸引2500多人次的志願者參與活動。“保護母親河行動”、“索南達傑藏羚羊自然保護站服務”、“北京動物園志願者導遊”等已經成為環保志願者服務的知名品牌。
開展社會監督,為國家環境事業建言獻策環保民間組織主張環境友好,與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相一致。作為一種民間力量,對政府與企業的環境責任開展社會監督,參與環境決策,積極建言獻策,為實現國家的環境目標起到了積極的促進作用。
2004年9月,圓明園湖底防滲工程開始施工。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舉行聽證會,“自然之友”、“地球縱觀”、“地球村”等環保民間組織在聽證會上發言,建議實施圓明園防滲整改工程。最終,圓明園防滲進行整改,恢復了水面。
扶貧解困,推動發展綠色經濟近年來,我國環保民間組織深入農村,積極幫助貧困農民發展綠色經濟,在保護環境中實現扶貧開發。
湖南省岳陽市環保志願者協會組織退耕農戶植樹造林,每畝付給農戶100元補貼,成林後全部效益歸農民所有,極大地調動了退耕還林農民的積極性。
關注弱勢群體,維護社會公眾的環境權益環境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享用權是法律賦予公眾的基本環境權益。
1999年11月1日,中國政法大學污染受害者法律幫助中心開通污染受害者法律諮詢熱線,無償為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務,熱線開通以來,已經為1萬多名污染受害者提供法律服務,幫助50多起環境污染案件的受害者向法院起訴或通過行政途徑加以解決。2005年,該中心支持“福建省屏南縣1721位農民訴福建省(屏南)榕屏化工有限公司環境污染侵權案”勝訴,為當地居民挽回經濟損失68萬餘元,此案被評為2005中國十大影響性訴訟之一,這是十大影響性訴訟中的唯一一起環境訴訟案件。
保護生物多樣性,為子孫後代留下更大的發展空間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經過不懈努力,為保護我國的生物多樣性做出了突出貢獻。
1995年,“自然之友”發起了對滇金絲猴的保護行動,並把相關情況及時向國務院反映,並組織媒體對滇金絲猴的困境進行了廣泛、詳細、持久的報導。
2002年,環保民間組織“綠網”成功阻止了北京順義濕地開發高爾夫球場的商業計畫,使得北京平原地區唯一的一處濕地得以保護。

