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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
中國人民解放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武裝力量,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保衛祖國、服務於人民革命鬥爭和國家建設的人民軍隊。中國共產黨是中國人民解放軍的締造者和組織者。黨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的政治路線和軍事路線是這個軍隊取得勝利的決定因素。緊緊地和人民站在一起,
全心全意地為人民服務,就是這個軍隊的唯一的宗旨。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決地為著黨的
綱領、
路線,為著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而奮鬥。
第二條中國人民解放軍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同全國人民一道,經過長期艱苦的鬥爭,徹底推翻了
帝國主義、
封建主義、
官僚資本主義在中國的反動統治,取得了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並以高度
愛國主義、
國際主義精神和英勇果敢的行動,取得了
抗美援朝鬥爭的勝利。在我國由新民主主義社會逐步過渡到社會主義社會的新的歷史時期中,中國人民解放軍必須堅決遵循黨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發揚光榮傳統,以蘇聯軍隊為榜樣,積極地有步驟地建設自己成為優良的現代化的革命軍隊,以保衛我國
國防,鞏固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保衛祖國社會主義建設,保衛東方與世界和平。
第三條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設立黨的各級委員會,作為部隊統一領導的核心;並確定黨委統一的集體的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為黨對軍隊的領導制度。一切重要問題,包括有關
方針、
政策、計畫的問題,保證上級指示的執行問題,對部隊的思想領導問題,幹部調配、處理問題,以及部隊工作的統一安排問題等等,除緊急情況得由有關首長緊急處理外,均先由黨委員會討論,做出決定,屬於軍事工作方面的由軍事指揮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屬於政治工作方面的由政治委員負責組織實施執行。政治委員和軍事指揮員同為部隊首長,對部隊的各項工作共同負責,在一般情況下,政治委員又是黨的全盤工作的主持者。這種黨委統一的集體的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是由我國軍隊在長期革命鬥爭中形成並適合我軍情況的既有統一領導又有分工負責的制度,是我軍完成一切政治任務和軍事任務的保障。
第四條中國共產黨在中國人民解放軍中的政治工作是我軍的生命線。政治工作就是黨的工作。中國人民解放軍的各級政治機關是在各該上級黨委、政治委員、政治機關和同級黨委、政治委員領導下指導黨的活動,管理黨的基層組織和進行政治工作的領導機關,政治工作的基本任務就是以
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革命精神教育軍隊,提高全體成員的共產主義覺悟,鞏固軍隊內部和外部的團結。在內部,保持官兵之間,上下級之間,軍事工作、政治工作以及其他各種工作之間的團結;在外部,保持軍隊人民之間,軍隊地方組織之間,各個部隊之間的團結。並在這一基礎上來貫徹黨的領導,實現我軍現代化建設,保證部隊在政治自覺的基礎上高度的集中統一與具有嚴格的紀律,並進行瓦解敵軍的工作,達到團結自己、戰勝敵人的目的。
