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的部署要求和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經驗交流會精神,紮實推進全省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新提升新發展,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制定的行動計畫。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江蘇省委、江蘇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江蘇省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行動計畫》的通知
- 發文單位:中共江蘇省委 江蘇省人民政府
- 所屬部門:省政府
- 執行日期:2004-7-12
基本內容,行動計畫,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實施“六大工程”,
基本內容
各市、縣(市、區)委,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今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中央專門召開了全國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會議,胡錦濤總書記發表了重要講話。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黨中央從推進黨和國家事業發展、實現黨和國家長治久安出發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是江蘇“兩個率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培育新一代江蘇人的基礎工程。根據中央要求,結合江蘇實際,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聽取意見的基礎上,我省制定了《江蘇省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行動計畫》(以下簡稱《行動計畫》)。經省委常委會研究同意,現將《行動計畫》印發你們。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要從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極端重要性,從自身實際出發,出實招、辦實事、求實效,大力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切實把《行動計畫》落到實處。
行動計畫
江蘇省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行動計畫
(2004年7月12日)
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是關係國家前途和民族命運的“戰略工程”,是確保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興旺發達、後繼有人的“希望工程”,是涉及千家萬戶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堅持科學發展觀、為實現“兩個率先”培育新一代江蘇人的“基礎工程”。為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中發〔2004〕8號),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及社會有關部門切實履行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職責,形成重點突出、分工明確、守土有責、合力推進的工作局面,特制定本行動計畫。
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按照中央8號檔案的要求,從江蘇實際出發,我省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一個目標”,突出“三個環節”,實施“六大工程”,落實50件實事。即:以培育品德優良、素質全面,具有創業、創新能力的新一代江蘇人為目標,以學校、家庭、社會三個關鍵環節為重點,實施“學校育人”、“團隊育人”、“家庭育人”、“活動育人”、“基地育人”、“環境育人”六大工程,落實有利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50件實事,推動思想道德建設貼近未成年人思想實際、生活現實和群體特徵,促進廣大青少年弘揚民族精神、樹立遠大理想、規範行為習慣、提高基本素質,為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兩個率先”提供有力的精神動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證。
實施“六大工程”
實施“六大工程”,紮實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一)“學校育人”工程
1.構建分層施教的德育課程體系。根據未成年人不同年齡特徵,突出課程設定的層次性,在國小分別開設《品德與生活》課和《品德與社會》課,引導小學生正確處理個人與自然、個人與家庭、個人與社區、個人與學校、個人與國家等關係;在國中開設《思想品德》課,引導中學生在接受馬克思主義基本常識教育、民族精神和革命傳統教育、民主法制教育、國情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的過程中逐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在語文、歷史、地理、音樂、美術、科學等課程教學中明確德育教育的目標要求。編寫並組織評選江蘇省優秀德育輔導讀物。高校應組織相關係科的科研和教育資源,參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理論研究和課程開發,圍繞介紹、推廣中國傳統文化經典,開設面向社會、面向未成年人的“名師講座”,編寫相關優秀讀物。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2.設定國小中高年級至高中德育活動課。確保國中學生每年20天、高中學生每年30天參加社會實踐活動,通過對話、實踐、體驗等學習方式,增進學生對勞動的尊重、生活的了解、社會的認識。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3.加強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開展法制教育,中國小每學期的專題法制教育不少於兩次。健全中國小聘任法制副校長(輔導員)制度。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綜治辦、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文化廳、省工商局、省婦聯、團省委、省關工委。