存在問題

費用問題是困擾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生存和發展的主要問題之一,我國76.1%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固定經費來源。此外,由於環境信息不公開,導致大多數公眾和環保民間組織參與制定環境政策十分困難。一些政府部門對環保民間組織的發展缺乏熱情和支持。
環保民間組織為推動環保事業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做出了突出貢獻,但也面臨很多問題,制約了環保民間組織的健康有序發展。
了解和認識問題對環保民間組織推動我國環保事業發展的重要地位與積極作用缺乏認識,這是我國環保民間組織面臨的首要問題。由於對環保民間組織了解不夠,特別是對民間自發組成的環保組織的類型、數量、作用、社會影響、生存和活動狀況等情況不清,一些政府部門對環保民間組織的發展缺乏熱情和支持。“政府包攬一切”、“怕添亂、怕麻煩”等思想觀念,是抑制環保民間組織發展的重要原因。目前保障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發展的法律與政策環境還很不健全,社會和公眾的參與度不高,環保民間組織也因此在開展活動、吸引人才、籌集資金、招募志願者等方面遇到很多困難和阻礙。
經費問題沒有任何行政權力、一切費用自籌解決,這是各類民間組織最基本的特徵。因此,經費不足是民間組織共同面臨的壓力和挑戰。我國正處於經濟轉型期,相對市場經濟成熟的已開發國家而言,政府對民間組織的資助極少,國家對公益捐助缺乏必要的財稅鼓勵政策支持,社會公益捐助意識淡薄,以環境公益事業為主旨的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生存和發展的費用問題尤為突出。我國76.1%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固定經費來源。過去一年中,81.5%的環保民間組織籌集經費在5萬元以下,有22.5%基本沒有籌到經費。由於經費不足,超過60%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自己的辦公場所;96%的全職人員薪酬在當地屬中等以下水平,其中43.9%的全職人員基本沒有薪酬;有72.5%的環保民間組織沒有能力為其職員提供失業、養老、醫療等福利保障。費用問題是困擾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生存和發展主要問題之一。
參與政策制定和實施社會監督的能力與成效問題我國環保民間組織事業心強、參與熱情高,致力於環境保護的目標明確,但限於一些體制、機制和自身能力等方面的原因,環保民間組織參與國家環境政策制定和實施社會監督的能力與成效亟待加強。
由於對政府部門相關環境信息了解不夠或不及時、對政策制定的背景不清、沒有介入前期工作的機制和渠道,導致大多數公眾和環保民間組織參與制定環境政策十分困難,一些部門和企業出於自身利益考慮,對環保民間組織實施社會監督心存疑慮,對此持消極態度。
目前,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在參與環境政策制定和實施社會監督上,大多是從某單一視角提出意見和建議,往往缺乏綜合情況、專業理論和基礎數據支持。環保民間組織現有22.4萬從業人員中,26.8%的沒有環保相關專業背景,近50%的環保民間組織中僅有1~2名環保專業人員。由於專業性人才匱乏、基礎薄弱,環保民間組織參與環境政策制定和實施社會監督的能力不足、成效不高。
公眾參與不足的問題與國際上已開發國家環境保護的發展歷程不同,我國的環境保護首先是由政府推動而不是源於公眾的。早期多數由政府部門發起成立的環保民間組織缺乏活力,是“聽話的乖孩子”而不是“能幹的好孩子”。這些民間組織對政府的依賴性強,獨立活動能力弱,與社會公眾溝通少,缺乏廣泛的民眾基礎,公眾不能或不願參與環保民間組織。
在我國目前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發展水平條件下,公眾參與不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政府倡導不夠,公眾環境意識和志願服務精神不高,對環保民間組織地位與作用缺乏認識。環保民間組織自身對外宣傳不力等,也導致我國公眾參與環保民間組織活動熱情不高。
國際民間環境交流與合作的能力問題近年,國際民間環境交流非常活躍,得到了世界各國的廣泛關注。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數量雖多,但獲得聯合國咨商認證資格的極少,再加上專業能力和國際交往水平不高,尚不能充分利用國際民間環境交流合作的平台宣傳中國政府的環境主張,維護中國的環境形象,爭取更多的環境實際利益。

發展趨勢

我國民間組織蓬勃興起將成為社會發展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未來5~10年,我國環保民間組織數量和從業人員將會以10~15%左右的速度遞增,高校、社區和農村地區的環保民間組織將迅速發展,環保民間組織人員的素質和參與能力將進一步增強。
聯合國2005年度工作報告把民間組織的迅速崛起與冷戰結束後全球政治經濟格局重組、世界經濟的全球化、信息技術革命、生態環境保護等相併列,視為影響未來全球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具有以下6個基本特徵:一是正規性,多數組織均進行了註冊登記或擁有其他合法身份;二是民間性,不擁有任何行政權力;三是非營利性,不以謀求利潤為目的;四是自治性,在國家法律規定範圍內獨立開展環保活動;五是志願性,在組織建立、管理和開展活動中充分體現自願參與原則;六是公益性,為社會公眾提供環保公益服務。環保民間組織通過為社會公眾提供環境公益性、互助性服務,反映和兼顧不同社會群體的環境權益,緩和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為實施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起到了社會“調節器”和“穩定器”的積極作用。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完善,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公眾的民主法制意識進一步增強,我國社會組織構架發生了明顯變化。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改革和制度創新、組織創新的客觀必然,我國民間組織蓬勃興起將成為社會發展不可逆轉的歷史趨勢。

