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銜歷史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前,中國人民解放軍曾兩次擬議實行
軍銜制,一次是抗日戰爭初期的
第二次國共合作時期,一次是抗日戰爭勝利後國共兩黨
重慶談判之後。兩次擬訂的軍銜等級都與當時國民黨軍隊的軍銜制相同,但由於受當時環境的制約,兩次擬訂的軍銜制度都未能實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為加強軍隊的正規化、現代化建設,實行軍銜制的問題很快被重新提上議事日程。
1950年9月總幹部部管理部成立時,就設定了“軍銜獎勵處”。
1952年冬便著手研究軍銜制的問題。
1952年11月26日,
總幹部部在向
毛澤東主席並軍委的報告中,對實行軍銜制度準備工作等問題擬制了初步計畫。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重新實行軍銜制。
1988年9月23日,國務院、中央軍委又頒布了《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由此形成了中國軍隊完整的軍銜體系。中國人民解放軍新軍銜制度於1988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軍銜設定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分為兩個歷史時期:1955年至1965年的第一次軍銜制時期、1988年之後的恢復軍銜制時期。
首次授銜
1953年《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條例(草案)》對上述方案作了修改:增加大校一級;將上將、準上將改稱大將、上將;將上尉、一級中尉、二級中尉改稱大尉、上尉、中尉;其它不變。
1955年1月23日,中央軍委發布“關於評定軍銜工作的指示”。1955年2月8日,第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通過《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服役條例》,中國人民解放軍正式實行軍銜制,軍銜設定上比1953年條例草案減少了兵種元帥、準尉兩級,共設6等19級。
實際授銜時,應
毛澤東本人的要求,中華人民共和國大元帥銜空缺未授;增加
準尉軍銜,這是考慮到當時我軍有十幾萬副排級幹部,軍委決定暫時增加準尉銜,以解決副排級幹部的軍銜稱謂問題。
另外還授予
蕭克等55人上將軍銜,授予
徐立清等175人中將軍銜,授予
解方等801人少將軍銜。1956年、1958年又分別授予
王建安、
李聚奎上將軍銜。1956年至1965年,共授予將官以上軍銜1614人。
取消軍銜
1965年5月22日,第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通過了《關於取消中國人民解放軍軍銜制的決定》,1965年6月1日開始實施。
恢復軍銜
1980年3月12日,時任中央軍委主席
鄧小平提出,要搞軍銜制。1984年5月31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兵役法》規定:“中國人民解放軍實行軍銜制”。1985年6月,中央軍委召開擴大會議,果斷地提出割斷1965年以前的軍銜體制,“實行新的軍銜制”。1988年4月13日,《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草案)》提交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一次會議審議,1988年7月1日,第七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次會議通過了《
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予以公布施行。士兵軍銜制同時立法。
新公布的軍銜制不再設大元帥、元帥、大將和大尉,而以
一級上將為最高軍銜。
軍官軍銜設3等11級,即:
將官:一級上將(實際未授予)、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空軍軍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
士兵軍銜按等級分為: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了關於修改《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的決定。修改後的軍官軍銜設3等10級,即: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1995年9月1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三次會議通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備役軍官法》規定,預備役軍官軍銜設3等8級:少將;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2009年7月13日,中央軍委頒發《
深化士官制度改革方案》,全軍和武警部隊全面施行新的士官制度。士官軍銜從原先一級至六級士官的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分為初級士官、中級士官、高級士官三個等級,稱謂由低至高為:
2010年7月,修訂後的《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士兵服役條例》將中國軍隊的士官分期服現役制度更改為分級服現役制度。同時,士官軍銜制度也有更改,士官軍銜由6個銜級調整為7個銜級,分別是一級軍士長、二級軍士長、三級軍士長、四級軍士長、上士、中士、下士。
1988年恢復軍銜制後,中央軍委先後於1988年9月14日、1993年6月7日、1994年6月8日、1996年1月23日、1998年3月27日、1999年9月29日、2000年6月21日、2002年6月2日、2004年6月20日、2004年9月25日、2006年6月24日、2007年7月6日、2007年11月2日、2008年7月15日、2009年7月20日、2010年7月、2011年7月、2012年7月、2012年11月和2013年7月共20次舉行儀式,授予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截至2013年7月,人民解放軍自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來,中央軍委共授予148名高級軍官警官上將軍銜警銜。
至2013年7月,自1955年我國首次實行軍銜制和1988年恢復軍銜制以來,已有204位高級軍官警官獲上將軍銜警銜。
1996年4月至年底,中央軍委授予數萬名預備役軍官軍銜。這是首批預備役軍官被授予軍銜。
現行軍銜
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軍官軍銜共分3等10級,即:
將官:上將、中將、少將;
校官:大校、上校、中校、少校;
尉官:上尉、中尉、少尉。
海軍、空軍、武警軍官警官在軍銜前分別冠以“海軍”、“空軍”、“武警”。專業技術軍官,在軍銜前冠以“專業技術”。還另設有文職幹部與學員軍銜。
將官
1.上將
上將為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最高軍銜。軍銜條例規定,中央軍委副主席、中央軍委委員、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參謀長、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一律授予上將軍銜。此外,上將還是正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包括國防部長、中央軍委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中央軍委聯合參謀部副參謀長、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副主任、中央軍委後勤保障部部長及政委、中央軍委裝備發展部部長及政委、五大戰區司令員及政委、五大軍種司令員及政委、武警部隊司令員及政委。
