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黃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黃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簡稱“黃南州紀檢委”或“黃南州紀委”,是負責黃南州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黃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
  • 地區:黃南州
  • 簡稱:黃南州紀檢委
  • 性質:負責黃南州黨內監督的專門機關
內設機構,工作職責,內設機構職能,崗位職責,

內設機構

中共黃南州紀律檢查委員會與黃南州監察局合署辦公,實行一套工作機構,兩個機關名稱的體制,在紀委常委會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履行黨的紀律檢查和政府行政監察兩種職能,本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研究室)、紀檢監察一室、紀檢監察二室、案件審理室、教育研究室、信訪室。核定編制20名。其中:行政編制18名,事業編制1名,工勤編制1名。
黃南州紀檢委
根據本機構現有工作人員實際,分設以下崗位:書記1名;副書記2名(一名兼監察局局長);副局長1名;專職常委1名;辦公室主任1名;紀檢監察一室主任1名;紀檢監察二室主任1名;案件審理室主任1名;教育研究室主任1名;信訪室主任1名;辦公室副主任1名;紀檢監察一室主任科員1名;紀檢監察二室主任科員1名;辦公室文秘工作副主任科員1名;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科員1名;辦公室收發兼會計科員1名;辦公室打字兼出納科員1名;司機1名。

工作職責

州紀委工作職責
1、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針,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堅持改革開放、全面履行黨章賦予的各項職能。
2、認真貫徹執行中紀委、省紀委的各項方針政策及工作部署,研究黨建理論,開展黨風廉政建設的調研工作,對州委全面負責。匯報、反映情況,提出工作意見。
3、維護黨的章程和黨內其它法規,協助黨委加強黨風建設,健全或完善黨內各項監督機制。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執行情況。
4、宣傳紀檢工作方針、政策以及黨紀條規,對黨員進行紀律教育,作出關於維護黨紀的決定;檢查和處理黨的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的章程和黨內其它法規的案件,決定或取消對這些案件中的黨員的處分;受理黨員的控告和申訴;及時澄清遭到誣陷的黨員的有關問題。
5、檢查、指導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批准或改變下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對於案件所作的決定。
6、監督、檢查各級領導班子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的情況,嚴肅黨的組織紀律性。
7、監督各級黨委、黨組織重視黨的建設工作。
8、監督、檢查貫徹執行幹部“四化”標準和德才兼備原則任用幹部的情況。
9、對黨員領導幹部履行職責和行使權力情況進行監督。
10、完成州委、省紀委交辦的其它工作。
州監察局工作職責
1、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行使監察職能。
2、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強化行政監察職能。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
3、認真貫徹執行監察部、省監察廳的安排部署,積極開展工作,對州政府全面負責匯報、反映情況,提出工作意見和建議。
4、對國家行政機關違反國家政策、法律、法規的行為,向有處理權的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5、受理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
6、調查處理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的行為。
7、受理國家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不服行政處分的申訴,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的監察機關受理的申訴。
8、 宣傳監察工作方針、政策以及政紀條規,對監察對象進行紀律教育。
9、完成州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交辦的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職能