第五條中國人民解放軍的政治工作在保證完成一切任務中,必須貫徹黨的作風,把黨的工作作風,作為軍隊政治工作的作風,即理論和實踐相結合的作風,和人民民眾緊密地聯繫在一起的作風以及自我批評的作風。依靠各級黨的組織,發動與組織全體黨員和全軍人員進行工作,運用領導骨幹和廣大民眾相結合,一般號召和個別指導相結合的方法,在各個不同工作領域中廣泛地聯繫民眾,密切地與各項業務和軍事技術相結合,在集中領導下,發揚民主,貫徹民眾路線。一切政治工作人員,均須努力地提高自己的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水平,鑽研馬克思、恩格斯、列寧、史達林和毛澤東的著作,並努力學習與本身工作相關的必要的軍事知識和其他業務知識,忠於職守,精通業務,積極工作,不斷上進,在完成一切任務中起模範作用。
第六條
政治工作的主要內容:
一、貫徹執行中國共產黨的綱領、路線和政策。保證全軍成為遵守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的模範;
二、遵照中國共產黨的黨章指導黨的基層組織的工作,加強黨支部的工作和黨對新民主主義青年團組織的領導。依靠黨的領導與民眾的密切結合,依靠黨員的模範作用,充分發揚民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完成一切任務;
三、以馬克思列寧主義和黨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教育軍隊,反對資產階級思想,改造小資產階級的思想,提高共產主義的覺悟,樹立高度的愛國主義和國際主義精神,發揚艱苦奮鬥的作風。使全軍人員團結一致,忠於祖國,忠於人民,熱愛共產黨,熱愛蘇聯和人民民主國家,關心世界人民和平民主和社會主義事業,關心被壓迫民族的解放運動,使全軍人員忠於職守,提高警惕,時刻保持戰鬥準備,具有頑強的戰鬥意志,堅定的勝利信心,強烈的對敵仇恨,和一往直前、壓倒一切敵人的革命英雄主義氣概;
四、保證提高軍隊的軍事素養。從思想上、政治上動員全軍積極學習蘇聯的先進軍事科學、毛澤東的軍事著作和我軍的實戰經驗,使全軍熟練地掌握現代作戰的軍事技術和指揮藝術,精通業務,在集中統一的指揮下密切協同,發揮各軍種、兵種和現代裝備的威力,完成國家賦予的作戰任務;
五、保證軍隊的正規化建設,提高組織性和紀律性。教育全軍人員自覺地、堅決地、準確地執行命令,嚴格遵守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頒布的各種條令、條例、制度,保證全軍在指揮上、制度上、編制上、紀律上和訓練上高度的集中統一;
六、貫徹執行黨的幹部政策。加強對幹部的教育培養、審查和考核工作,加強千部曲馬克思列寧主義理論教育,加強軍隊所屬學校的政治工作,保證教學任務的完成;
七、加強軍隊物質保障工作中的政治工作。教育全軍後方勤務工作人員,樹立牢固的為人民服務為部隊服務的思想,積極地學習和熟練地掌握現代後勤業務和技術,發揮後勤,財務、軍械、運輸和衛生等工作在現代化戰爭和建軍中的巨大作用;並教育全軍人員愛護武器裝備和作戰物資,發揚後方勤務工作人員的艱苦樸素、廉潔奉公的作風;
八、貫徹官兵一致的原則。教育幹部愛護士兵,積極改善部隊的政治、文化生活利物質生活;教育士兵尊重幹部,自覺地服從領導,鞏固我軍內部的堅強團結;
九、貫徹軍民一致的原則。以“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的傳統精神教育部隊,關心並積極參加國家建設,協助地方民眾工作,宣傳黨的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令,團結各族人民,加強“擁政愛民”教育,密切軍民關係和軍政關係;
十、組織對敵政治鬥爭,進行對敵軍的瓦解工作,貫徹瓦解敵軍和寬待俘虜的各項政策;
十一、教育全軍經常保持高度的政治警惕性,正確貫徹保衛工作的政策,肅清混入部隊的一切特務、間諜和暗藏的反革命分子,保證我軍政治上、組織上的純潔,並教育全軍人員嚴守國家機密與軍事機密;
十二、不斷提高全軍人員的文化水平,開展文化娛樂、體育工作,使全軍人員具有堅強的體質和高度的文化教養;
十三、遵照國家關於兵役制度的政策、法令,協同人民政府和人民團體,實施義務兵役制度,積極參加動員工作和復員工作。
第七條
為保證中國共產黨在軍隊中的政治領導和政治工作的具體實施,在團或相當於團以上的部隊或相當的單位設政治委員和政治機關;在營或相當於營的單位設政治教導員;在連隊或相當的單位設政治指導員;在團或相當於團以上單位的機關、部門和直屬單位得視需要設政治協理員。
根據中國人民解放軍《
八一雜誌》
第五十一期刊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