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中國廚師協會(英文chineseChefs Association) 名稱縮寫CCA,是中國餐飲發展教育培訓集團有限公司和中國廚師協會餐飲品牌發展和中國餐飲人才聯合廚藝交流;並建設了協會官方網站作為與國際餐飲發展和人才服務權威平台;法人社團代表和中國香港、國際廚師名流們經長時間策劃和籌備經中國人民政府香港行政區政府主管部門批准登記的中國餐飲行業廚師協會,。由從事國際國內餐飲業經營、管理與烹飪技藝、餐廳服務、飲食文化、餐飲教育、烹飪理論、食品營養研究的企事業單位、各級行業組織、社會團體和餐飲經營管理者、專家、學者、廚師、服務人員等自願組成的餐飲業中國國際性的跨部門、跨所有制的行業組織。協會成立來,在政府部門、廣大會員和國際國內市場烹飪餐飲行業協會的支持配合下,積極開展行業組織、行業自律、資源整合、餐飲業維權、商業協調、國際交流、人才培訓等方面的工作,為社會、政府、會員和企業服務,對促進行業進步與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組織章程
(一)開展行業服務:協會接受政府委託,制定行業發展指導意見與規劃,幫助企業解決實際困難,加強行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組織開展"名店名廚名菜"等餐飲品牌認定工作,充分發揮了行業組織和橋樑的作用。為餐飲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二)開展培訓服務:“協會擁有眾多國內外資深教授和業界專家隊伍,培養中西餐菜品人才;與國際交流宏揚中國各大菜系發展。
(三)開展技術服務:協會策劃部常年開展各類美食文化節等活動對加強廚師技藝交流、促進創新發展、開拓繁榮市場和帶動各地方經濟等具有重要作用。
(四)開展信息服務:協會的網路信息平台,為餐飲業同仁提供竭誠的服務,展示餐飲行業的時代特徵,加強行業信息溝通,傳播烹飪科學知識,推廣餐飲行銷經驗;人才交流。
(五)開展對外交流服務:協會還與世界各地的中餐行業組織保持密切的聯繫,通過組織各種形式的行業交流和技術交流,不斷弘揚中華烹飪文化,中國和國際菜系柔合提高中餐在世界的地位和影響,為中國餐飲業的國際化和現代化進展弘揚。
第六條 本團體的業務範圍:
(一)廚師技術交流大賽
(二)名店名廚名菜評審授榮譽
(三)招商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和單位會員。
(一)個人會員:烹飪、餐飲行業的各類從業人員以及與餐飲行業有互動關係的相關人員,熱愛烹飪餐飲事業,均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團體的個人會員。
(二)單位會員:烹飪、餐飲行業組織和社會團體;餐飲業企事業單位以及與餐飲行業有互動關係的企事業單位;不分所有制性質,均可自願申請入會,成為本團體的單位會員。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四)能按期交納會費並積極參加本團體餐飲發展和新菜廚藝交流活動。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單位會員應推選1~2人作為代表;
(四)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五)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六)(一)本團體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三)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四)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五)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六)積極發揮自身作用,組織並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第十二條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餐飲發展和新菜廚藝交流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或者受到國家刑事制裁時,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四條 本團體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制定並修改會費標準;
(五)決定終止事宜;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六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5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七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團體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
第十八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執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
(二)選舉和罷免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和常務理事;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向會員代表大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五)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六)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
(七)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八)領導本團體各機構開展工作;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決定名譽職務的設立和人選;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九條 理事會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條 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一條 本團體設立常務理事會。常務理事會由理事會選舉產生,在理事會閉會期間行使第十八條第一、三、五、六、七、八、九項的職權,對理事會負責(常務理事人數不超過理事人數的1/3)。
第二十二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2/3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2/3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三條 常務理事會至少半年召開一次會議;情況特殊的,也可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二十四條 本團體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團體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
(四)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不超過7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
(五)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六)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
(七)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五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如超過最高任職年齡,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六條 本團體會長、副會長、秘書長任期5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延長任期的,須經會員代表大會2/3以上會員代表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後方可任職。
第二十七條 本團體常務副會長為本團體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代表本團體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定期或不定期主持召開會長辦公會;
(四)向理事會推舉名譽職務人選。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決定;
(四)決定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的聘用;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會員會費。本團體開展評比、評選、表彰等活動,不收取任何費用。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
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產來源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制度,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七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八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三十九條 對本團體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後報會員代表大會審議。
第四十條 本團體修改的章程,須在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15日內,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並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七章 終止程式及終止後的財產處理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四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五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中國廚師協會入會須知本會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 團體會員和個人、包括飯店、餐館、會館、旅遊度假村等相關的企事業單位、協會、院校、個人、研究機構。
入會原則 自願申請 退會自由 承認章程 交納會費 享有權利 履行義務 誠實守信 遵紀守法
企業入會條件如下:
1、具有相當(或較大)的經營規模和良好的經營業績。
2、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3、營業時間在一年以上。
4、連鎖企業須有直營店且店鋪總數2個以上。
5、供應商和資訊調查及研究機構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有較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是行業中的知名企業。
會程式 一、 填寫入會申請表1份 。
2、企業和個人須提供相關資料,包括:
(1)企業簡介和個人簡歷1份;
(2)店鋪外觀及店堂等全景照片;個人會員照片四張。
(3)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複印件1份;
(4)法人代碼和商證複印件1份;
3、將申請入會資料寄至中國廚師協會秘書長辦公室。
4、收到申請企業和個人齊全資料後,協會秘書處按章程將在三周內審批。
5、如同意入會,秘書處將通知企業;如不同意入會,秘書處將告知原因。
6、(1)交納會費,普通會員終身1200元,高級會員2000元/5年,副會長5000元/5年,駐地辦事處主任3000元/5年,常務理事2000元/5年、副秘書長2000元/5年。
(2)單位會員3000元/3年,理事單位8000元/3年,副會長級單位12000元/3年,協會重點合作單位6000元/1年。
7、發放個人會員證書,單位、企業會員頒發會員證和牌匾。
8、註冊上網。
入 會 申 請
二、 如果您想要加入中國廚師協會,請先閱讀協會章程,明確會員的權利和義務,然後您可以填寫下表,提交給我們,我們收到後會及時將入會申請表以傳真或郵寄的形式傳送給您。
經過以下流程:
(一) 提交入會申請書,填寫入會申請表;
(二) 經常務理事會或授權秘書長辦公會討論通過;
(三) 由秘書處發給會員證書和會員標誌牌服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