(一)辦公室(政策法規研究室)職能
1、負責紀檢、監察綜合、文秘、行政事務等方面的工作。搞好機關、基層、領導“三為”服務。
2、完成州委、上級領導機關和領導批辦事項的督查工作,及時反饋督查結果。完成對本委局安排事項的督查工作,及時反饋督查結果。
3、負責與省紀委辦公廳、監察廳、州各大班子辦公室,州直各局委辦;本單位各室以及各縣紀委、監察局的協調工作。
4、辦好州紀檢監察信息,擴大宣傳力度。
5、負責由州紀委、監察局召開的各類會議的籌備工作。
6、負責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和普法工作;
7、負責本部門幹部職工理論、業務學習工作。
8、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考核、考察工作。
9、組織開展紀檢監察工作調研活動,撰寫理論文章,研究制定紀檢監察有關法規和政策規定。
10、審查下級紀檢監察機關上報備案的法規和政策規定。
11、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紀檢監察一室職能
1、負責查處州直機關、各企事業單位黨組織、黨員違反黨紀,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政紀的案件。
2、按照黨和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進行監督檢查,指導下級紀檢監察工作。
3、負責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1)負責全州領導幹部廉潔自律工作。
(2)負責全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3)組織全州性或重要的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4)負責對全州縣級以上領導班子召開民主生活會的監督檢查。
(5)負責廉政、警示、誡勉談話工作。
4、承擔州委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三)紀檢監察二室職能
1、負責查處四縣黨組織和副縣以上領導幹部違反黨紀、政紀案件。
2、根據州人民政府、上級監察機關的決定和工作需要開展行政執法監察。
3、組織開展效能監察工作。
4、履行州人民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工作職責。
(1)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州直各部門和四縣黨委、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工作。
(2)組織各牽頭單位開展糾風和專項治理工作。
(3)承擔州政府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四)案件審理室職能
1、按照批准許可權審理同級黨委、紀委批准的違紀案件。
2、審理下級紀委對同級黨委處理案件的決定有不同意見請求予以複查或複議的案件。
3、審理同級黨委及其負責人和紀委負責人交辦的案件。
4、協助審理下級紀委按規定報送的協審案件。
5、受理紀檢、監察對所受黨紀、政紀處分不服的申訴案件。
6、開展對審理工作和案件質量及執行黨紀政紀情況的監督檢查,做好對下級紀委審理工作的業務指導。
7、管理案件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相關材料。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教育研究室職能
1、負責宣傳黨的紀檢、監察工作方針、政策。
2、負責調查了解黨員、幹部的思想動態及黨風、政風狀況。制定黨風廉政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制定全州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4、配合有關部門抓好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教育。
5、對下級黨風廉政教育工作進行督查和業務指導。
6、協助辦公室辦好“黃南紀檢監察信息”。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信訪室職能
1、受理來信來訪對紀檢、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行為的檢舉、控告。
2、承辦上級機關、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信訪案件;督促、檢查、催辦交給下級紀檢監察機關及有關部門辦理的信訪案件;向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和其它部門轉辦信訪案件。
3、向領導反映民眾來信來訪中的重要情況和對紀檢監察工作的建議、批評等。
4、對紀檢監察系統信訪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5、承辦信訪登記、統計、分析和反饋工作。
6、承辦案件管理、廉政檔案、行政效能投拆中心工作。
7、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崗位職責

