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行動計畫

2020年9月30日,廣東省教育廳發布《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行動計畫》(以下簡稱《行動計畫》),提出加強和改進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措施。其中要求,學生規模1000人以上的中學、1200人以上的國小須配備專職心理教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行動計畫
  • 包含地區:廣東省
計畫要求,計畫規範,

計畫要求

根據《行動計畫》,教育行政部門對本地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負管理責任,每年至少專題研究一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危機防範工作,及時研究解決突出問題。學校承擔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主體責任,校長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推動各項任務措施落地落實。
《行動計畫》還要求健全心理教師激勵機制。各地各學校在職稱評聘、職務待遇、評先評優等方面應向心理教師傾斜。心理教師面向學生、家長和教師開展心理輔導、主題活動,開設心理健康教育講座等應計入教學工作量,納入績效管理。落實中國小心理教師享受班主任同等待遇政策,任職年限視同班主任工作年限計算。

計畫規範

《行動計畫》提出強化督導評估,建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專項督導制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每年組織一次面向轄區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專項督導,定期約談工作措施不力,造成惡劣後果的地區教育行政部門。把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成效納入市、縣(市、區)政府教育工作履職評價體系和文明校園創建實施細則,納入各級各類學校辦學水平評估內容,作為學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年度考核評價的重要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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