4.在中國小開展創建“平安校園”、“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崇尚科學文明,反對迷信邪教”活動和“青少年科技傳播行動”,寓法制、生命、科學教育於活動之中,杜絕毒品和邪教進校園,根除校園周邊影響學生安全的因素。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政法委、省公安廳、省科技廳、省科協、省委防範和處理邪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團省委、省衛生廳、省關工委。
5.加強工讀學校建設,2005年全省13個省轄市各建成一所工讀學校。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綜治辦、省司法廳、省財政廳、省民政廳、省婦聯、團省委、省關工委。
6.抓好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建立學校心理健康教育諮詢員資格認證制度,健全中國小心理諮詢室(輔導室)。有條件的地方開設心理健康諮詢網站,設立網上心理諮詢室,為學生提供諮詢輔導。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衛生廳。
7.開展單親家庭、困難家庭和流動人口家庭未成年人入學情況的專項調查,制定提高其入學率的專項計畫。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公安廳。
8.對家庭經濟困難的殘疾未成年人實行免費義務教育。2005年啟動江蘇視障兒童早期關懷項目,使他們從小得到治療、矯正和教育。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省婦聯、省殘聯。
9.制定《江蘇省中國小德育教學與實踐評價體系》,形成德育為先的正確導向。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
10.加強師德建設。創辦全省性年度師德論壇。制定全省中國小校長和教師師德輪訓計畫。完善在優秀中國小教師中選拔和培訓班主任的制度,提高其津貼標準。每三年省文明委評選表彰優秀班主任、優秀德育教師,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評選表彰德育先進工作者、中國小德育工作先進集體。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財政廳。
(二)“團隊育人”工程
11.建立中國小團隊建設“三納入”工作體系,即:把團隊工作納入教育行政部門的規劃和督導範疇,納入學校教學和管理工作機制,納入辦學質量的評估標準。
牽頭單位:團省委。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教育廳。
12.制定《江蘇省青少年志願服務條例》等地方性法規,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制度化、規範化。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人大法工委。
13.加強中學團校、業餘黨校建設,健全在中學生中開展“推優入黨”工作的機制。
牽頭單位:團省委。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教育廳、省委組織部。
14.推進“四進一助”(法律維權、文明行為、道德實踐、愛心奉獻進社區,幫助進城務工家庭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活動。選派優秀教師到社區擔任青少年校外教育輔導員,充分發揮老幹部、老戰士、老專家、老教師、老模範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配合社區組織開展青少年校外活動。
牽頭單位:團省委、省教育廳、省關工委。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教育廳、省關工委、省婦聯、省司法廳。
15.以“民族精神代代傳”為主題,開展豐富多彩的“六·一”慶祝、紀念活動。
責任單位:團省委。
(三)“家庭育人”工程
16.落實《江蘇省親職教育工作“十五”計畫》。建立江蘇省家長學校總校,加強對各級家長學校和親職教育指導中心的指導和管理。開展縣級、市級、省級家長學校的驗收、評比、表彰工作。開闢家教沙龍、網上家長學校、新市民家長學校等多種親職教育載體。研究制定加強農村留守兒童親職教育辦法,建立農村親職教育基地。
牽頭單位:省婦聯。
責任單位:省婦聯、省教育廳、省民政廳、團省委、省關工委。
17.創建親子中心、母親課堂等社區親子教育基地,為廣大家長提供兒童營養健康、體能訓練、道德培養、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指導和幫助。
牽頭單位:省婦聯。
責任單位:省婦聯、省衛生廳、省計生委、省教育廳。
18.推進“希望工程”和“春蕾計畫”的實施,發動社會力量幫助困難家庭兒童和失學女童繼續學業。2004年,在我省欠發達地區和革命老區援建20所“希望國小”。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婦聯、省教育廳。
19.制定全省未成年人生存發展狀況和親職教育研究規劃,針對突出問題,明確重點選題,推動科研成果的推廣和套用。
牽頭單位:省婦聯。
責任單位:省婦聯、省教育廳、省社科院、省社科聯。
20.開展“爭做合格父母,培養合格人才”親職教育宣傳實踐活動。推進親職教育“五個一”建設,即:推薦一批親職教育叢書,推廣一批親子教育實踐活動項目,創建一批家教理論研究和實踐指導基地,培訓一批親職教育工作骨幹,樹立一批“雙合格”活動優秀典型。
牽頭單位:省婦聯。
責任單位:省婦聯、省新聞出版局、省教育廳、省關工委。
21.把親職教育成效評估納入“五好文明家庭”、“三八紅旗手”和文明職工等評比的標準,鼓勵職工重視子女的思想道德教育,並為子女健康成長做表率。
責任單位:省婦聯、省總工會。
(四)“活動育人”工程
22.開展“弘揚‘三創’精神,培育新一代江蘇人”主題教育活動,引導未成年人弘揚艱苦創業、開拓創新、爭先創優的江蘇精神,爭做品德優良、素質全面,具有創業、創新能力的新一代江蘇人。
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教育廳、團省委、省科協。
