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機構簡介,成立背景,研究方向,
機構簡介
根據中國相關法律規定,人民法院在處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時,對於涉外民事關係應當適用的外國法律,人民法院應予以查明。但是,外國法的查明是中國司法實踐中的一個難題,因為不能要求一個法官精通千變萬化、浩如煙海的各國法律。為此,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中心的成立將為法院審判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外國法查明這一難題提供了良好的解決途徑。
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表示,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人民法院的全面委託,就涉外民商事案件審判過程中的法律適用問題,尤其是外國法的查明問題,進行理論研究,提供諮詢意見。同時,該中心還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託,蒐集相關國家或地區的立法、司法動態信息,形成要聞、要報或報告,提供司法交流和合作參考資料,發揮智庫的作用。
成立背景
2014年12月31日,中國政法大學校長黃進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庭長羅東川一行就中國政法大學與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共同組建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舉行工作會議。參加會議的還有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法官高曉力、丁廣宇,外交學院爭議解決研究中心主任盧松,中國政法大學國際法學院院長孔慶江、分黨委書記兼副院長杜新麗、副院長霍政欣,比較法學研究院院長高祥、副院長謝立斌、教師翟遠見。
會上,雙方就共同組建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相關事宜進行了探討,確定了首批入選的專家名單,並決定舉行中心揭牌儀式和“外國法查明”學術研討會。
此前,中國政法大學與最高人民法院經磋商,決定依託中國政法大學比較法學研究院在外國法研究領域和國際法學院在國際法領域的人才與資源優勢,整合國內涉外法律制度與審判理論研究力量,在中國政法大學設立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外國法查明基地——“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2014年11月28日,黃進校長和羅東川庭長共同簽署了《中國政法大學——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四庭關於共同組建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的框架協定》。
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的組建,是中國政法大學和最高人民法院民四庭全面落實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的具體舉措,其目的在於促進涉外司法實踐和法學研究的有效互動,提高涉外民商事案件的審判質效,推動中國比較法學和國際法學的研究向縱深發展。中心正式成立後,中國政法大學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全面委託,就具體涉外民商事案件審判過程中的法律適用問題,尤其是外國法的查明問題,以中心之名義提供諮詢意見,並開展相關學術研究活動。
研究方向
賀榮表示,希望?>中國政法大學查明研究中心能夠扮演好最高人民法院涉外民商事審判的智庫、外國法律信息資料中心以及外國法律研究“領跑者”的重要角色。中心的成立和良好運行,將有助於依法公正處理涉外民商事案件,有助於提高中國司法的公信力,有助於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強涉外法治工作。
黃進在致辭中表示,中國政法大學外國法查明研究中心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和其他人民法院的委託,就涉外民商事案件審判過程中的法律適用問題,尤其是外國法的查明問題,進行理論研究,提供諮詢意見。同時,中心還將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的委託,收集相關國家和地區的立法、司法信息,為司法交流與合作提供參考資料,發揮智庫作用。未來中國政法大學還將利用中心資源,積極開展涉外法治人才培養與涉外法學理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