陸軍上將為陸軍正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陸軍最高軍銜,一般授予陸軍司令員及政委,也可以授予其他擔任正戰區職及以上級別職務的陸軍將領。
海軍上將為海軍正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海軍最高軍銜,一般授予海軍司令員及政委,也可以授予其他擔任正戰區職及以上級別職務的海軍將領。
空軍上將為空軍正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現行軍銜制中空軍最高軍銜,一般授予空軍司令員及政委,也可以授予其他擔任正戰區職及以上級別職務的空軍將領。
武警上將為武警正戰區職警官的主要警銜,也是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行警銜制中的最高警銜,一般授予武警部隊司令員及政委,也可以授予其他擔任正戰區職及以上級別職務的武警警官。
2.中將
陸軍中將是陸軍副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正戰區職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中將為海軍副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戰區職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中將為空軍副戰區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正戰區職和正軍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中將是武警副戰區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正戰區職和正軍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3.少將
陸軍少將為陸軍正軍職和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戰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少將為海軍正軍職和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戰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少將為空軍正軍職和副軍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戰區職和正師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少將為武警正軍職和副軍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副戰區職和正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校官
1.大校
陸軍大校為陸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軍職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大校為海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軍職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大校為空軍正師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軍職和副師職(正旅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大校為武警正師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副軍職和副師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2.上校
陸軍上校為陸軍副師職(正旅職)和正團職(副旅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海軍上校為海軍副師職(正旅職)和正團職(副旅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空軍上校為空軍副師職(正旅職)和正團職(副旅職)軍官的主要軍銜。
武警上校為武警副師職和正團職警官的主要警銜。
3.中校
陸軍中校為陸軍副團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正團職(副旅職)和正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中校為海軍副團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團職(副旅職)和正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中校為空軍副團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正團職(副旅職)和正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中校為武警副團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正團職和正營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4.少校
陸軍少校為陸軍正營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團職和副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少校為海軍正營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團職和副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少校為空軍正營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團職和副營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少校為武警正營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副團職和副營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尉官
1.上尉
陸軍上尉為陸軍副營職和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上尉為海軍副營職和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上尉為空軍副營職和正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副連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上尉為武警副營職和正連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副連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2.中尉
