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是區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根據《中共江西省辦公廳江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市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贛廳字〔2018〕93號)、《中共上饒市委辦公廳、上饒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饒辦字〔2019〕4號)和《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辦公室、上饒市信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上饒市信州區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饒信辦字〔2019〕1號),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市場監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現任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昭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外文名:Shangrao Xinzhou District Market Supervision and Administration Bureau
  • 行政級別:正科級 
  • 機構屬性:政府工作部門
  • 現任領導:王昭暉 
機構改革,主要職責,職能轉變,職責分工,內設機構,行政編制,現任領導,其他事項,相關附則,

機構改革

上饒市信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設在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接受上饒市信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直接領導,承擔上饒市信州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負責對有關部門和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組織推動鎮(街道)政府(辦事處)食品安全創建工作。承擔統籌協調食品全過程監管中的重大問題,推動健全食品安全跨地區跨部門協調聯動機制工作。依法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調查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市場監督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起草市場監督管理規範性檔案,組織實施質量強區、食品安全和標準化等戰略,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規劃,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依法實施市場監督行政許可工作。
(二)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工作。負責轄區內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三)負責壟斷行為的舉報、線索核查、分析和上報。受省級、市級主管部門委託開展反壟斷案件調查。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組織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
(四)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組織監督檢查價格收費、直銷等行為。依法組織實施契約、拍賣行為的監督管理,推廣契約示範文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組織指導消費環境建設。指導區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五)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質量發展的制度措施,統籌轄區內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調查,落實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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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負責轄區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和風險監控工作,落實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管理。負責纖維質量監督工作。
(七)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協調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落實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擬訂推進食品安全戰略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常工作。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特殊食品、食鹽監督管理。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和國家計量制度,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溯源和比對工作。依法管理計量檢定機構及檢定人員。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立項、編號和發布等工作,依法協調指導和監督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制定工作。組織推進採用國際標準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落實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指導協調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
(十三)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按規定承擔技術性貿易措施有關工作。
(十四)負責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起草藥品監督管理相關規範性檔案和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
(十五)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標準管理。監督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標準和分類管理制度,負責監督實施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的質量管理規範,配合有關部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十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質量管理。監督實施藥品零售、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規範,監督實施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
(十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上市後風險管理。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妝品不良反應的監測,評價和處置工作。依法承擔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
(十八)負責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檢查。組織實施檢查制度,監督實施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
(十九)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商標、專利、原產地地理標誌等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轄區內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監督管理商標印製企業。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規範指導智慧財產權類無形資產評估工作。探索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進專利信息利用和服務工作。
(二十)按規定要求,承擔對口事業服務機構業務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監督職責。
(二十一)積極貫徹落實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區委、區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加強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遊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工作,負責生產加工環節煙花爆竹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和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推動業務工作和安全生產監管的融合,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和特種設備安全專業委員會辦公室職責,加強監管的行業領域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督促有關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二十二)完成職責領域的相關人才工作。
(二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職能轉變

1、大力推進質量提升。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和轄區內質量基礎設施體系建設,完善質量激勵制度,推進品牌建設。加快建立企業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制度及經營者首問和賠償先付制度,創新第三方質量評價,強化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推廣先進的質量管理方法。全面實施企業產品與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培育和發展技術先進的團體標準,對標國際提高標準整體水平,以標準化促進質量強區建設。
2、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業名稱核准、市場主體退出等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推動“照後減證”,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加快檢驗檢測機構市場化社會化改革。進一步減少評比達標、認定獎勵、示範創建等活動,按要求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大幅壓減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促進最佳化營商環境。
3、嚴守安全底線。遵循“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要求,依法加強食品安全、藥品安全、工業產品質量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監管,強化現場檢查,有效防範系統性風險,讓人民民眾買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強化依據標準監管,強化風險管理,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和“網際網路+監管”,加快推進監管信息共享,構建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市場監管體系。
5、提高服務水平。加快整合消費者投訴、質量監督舉報、食品藥品投訴、智慧財產權投訴、價格舉報專線。推進市場主體準入到退出全過程便利化,主動服務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發展,運用大數據積極服務市場主體和辦事民眾,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

