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昌吉回族自治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國共產黨昌吉回族自治州紀律檢查委員會是黨內監督專責機關,是黨推進全面從嚴治黨、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的專門力量。

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內設機構

昌吉州紀委監委組織機構包括:內設職能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和派駐(派出)紀檢監察組。
內設職能部門具體為:辦公室、組織部、宣傳部、政策法規研究室、黨風政風監督室、信訪室、案件監督管理室、第一至第四監督檢查室、第五至第七審查調查室、案件審理室、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機關黨委。
內設機構及職責簡介
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籌備組織重要會議、活動;組織起草自治州紀委監委有關檔案、重要文稿;督促檢查有關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等;負責機關對外聯絡工作。
組織部:負責紀檢監察系統領導班子建設、幹部隊伍建設和組織建設的綜合規劃、政策研究、制度建設和業務指導;根據幹部管理許可權承辦有關幹部人事工作;組織和指導紀檢監察系統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負責自治州紀委監委機關、巡察機構、派駐機構離退休幹部工作等。
宣傳部:負責組織協調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宣傳教育以及廉潔文化建設工作;負責機關的新聞事務和有關網路宣傳工作等。
政策法規研究室:負責提出全州紀檢監察法規制度建設規劃、計畫和建議;起草、修改全州紀檢監察制度;修改把關全州紀檢監察規範性檔案;負責紀檢監察法規制度的諮詢答覆、解釋指導、立規後評估、備案審查、清理、編纂等;綜合分析全面從嚴治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開展政策理論及重大課題調查研究;協助起草重要文稿。
黨風政風監督室:負責綜合協調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綜合協調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糾正“四風”“四氣”工作;綜合協調整治民眾身邊和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綜合協調黨內監督、黨的問責等方面工作,推動管黨治黨政治責任落實;綜合協調自治州紀委監委機關參與調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監督對象違紀違法行為和需要問責情形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分析黨風政風監督工作情況,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議;組織開展黨風政風監督專項檢查活動;指導自治州紀檢監察系統的黨風政風監督工作等。
信訪室:負責受理對黨的組織、黨員違反黨紀行為和對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職務違法、職務犯罪行為等的檢舉、控告;歸口受理對自治州黨委管理的黨的組織和黨員幹部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行為等的信訪舉報,統一接收自治州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和各縣市紀委監委報送的相關信訪舉報,分類摘要後將問題線索類信訪舉報移交監督檢查室;受理黨員對自治州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監察對象對自治州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複審申請;綜合分析信訪舉報情況;接待民眾來訪,處理民眾來信和電話網路舉報事項等;指導全州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舉報工作。
案件監督管理室:負責對監督檢查、審查調查工作全過程進行監督管理,履行線索管理、組織協調、監督檢查、督促辦理、統計分析等職責;統一受理巡察工作機構和審計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司法機關等單位移交的相關問題線索,實行集中管理、動態更新、定期匯總核對,提出分辦意見移交監督檢查室;統一受理下級紀檢監察機關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報告,分送有關部門;歸口管理審查調查工作中與有關部門的聯繫協調事項;對調查措施使用進行監督管理,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機關依紀依法安全辦案情況等。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和自治區、自治州黨委工作要求,依規開展國際追逃追贓和防逃事宜。
第一監督檢查室至第四監督檢查室:主要履行依規依紀依法監督的職責。監督檢查聯繫單位(縣市)領導班子及自治州黨委管理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推進全面從嚴治黨,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況;監督檢查聯繫單位(縣市)黨組(黨委)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的情況,指導、檢查、督促紀委監委(派駐、派出機構)落實紀檢、監察責任,實施問責;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綜合分析研判問題線索,對適用“四種形態”中第一種、第二種形態的,按程式提出處置意見;對適用第三種、第四種形態的,按程式移交審查調查室;綜合、協調、指導聯繫單位(縣市)及其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監督被巡察單位黨組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等。
第五審查調查室至第七審查調查室:主要履行執紀審查和依法調查處置的職責。承辦涉嫌嚴重違紀或者職務違法、職務犯罪問題線索的初步核實和立案審查調查,以及其他比較重要或者複雜案件的初步核實、審查調查,並提出處理建議;向監察對象所在單位提出監察建議;可以辦理下一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必要時也可以辦理所轄各級監察機關管轄範圍內的監察事項等。
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自治州紀委監委直接審查調查和縣市級黨的組織、紀檢監察機關報批或者備案的違反黨紀和職務違法、職務犯罪案件,嚴格依規依紀依法提出處理或者處分意見;承辦黨員對自治州紀委作出的黨紀處分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申訴案件、監察對象對自治州監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處理決定不服的申請複審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自治州紀委監委辦理的申訴、覆核案件等。
紀檢監察幹部監督室:負責監督檢查紀檢監察系統幹部遵守和執行黨的章程和其他黨內法規,遵守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落實黨中央治疆方略、特別是社會穩定和長治久安總目標等方面的情況;受理對有關紀檢監察領導幹部涉嫌違反黨紀、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等問題的舉報,提出處置意見並負責問題線索初步核實及立案審查調查工作等。
機關黨委:負責委機關、巡察機構、派駐機構和機關所屬事業單位的黨群工作。

現任領導

昌吉回族自治州黨委常委、紀委書記、監委主任:唐曉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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