23.以愛國主義和傳統美德為主題,利用各種法定節日、重要人物和重大事件紀念日,開展有針對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活動。發掘春節、清明節、中秋節、重陽節、端午節等傳統節日的文化內涵,創新未成年人道德實踐活動載體,努力開創一個傳統節日,一類教育內容,一種活動載體的生動局面。
牽頭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省文化廳、省婦聯、省關工委。
24.以“公民道德宣傳日”為契機,在中國小開展“創建誠信校園,培育誠信師生”實踐活動,舉辦展覽、辯論、演出等多種形式的青少年才藝比賽,把思想道德教育融於形式生動、參與性強的活動之中。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教育廳、省文化廳、團省委、省婦聯。
25.抓住“四入一式”(入學、入隊、入團、入黨以及18歲成人宣誓儀式)重要時機,組織主題班會、隊會、團會,引導未成年人弘揚民族精神,增進愛國情感,提高道德素養。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
26.組織中小學生開展“五個一”活動,即:每學年至少讀一本好書、看一場有教育意義的電影、觀摩一場藝術演出、參觀一次教育場館、參加一次社會公益活動。把“五個一”活動納入中國小德育活動課。
責任單位:省教育廳、團省委、省文化廳、省廣播電視局、省體育局、省科技廳、省科協、省民政廳、省演藝集團有限公司。
27.在繼續推進“雛鷹爭章”活動的同時,重點開展有江蘇特色的“雙五小”活動。即:開展“紅領巾”走進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爭當“五小”(小講解員、小保潔員、小保全員、小記者、小宣傳員)志願者活動,引導廣大少年兒童在服務他人、服務社會的體驗中,培養社會公德,接受愛國主義和革命傳統教育。開展少年兒童日常學習生活“五小”(在家做父母的小幫手,在社會做文明禮貌的小標兵,在學校做同學的小夥伴,在公共場所做保護環境的小衛士,在獨處時做主宰自己的小主人)實踐行動,使他們的思想道德水平和文明素質得到提高。
牽頭單位:團省委、省婦聯。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婦聯、省教育廳、省環保廳。
28.創作優秀少兒文藝作品,每四年舉辦一次全省少兒藝術節,通過舞台藝術以及美術、書法、攝影、手工作品展覽活動,陶冶青少年的情操,培養他們的審美情趣。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演藝集團有限公司。
(五)“基地育人”工程
29.把用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重大場館建設納入城市建設和發展規劃。籌建江蘇省青少年活動中心和江蘇名人館。擴建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理順江蘇科學宮的管理機制,充分發揮其作用。開闢青少年愛國主義旅遊專線。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婦聯、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旅遊局、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科協。
30.2005年,13個省轄市和50%的縣(市)各建成一座青少年活動中心和少兒圖書館,其他縣(市)可在綜合圖書館中設立少兒專用圖書室(少兒圖書分館)。“十一五”期末,實現全省縣縣都有少兒圖書館的目標。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文化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31.“十五”期末,有條件的鄉鎮(街道)中國小圖書館(室)建成率達100%。鄉鎮文化站都應設立少兒閱覽室或少兒專用書架。有條件的鄉鎮創辦農村兒童文化園。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教育廳、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32.制定相關政策,鼓勵社會力量積極參與興辦未成年人活動場所。
責任單位:省發改委、省財政廳。
33.制定並實施博物館、紀念館、展覽館、烈士陵園等省、市級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免費向青少年開放計畫,對免費開放的場館實行財政補貼。推出首批免費開放的10家重點場館。
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發改委、省黨史辦、省教育廳、省建設廳、省文化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旅遊局、省檔案局、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
(六)“環境育人”工程
34.各類大眾傳媒要在新聞欄目中強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各類報導,宣傳先進典型,開展輿論監督,形成有利於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輿論環境。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視局。
35.省、市黨報均應開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專版或專欄,每周不少於一次。其他各類報紙也應圍繞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開設專版或專欄,形成濃厚的宣傳教育氛圍。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新華日報社。
36.婦女、少兒、科普類刊物應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作為重點專欄,加大策劃力度,努力辦出特色,融思想道德教育於知識性、趣味性之中。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婦聯、省新聞出版局、省科協。
37.省廣電總台開設少兒頻道,各市廣電部門應做好相應的轉播落地工作。
責任單位:省廣電總台、省廣播電視局。
38.省廣電總台應加大少兒影視作品的製作和播出力度。拍攝、播放少兒公益廣告。利用寒暑假集中播放100部(集)優秀少兒影視劇。籌建卡通片工作室,會同省文化產業集團公司、南京藝術學院等單位開發以中國歷史文化和傳統美德教育為主要內容的動漫作品和遊戲軟體。