職責分工

1、與公安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
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並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鑑定、認定等協助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2、與上饒市信州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的有關職責分工
(1)上饒市信州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者生產加工企業後,由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監督管理。
(2)上饒市信州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動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環節、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3)兩部門要建立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和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3、與上饒市信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
上饒市信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會同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畫。上饒市信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通報、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及時向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於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採取措施。
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及時向上饒市信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建議。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會同上饒市信州區衛生健康委員會建立較大藥品不良反應和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報機制。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組織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文電、會務、值班、機要、檔案、統計、財務等工作。草擬全局工作計畫、工作總結和重要檔案。承擔綜合性調研、信息安全、保密、綜治、信訪、政務公開、宣傳、輿情管理和新聞發布等工作。負責意識形態工作。負責領導班子決定事項的安排、督查與落實。承擔推進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深化改革工作,組織開展相關政策研究和綜合分析。擬訂市場監督管理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承擔機關和所屬單位財務預決算、財務審計、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基本建設和各類資金、專用基金及制裝管理工作。
(二)組織人事股。負責局機關和下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貫徹落實黨的幹部路線方針政策,負責各類人才的培養引進和幹部考察、選拔、任用、教育等工作。負責人事、勞動工資、社會保險、人事檔案管理、離退休老幹部服務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局系統行業職業、專業技術職稱審核、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執業資格考試、工人技術等級考試的審核和申報工作。
(三)法規股。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負責機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清理工作,負責行政處罰案件的核審和聽證工作。負責指導行政執法過程中法律法規規章的運用,負責規範自由裁量權和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擔或參與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負責法律顧問制度建設。組織開展有關法治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編制權責事項清單、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指導本系統的法治工作。
(四)行政服務股。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的受理和審批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事項現場勘查、專家論證和技術審查等工作,負責提出行政許可決定和行政許可證照發放,組織協調辦理與區直部門聯合審批事項。承擔“放管服”、政務服務、營商環境建設等相關工作,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擬訂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和營業執照核發的制度措施並組織指導實施。承擔轄區許可權範圍內的內資企業登記註冊。依授權對本轄區內外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進行登記註冊。承擔指導登記註冊全程電子化工作。按照法律法規與政策規定及時調整政務服務事項的內容和方式。指導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配合黨委組織部門開展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專業市場的黨建工作。
(五)價格監督檢查股。負責組織轄區內價格監督檢查工作,擬訂有關價格收費監督檢查的制度措施、規則和工作指南。組織實施商品價格、服務價格以及國家機關、事業性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指導轄區內價格社會監督工作。
(六)公平交易和反不正當競爭股(反壟斷股、規範直銷與打擊傳銷辦公室)。擬訂轄區內有關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方法。承擔有關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對公用企業及其他依法具有獨占地位的經營者限制競爭、商業賄賂等市場經營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及走私販私、違法直銷和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行為進行監督。承擔協調相關部門開展打擊傳銷聯合行動工作。
(七)網路交易監督管理股。負責建立、完善、實施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方面的監督管理制度措施。協調指導網路交易平台和網路經營主體規範管理工作,監測網路市場工作。組織開展契約、拍賣行為監督管理,推廣契約示範文本,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工作。組織建設網路交易市場主體信用體系、監管體系。擬訂規範轄區內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辦法。
(八)商標廣告和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擬訂轄區內商標監督管理、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具體措施、辦法。組織指導商標使用行為、商標代理行為、證明商標、商標印製行為、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的監督管理,開展商標專用權保護工作。組織推薦轄區內知名商標、全省著名商標、全國馳名商標,組織申報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組織實施特殊標誌、原產地地理標誌(國家地理標誌保護產品)商標運用和保護工作。
