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土地價格隨著土地制度的變遷而變化。中國封建土地制度的兩大基本特徵是:①租佃制是土地經營的主要形式,地租占土地收穫物的比重高達50~70%;②允許土地自由買賣,土地成為商品,土地價格則是轉換土地占有關係和實現土地兼併的重要手段。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封建土地關係仍占統治地位,資本主義土地關係有微弱的發展,地租剝削加重,外國資本購買了中國大量土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國土地價格
- 外文名:China's land prices
- 正文:在農村確立了農民土地私有制
- 時間: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初期
① 征地價格。指國家徵用農村集體所有制土地的價格。其性質是一種土地所有權交易價格。
② 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格。指國家將一定年限的城市土地使用權一次性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所形成的土地價格。根據不同的出讓方式可分為協定價格、招標價格和拍賣價格。這是一種公開市場的土地價格。
③ 土地使用權轉讓價格。指土地使用者之間自主轉租轉讓土地使用權所形成的土地租金和土地價格。
④ 商品房開發中的土地價格。在80年代,中國各地商品房房價一漲再漲,地價上漲是推動其上漲的主要因素。商品房售價中有 4項有關地價的因素:a.以貨幣或實物形式付給政府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價;b.開發公司付給農民的征地價,新區開發付給當地居民和單位的拆遷安置補償費;c.土地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投資;d.土地最終使用者為取得土地使用權轉讓價,它以開發公司超額利潤的形式實現。
⑤土地評估價格。1986年以來在國家土地管理局主持和推動下,先後對上海、北京、天津、濟南、南京、寧波等十幾個城市進行了土地分等定級和土地價格測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