責任單位:省廣電總台、省文化產業集團公司、南京藝術學院。
39.全省每年出版100種重點少兒讀物。江蘇少兒出版社少兒教育類選題應占年度圖書出版總量的50%,2004年重點推出《誠信故事會》、《中國童話》。其他各類圖書、音像、電子出版社也應將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讀物列為選題和出版的重點。
牽頭單位:省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新聞出版局、省出版集團有限公司。
40.省內影視、戲劇、新聞、圖書、音像等作品和公益廣告的評獎向未成年人題材傾斜,調動全社會多出優秀少兒作品的積極性。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廳、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視局、省工商局、新華日報社。
41.新聞、教育、科普、青少年等網站都應開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的網頁和專欄,在有條件的校園和社區開辦和推廣文明、安全的綠色連鎖網咖。同時,制定相關政策,鼓勵、扶持動畫遊戲等內容產業,開發和推廣健康有益的少兒遊戲軟體。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信息產業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新聞出版局、省教育廳、團省委、省發改委、省財政廳、省科協、省文化產業集團公司。
42.實施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青少年網上讀書活動。
牽頭單位:省文化廳。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通信管理局。
43.宣傳、實施全國青少年網路文明公約,開展“青少年網路文明行”活動。
牽頭單位:團省委。
責任單位:團省委、省通信管理局。
44.依法加強對網咖和電子遊戲經營場所的管理,落實中國小校園周邊200米內不得有網咖和電子遊戲經營場所、未成年人不得進入營業性網咖、在網咖終端設備上安裝封堵不健康內容的過濾軟體等三項規定。依法治理利用網際網路、電子郵件、手機簡訊等遠程通信工具和群發通信傳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信息的違法行為。
責任單位:省文化廳、省公安廳、省工商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教育廳、省新聞出版局、省文明辦、團省委、省關工委。
45.打擊非法出版活動。查繳和封堵色情、兇殺、暴力、迷信和偽科學出版物。建立嚴格的遊戲軟體審查制度。淨化銀幕螢屏。
牽頭單位:全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省新聞出版局、省廣播電視局。
責任單位:全省“掃黃”“打非”工作領導小組、省新聞出版局、省文化廳、省公安廳、省信息產業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廣播電視局、省工商局。
三、切實加強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領導
46.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黨政群齊抓共管、文明委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各負其責、全社會積極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省文明委成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協調組。各級文明委成立相應協調組織。
牽頭單位:省文明委。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各市文明委。
47.省文明委建立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議事制度。每年至少兩次專題研究突出問題,總結基層經驗,部署安排工作。
責任單位:省文明委。
48.省文明委作為組織協調精神文明建設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主要領導機構,應採取切實措施,從領導力量、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方面充實和加強辦事機構,確保把統一規劃、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加強指導的重要職責落到實處。省文明辦明確為正廳級建制(增設一領導職數),並增設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處。各市也應落實相應的組織機構和人員編制。
牽頭單位:省文明委。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編辦、省文明辦、各市文明委。
49.把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列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村鎮、文明行業、文明單位考核的重要內容。
牽頭單位:省文明委。
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各市文明委。
50.各級財政應對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給予財力支持,納入財政預算,並隨著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加大支持力度。省財政應根據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實際情況,安排相應專項資金,主要用於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重大項目建設、對向未成年人完全免費開放的重點場館實行財政補貼、為少兒精神產品生產提供資助、開展培訓表彰及課題研究等工作的經費,並將專項資金分別納入有關部門的部門預算。同時,設立江蘇省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基金,鼓勵社會力量為基金捐款。
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發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