發展建議

要為環保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利的法律和政策環境;最佳化配置環境公共資源,為環保民間組織創造有利的物質條件和發展空間;環保民間組織應注意建立自身的社會誠信度、公信度和認知度,維護和保持環保民間組織的良好社會形象;加強監督管理與引導服務,促進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全面健康發展。
為促進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健康發展,現提出以下建議:
轉變觀念,提高認識,為環保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利的法律和政策環境在正確認識環保民間組織在促進我國環境保護事業發展中的地位與作用的基礎上,各級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應確立促進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健康發展的總體思路,按照《國務院關於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環境保護的決定》中關於“健全社會監督機制,為公眾參與創造條件,發揮社會團體的作用”的要求,堅持“積極引導、大力扶持、加強管理、健康發展”的方針,改革和完善現行民間組織登記註冊和管理制度,研究制訂有利於公眾參與、公益捐助等政策鼓勵措施,為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提供有利的法律和政策環境。
最佳化配置環境公共資源,為環保民間組織創造有利的物質條件和發展空間環境公共資源包括國家有關環境的法規、政策、標準和服務設施,政府和全社會對環境事業有形和無形的各類投入,社會各界(尤其是企業)在生產、生活和消費領域對環境所承擔的社會責任等。轉變政府職能,在建立有效動員環境公共資源、增加環境公共資源總量的基礎上,運用市場機制最佳化配置環境公共資源,實現環境公共資源的社會化和資本化,這是提高環境公共資源的使用效益,解決我國目前人民民眾日益增長的環境需求與環境事業供給不足矛盾的有效途徑。應建議轉變政府職能,將部分環境公共服務職能交由環保民間組織實施,大力支持和鼓勵環保民間組織獲取並有效使用環境公共資源,充分發揮環保民間組織提供環境公益服務的社會功能,從而為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健康發展提供堅實的資金和物質基礎。
監督管理與引導服務並舉,促進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全面健康發展黨的十六屆五中全會提出,“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加強社會建設和完善社會管理體系,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我國環保民間組織的宗旨、基本屬性、主要職能、組織構成、工作原則和活動方式,與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在我國全面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的進程中,環保民間組織應運而生、蓬勃發展,這是構建新時期社會管理新格局的需要,也是社會全面進步的必然要求。順應歷史發展潮流,因勢利導,必須堅持監督管理與引導服務並舉,建立新機制、實施新舉措,促進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全面健康發展,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充實重要的社會力量。
明確宗旨,提高能力,維護和保持我國環保民間組織良好社會形象實踐證明,堅持為社會提供環境公益服務的宗旨,提高組織動員社會公眾廣泛參與的能力,爭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大力支持,這是我國環保民間組織健康發展的內在要求。環保民間組織應該做好政府想做但暫時還來不及做的事情、或是沒有精力做的事情;應幫助解決一些社會廣泛關注的、重大的、緊迫的、關係人民民眾切身利益的現實問題;應加強能力培訓,強化自身政治意識、業務能力、管理水平和專業化水平;應積極開展國際民間環境交流合作,借鑑國外的有益經驗,吸引必要的資金支持;應注意建立自身的社會誠信度、公信度和認知度,樹立品牌意識,積累有利於自身健康發展的社會資源。

國內組織

以下舉例不分先後:
大自然保護協會.中國
大學生綠色營宣傳海報大學生綠色營宣傳海報
綠色和平·中國
中華環境公眾信息網
自然之友·中國文化書院綠色文化分院
千名青年環境友好使者行動千名青年環境友好使者行動
中華惜水網
合一綠學院
新鄉市大學生環保聯合會-新鄉市環保志願者新鄉市大學生環保聯合會-新鄉市環保志願者
綠色倡議環保組織
新鄉市大學生環保聯合會新鄉市大學生環保聯合會
河師大新聯學院綠絲帶環保協會
中華惜水網新鄉學院工作站
合一綠學院——中國環保組織資料庫合一綠學院——中國環保組織資料庫
中國環保民間組織

