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阿勒泰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根據《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阿勒泰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阿勒泰市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阿市黨發[2002]17號)精神,現將《中共阿勒泰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監察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方案》確定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中共阿勒泰市紀律檢查委員會機關
  • 所屬地區:中共阿勒泰市
  • 類型:紀律檢查委員會
  • 屬性:政府機關
主要職責,機構設定,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阿勒泰市紀委是負責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的專門機關,受阿勒泰市委和地區紀委的雙重領導;監察局是阿勒泰市政府主管全市行政監察工作的職能部門,在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和地區監察局的領導下開展工作。阿勒泰市紀委、監察局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履行兩種職能”的體制。
按照《黨章》、《行政監察法》及中紀委、監察部有關檔案規定,黨的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方面的主要職責是:
1、維護黨的章程和其它黨內法規,協助市委整頓黨風,加強黨風廉政建設,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決議的執行情況,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正確貫徹執行。
2、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中紀委、監察部、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自治區紀委、監察廳、阿勒泰地區紀委、監察局和阿勒泰市委、阿勒泰市人民政府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指示、決定,主管全市紀檢監察工作。
3、負責檢查和處理全市各級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黨紀和國家法律、法令的重要或複雜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保護黨員的民主權利和合法權益。
4、按照分級管轄的原則,監督檢查阿勒泰市政府各部門,阿勒泰市各鄉(鎮)政府及其領導幹部和工作人員,市直企事業單位及其由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領導幹部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調查處理上述監察對象的違法違紀行為,審理、決定或建議對其做出行政處分;受理個人和單位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及監察對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保護監察對象正常的合法權益。
5、負責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制定黨風黨紀教育規劃,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黨的紀律工作方針、政策的宣傳和對黨員遵守紀律的教育工作。
6、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行政監察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法律的宣傳工作,教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
7、對黨的紀律檢查工作理論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研究,擬定市黨紀條規和政策規定,調查監察對象遵紀守法情況,研究政風政紀中出現的帶普遍性、傾向性的問題,擬定行政監察工作的地方性規章制度,並組織監督實施。
8、會同阿勒泰市各部門及各鄉(鎮)黨委、政府做好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審核各鄉(鎮)、市直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紀委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人選;負責和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幹部的培訓工作。
9、承辦阿勒泰市委、阿勒泰市人民政府和地區紀委、監察局授權交辦的其它任務。

機構設定

根據上述職責和黨的十五大提出的反腐敗工作任務的要求,阿勒泰市紀委機關、監察局設6個內設機構。
1、辦公室。負責協調機關各室的有關工作;負責會議會務、公文運作、材料綜合、信息督查、翻譯、通訊機要、檔案保密;處理機關日常事務工作;督促委局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辦理情況,起草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和地區紀委、監察局的紀檢監察報告及有關紀檢監察工作檔案和領導講話;編髮有關紀檢監察工作的內部刊物;綜合和研究監察工作的情況;對外聯繫接待、綜合治理、機關辦公自動化和計畫生育等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2、幹部管理教育室。負責全市紀檢監察隊伍和基層紀委領導班子建設,考察了解紀檢監察機關領導班子並提出調整任免意見;提出市直各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設定、人員編制配備意見;協同組織部門對全市黨政、人大、政協、法院、檢察院等班子的換屆選舉工作、幹部考察、選拔任用、公開競聘、公示、幹部考核等工作的監督和紀檢監察科級幹部的考察及建議任免;負責紀檢、監察局機關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工資福利、考評考核、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調查研究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情況,做好紀檢監察系統組織建設的年度報表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系統表彰獎勵;受理涉及紀檢監察幹部問題的來信來訪;負責各鄉(鎮)、市直各部門黨委(黨組)的民主生活會工作;負責對黨員和幹部進行黨風廉政教育;負責制定紀檢監察幹部的培訓計畫,指導全市紀檢監察系統的宣傳教育工作;對全市黨風廉政建設重大課題進行調查研究;負責市委管理的幹部廉政檔案建立和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3、紀檢監察室。負責阿勒泰市鄉科級幹部的違法違紀案件和大案要案的查處工作,提出處理意見,做好案件查處的協調工作和業務指導;負責對各鄉(鎮)、市直各部門、單位紀委(紀檢組)的查辦案件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監督檢查各鄉(鎮)黨委、政府和市直各單位黨委(黨組)及領導幹部遵守黨章,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決定、命令的情況,參加全市性的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督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4、案件審理室。負責審理和審核市紀委、監察局檢查處理的各鄉(鎮)黨委、政府報批或備案的案件;受理黨員、幹部對本機關給予的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和對本鄉(鎮)黨委、政府批准的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需要複查、複議、複審、覆核的申訴案件;受理各鄉(鎮)黨委、政府和本機關案件檢查室、信訪室徵求意見的案件;承辦監察局在行政訴訟中的應訴事宜;指導全市監察系統行政應訴的有關工作;擬定審理複查工作的規定,對市紀檢監察案件的審理、複查工作以及違紀案件的審理和申訴案件的複查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執法監察室(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負責對各級政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命令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提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責任制工作計畫、目標和檢查活動方案,並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的中心工作開展專項執法監察;負責執法監察工作的綜合分析工作;負責對紀檢監察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的業務指導;負責組織協調、辦理市人大代表、市政協委員行政監察的事宜和提案工作;負責特邀監察員的選聘和日常聯繫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在市政府和地區行署糾風辦的領導下,履行市政府糾正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職責。具體負責全市糾正部門與行業不正之風工作;對全市糾風工作進行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向市政府請示、匯報糾風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及存在的問題;負責市政府與各鄉(鎮)、市直各部門糾風工作責任書的起草、簽訂、督促檢查及評比工作;負責市直單位的行風評議、評議員選聘、專項治理工作的實施;對民眾和基層單位反映、舉報的關於糾風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處理;認真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臨時性工作任務。
6、信訪舉報室。受理黨組織、黨員和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檢舉、控告;處理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工作;辦理民眾舉報事項;負責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的承辦、轉辦、督辦工作;核查部分舉報線索,綜合分析反映信訪渠道提供的重要信息;檢查、指導紀檢監察系統的信訪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阿勒泰市紀委監察局機關行政編制為*名,其中:市級領導職數*名,正科副書記*名,監察局副局長*名,內設機構科級領導職數*名,後勤編制*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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