陸軍中尉為陸軍副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陸軍正連職和排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海軍中尉為海軍副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海軍正連職和排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空軍中尉為空軍副連職軍官的主要軍銜。此外,它還是空軍正連職和排職軍官的輔助軍銜。
武警中尉為武警副連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此外,它還是武警正連職和排職警官的輔助警銜。
3.少尉
陸軍少尉為陸軍排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陸軍軍官軍銜中最低的一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陸軍中等專業學校和大學專科畢業的學員,分配到部隊任職後,一般授予陸軍少尉軍銜。
海軍少尉為海軍排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海軍軍官軍銜中最低的一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海軍中等專業學校及大學專科畢業的學員,分配到部隊任職後,一般授予海軍少尉軍銜。
空軍少尉為空軍排職軍官的主要軍銜,也是空軍軍官軍銜中最低的一級。《中國人民解放軍軍官軍銜條例》規定,空軍中等專業學校和大學專科畢業的學員,分配到部隊任職後,一般授予空軍少尉軍銜。
武警少尉為武警排職警官的主要警銜,是武警警官警銜中最低的一級。根據武警部隊有關規定,經過警官院校培訓過的士兵以及大學專科畢業初任軍官職務的人員,授予武警少尉警銜。
軍職對照
軍銜中常有一級跨三職的說話,也就是說,一級軍銜可在三個軍職中的體現。
將官
上將:對應的軍職為: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戰區正職,為軍委副主席、軍委委員、戰區正職的主要軍銜。
中將:對應的軍職為:戰區正職、戰區副職、軍級正職,為戰區副職的主要軍銜,戰區正職、軍級正職的輔助軍銜。
少將:對應的軍職為:戰區副職、軍級正職、軍級副職、師級正職,為軍級正職、軍級副職的主要軍銜,戰區副職、師級正職的輔助軍銜。
校官
大校:對應的軍職為:軍級副職、師級正職、師級副職、旅級正職,為師級正職的主要軍銜,軍級副職、師級副職、旅級正職的輔助軍銜。
上校:對應的軍職為:師級副職、旅級正職、團級正職,為師級副職、旅級正職、團級正職的主要軍銜。
中校:對應的軍職為:團級正職、團級副職、營級正職,為團級副職的主要軍銜,團級正職、營級正職的輔助軍銜。
少校:對應的軍職為:團級副職、營級正職、營級副職,為營級正職的主要軍銜,團級副職、營級副職的輔助軍銜。
尉官
上尉:對應的軍職為:營級副職、連級正職、連級副職,為營級副職、連級正職的主要軍銜,連級副職的輔助軍銜。
中尉:對應的軍職為:連級正職、連級副職、排級正職,為連級副職的主要軍銜,連級正職、排級正職的輔助軍銜。
少尉:對應的軍職為:連級副職、排級正職,為排級正職的主要軍銜,連級副職的輔助軍銜。
士官
軍士長:對應的軍職為:資深的軍士長可以擔任排長、司務長等軍職。
軍銜標識
將官
1.上將 陸軍上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三顆金色星徽。
海軍上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三顆金色星徽。
空軍上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三顆金色星徽。
2.中將 陸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海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空軍中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兩顆金色星徽。
3.少將 陸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海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空軍少將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金色枝葉和一顆金色星徽。
校官
1.大校 陸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海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空軍大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四枚星徽。
2.上校 陸軍上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三枚星徽。
海軍上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三枚星徽。
空軍上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三枚星徽。
3.中校 陸軍中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二枚星徽。
海軍中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二枚星徽。
空軍中校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二枚星徽。
4.少校 陸軍少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一枚星徽。
海軍少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一枚星徽。
空軍少校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兩條金色細槓和一枚星徽。
尉官
1.上尉 陸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誌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三枚星徽。
海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三枚星徽。
空軍上尉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三枚星徽。
2.中尉 陸軍中尉軍銜主要標識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二枚星徽。
海軍中尉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二枚星徽。
空軍中尉軍銜主要標識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二枚星徽。
3.少尉
陸軍少尉軍銜主要標誌為松枝綠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一枚星徽。
海軍少尉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藏青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一枚星徽。
空軍少尉軍銜主要標誌為深藍灰色肩章底版上綴有一條金色細槓和一枚星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