(一)總則
1、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動上堅決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嚴以律己,以身作則,服從領導,聽從指揮,恪盡職守,秉公執紀,剛正不阿。
2、全體工作人員必須努力學習理論知識、業務知識以及相關學科知識,不斷適應新時期紀檢監察工作的要求,切實履行好本職工作。
3、全體工作人員必須維護紀檢監察機關的整體形象,加強團結,互相幫助,樹立大局意識,齊心協力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二)書記職責
1、主持紀檢監察全盤工作。
2、深入調查研究全州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工作總體情況,結合實際,組織制定紀檢監察工作計畫,並檢查執行情況。及時向州委及上級主管部門匯報工作。
3、針對工作實際,設定、調整崗位,合理選配人員。
4、根據工作程式,研究解決重大問題,認真安排各項重點工作。
5、負責對全州黨政主要領導的廉政、警示、誡勉談話。
6、組織、安排、實施州委、上級紀檢監察部門交辦的其它工作。
7、組織領導大案要案的查辦。
(三)副書記(局長)職責
1、主持監察局全盤工作,制定行政監察工作計畫,組織處理日常行政監察事務,協調有關方面的工作。
2、督促、指導州紀委監察局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
3、主管案件檢查工作,直接參與大案要案的查處。
4、分管信訪工作。
5、完成書記交辦的其它任務。
(四)副書記職責
1、負責州紀委(監察局)常務工作。
2、分管辦公室工作
3、負責有關報告、講話、檔案的審核工作。
4、組織起草、擬定紀檢、監察有關規定、條例和辦法。
5、協調各室及有關方面的工作,督促州紀委各項工作落實。
6、負責紀檢監察幹部的管理、考核、考察工作。
7、完成書記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五)常委職責
1、全面負責分管室的各項工作。
2、對分管工作及時安排、指導、督促、檢查、落實、總結。
3、確保分管範圍內各項工作高質量完成。
4、加強分管室幹部職工的教育管理。
5、對上級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及時組織完成。
6、對分管範圍記憶體在的突出問題及時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相關會議審議。
7、完成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六)監察局副局長職責
1、協助局長抓好行政監察工作。
2、完成局長交辦的其它行政監察工作任務。
(七)辦公室主任職責
1、協助常務副書記管好辦公室工作。
2、負責起草部門計畫、總結、領導講話及其它有關檔案。
3、處理檔案、電文,並負責督促、催辦工作。
4、組織籌辦會議和活動,管理行政事務。負責安排會議記錄、編寫簡報、信息、會議紀要等工作。
5、組織對紀檢監察幹部的考核、考察。
6、協調各科室之間的工作關係,參與調查研究。
7、不定期督促、檢查、了解本部門工作進展。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達的信息交流工作,向領導提供參考意見和建議,促進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
8、審核委局文字材料。
9、處理領導交辦的各項事務。
(八)案件審理室主任職責
1、承辦案件審理室工作。
2、承辦案件的審理、複查、複議和協辦工作,受理申訴案件,起草相關文字材料。
3、開展調查研究工作。
4、承辦案件檔案的整理、立卷、管理工作。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九)紀檢監察一室主任職責
1、承辦一室工作。
2、對分管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對象的違紀案件進行調查。
3、承辦州委反腐敗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對全州反腐敗工作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並開展調研,提出意見、建議和工作思路、辦法措施。
4、承辦監督檢查、綜合分析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組織全州黨風廉政建設檢查活動。
5、參加縣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6、開展廉政、警示、誡勉談話工作。
7、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紀檢監察二室主任職責
1、承辦二室工作。
2、對分管範圍內的紀檢、監察對象的違紀案件進行調查。
3、負責行政執法監察、效能監察、政務公開工作和“糾風辦公室”工作。根據州政府和上級監察機關的決定開展專項監察。對全州執法監察、效能監察、政務公開和糾風工作進行協調、督促、檢查,並提出意見和建議。
4、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一)教育研究室主任職責
1、承辦教育研究室工作。
2、制定黨風廉政教育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
3、制定紀檢監察幹部業務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4、協助辦公室辦好“紀檢監察信息”,辦理《黃南報》黨風廉政專欄。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二)信訪室主任職責
1、承辦信訪室工作。
2、接待民眾來信來訪,受理檢舉、控告以及對行政效能的投拆。
3、承辦交辦的信訪案件。
4、轉辦和督辦案件的定性處理、結案情況。
5、做好信訪信息的反饋工作,及時向領導反映情況。
6、負責做好信訪報表的統計、上報工作;負責信訪材料的管理工作。
7、了解全州紀檢監察系統信訪工作,指導下級機關信訪工作。
8、承辦領導幹部廉政檔案工作,及時收集應歸檔材料歸檔。
9、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三)辦公室副主任職責
1、 協助主任抓好辦公室工作。
2、協助主任搞好“三服務”工作。
3、承辦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4、負責日常工作報表的填報,按時、保質完成填報任務。
5、完成主任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四)紀檢監察一室主任科員職責
1、按照紀檢監察條例和法規要求,查證、核定案件事實,為準確定性或是否立案提供依據,撰寫初核報告或案件調查報告。
2、承辦州委反腐敗領導小組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五)紀檢監察二室主任科員職責
1、按照紀檢監察條例和法規要求,查證、核實案件事實,為準確定性或是否立案提供依據,撰寫初核報告或案件調查報告。
2、承辦執法監察、效能監察、政務公開和“糾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及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十六)辦公室文秘工作副主任科員職責
1、起草各類檔案、信息、工作報告、情況報告、領導講話及紀檢監察有關規定、條例和辦法。
2、辦理呈辦件、請示件、送審件,並將有關情況向主任匯報。
3、承辦主任交辦的各項工作。
(十七)紀檢監察二室副主任科員職責
1、參與案件查辦工作。
2、承辦執法監察、效能監察、政務公開和“糾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3、負責二室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
4、完成主任交辦的各項工作。
(十八)辦公室收發兼會計科員職責
1、及時承辦各類來文以及本單位形成的各類原始材料進行整理、登記、立卷工作。
2、根據公文處理辦法及時、準確地進行公文的分發、傳閱,做好報刊分發工作。
3、承辦會計工作。及時撥款,掌握經費使用情況,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4、按時上報財務報表,認真貫徹執行《會計法》,嚴格遵守會計制度。
5、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十九)辦公室打字員兼出納科員職責
1、承辦文字材料的列印工作。
2、承辦出納工作,按時造冊、記帳。上報財務統計報表、發放工資。
3、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二十)駕駛員職責
1、經常維護車輛,保證車輛清潔衛生,及時出車,安全駕駛。
2、及時辦理車輛運行、保險等手續,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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