中國環境

調查表明,在中國污染地圖資料庫中收錄的紡織企業就超過6000家,其中部分企業因私設暗管、污水直排、不正常使用污水處理設施、超標超總量排放污染物等,受到處罰或未被限期治理。而這些企業中,不乏大型國際、國內品牌的供應商。環保組織建議消費者關注企業的環境表現,以綠色消費拉動綠色生產
自然之友、公眾環境研究中心、達爾問、環友科技、南京綠石等5家環保組織於4月9日下午聯合發布《為時尚清污--綠色選擇紡織品牌供應鏈污染》調研報告,披露了48家違法排污的紡織品牌和服裝零售商名單。 耐克、溢達、沃爾瑪、H&M、Levi's、愛迪達、巴寶莉、361度、安踏、雅戈爾等國際、國內知名品牌名列其中。
調研報告稱,上述環保組織用了將近一年的時間,在中國各地對紡織企業和服裝零售商進行調查。結果顯示,大量紡織企業存在環境違規記錄,不能做到穩定達標排放。
公眾環境研究中心主任馬軍還披露,根據該中心的中國污染地圖資料庫中收錄的紡織企業就超過6000家。
在報告中曝光的一家名為錦興國際控股有限公司的下屬企業--番禺錦興紡織漂染有限公司,在廣東省2010年重點污染源環境保護信用管理企業的環境保護信用評定中被確定為紅牌企業,其為多家世界知名服裝品牌的供應商。
另一家被曝光的企業是香港慶業集團開設的織造及印染廠--浙江慶豐紡織印染有限公司。這家企業曾被評為不良環境信用等級;根據全球紡織網信息,其客戶包括GUESS、GAP、LEVI'S、ESPRIT、POLO、智多星、瑪莎、沃爾瑪、伊藤忠、雅戈爾等。
福田實業(集團)有限公司引起了上述環保組織的特別注意。馬軍說,這家公司及其附屬公司被業界譽為世界最大的圓筒針織面料生產商之一,但其下屬東莞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曾因私設暗管偷排印染廢水而受到查處。調研發現,東莞福安紡織印染有限公司私設了兩條管道用來偷排。一條管徑達25厘米的鐵制暗管,通過兩個隱蔽的閥門控制,直接將2萬餘噸的印染廢水偷排。該廠還專門做了一本給環保部門看的用水量統計假賬。
據悉,上述環保組織通過調研初步梳理出超標違規的紡織產品製造商與知名品牌間的供貨關係後,於今年3月22日、26日和29日向48家企業的CEO發出信件,希望這些企業能夠排查確認,並通過綠色採購推動供應商整改提高。
提示信發出後,部分品牌已經做出了答覆。其中耐克、溢達、沃爾瑪、H&M、Levi's、愛迪達、巴寶莉等已開始採取行動,進行查詢並推動解決。部分品牌除了對環保組織信中提到的具體問題做出回復外,還對中國環境保護工作和環保組織的參與表示了支持。
“但是,在48個品牌中,依然有32家沒有做出答覆。”報告稱,這其中既包括瑪莎、ESPRIT、CK、阿瑪尼、家樂福等國際品牌,也包括361度、安踏、雅戈爾等國內知名品牌。
據報告稱,調研發現,Zara部分疑似供應商存在環境違規問題,包括被當地民眾投訴、部分生產廢水未經處理直接排放、被評為當地典型環境違法案件之一,以及因清理廢水池事故導致多人傷亡等。
國家環保部曾表示,加入世貿組織後,中國紡織行業年均以兩位數增長(有的超過30%),廢水和各種污染物排放量也同比增長,僅燒鹼用量5年就增加了1倍多,污染物排放總量呈增加趨勢。
此外,《2008年重點行業工業污染防治報告》中顯示,在生產同類單位產品的情況下,我國印染廢水中污染物平均含量是國外的2~3倍,用水量則高達3~4倍。對此,國家環保部也曾評價認為,我國大多數印染企業(尤其是中小企業)的生產工藝處於20世紀80年代初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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