擬定轄區內廣告業發展規劃、政策、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監測各類媒介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指導藥品、保健食品、醫療器械、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廣告審查工作。指導廣告製作單位和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貫徹執行國家保護專利智慧財產權的法律法規與方針、政策。負責擬訂和組織實施轄區內智慧財產權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制度。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的爭議處理、維權援助、糾紛調處等工作。負責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和管理,做好產權確權、侵權判定、申請相關工作,指導智慧財產權無形資產評估工作。建立智慧財產權公共服務體系,推動專利等智慧財產權信息的傳播利用。指導轄區內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
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協調智慧財產權的審查註冊登記。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中介服務體系發展與監管的政策措施。承擔智慧財產權統計分析工作。承擔區政府專利獎的組織評審工作。擬訂實施相關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機構建設規劃,提出質量基礎設施等重大科技需求,承擔相關科研攻關、技術引進、成果套用工作。
(九)質量發展和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股。擬訂推進質量強區戰略、質量提升工程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組織推進品牌建設工作,實施質量獎勵制度。貫徹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事故強制報告、缺陷產品召回等制度。承辦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有關事項和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開展服務質量監督監測有關工作,依法組織協調產品質量事故調查。
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事項管理以及證後監管。承擔區質量強區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訂產品、商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度,組織實施產品、商品質量監督抽查、風險監控和分類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和協調產品、商品質量的行業、地方和專業性監督。承擔與食品相關的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棉花等纖維質量監督工作。負責成品油市場、農資市場監管工作。
(十)標準計量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股。擬訂標準化發展戰略、規劃和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負責區級地方標準(含標準樣品)的立項、編號、發布等工作,承擔地方標準、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相關工作。參與、組織標準起草工作。組織指導轄區內商品條碼工作。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負責計量標準、計量標準物質和計量器具管理工作,組織量值傳遞溯源和計量比對工作。負責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技術規範並組織實施。
承擔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計量仲裁檢定和計量技術機構及人員監督管理工作,規範計量數據使用。組織實施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監督管理的制度、措施。依法監督管理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工作,指導認證認可與檢驗檢測行業發展。推動檢驗檢測資源整合、改革和共享工作。
(十一)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組織開展和指導轄區內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生產領域食品安全形勢。擬訂食品生產監督管理及食品生產加工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品生產加工者建立健全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和指導生產領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工作。
(十二)食品流通和餐飲服務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組織開展和指導轄區內食品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流通領域食品、餐飲服務環節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指導農貿市場規範化管理相關工作,擬訂食品流通經營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餐飲服務監督管理及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組織實施並指導開展監督檢查工作,指導食品流通經營者、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建立健全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和指導流通環節、餐飲服務環節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組織指導轄區內重大活動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擬訂轄區內食品安全監督抽檢計畫並組織實施,定期公布相關信息。組織實施食品安全評價性抽檢、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食品安全標準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
(十三)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轄區內特殊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分析掌握保健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和嬰幼兒配方乳粉等特殊食品領域安全形勢。擬訂轄區內特殊食品監督管理及企業落實主體責任的制度措施和辦法,組織實施和指導轄區內特殊食品安全的監督檢查工作。指導轄區內特殊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安全可追溯體系。承擔和指導轄區內特殊食品領域不合格食品的核查、處置、召回。負責轄區內食鹽質量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
(十四)醫療器械、藥品和化妝品安全監督管理股。負責轄區內醫療器械及其使用環節和藥品零售及其使用環節監督管理工作,以及化妝品經營監督管理,擬訂監督管理的措施和辦法並組織實施。依許可權承擔藥品分類管理、藥品召回、藥品網際網路信息內容監管工作以及放射性藥品、麻醉藥品、毒性藥品和精神藥品、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監督管理工作。
組織實施轄區內醫療器械分類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使用環節質量管理規範。組織開展轄區內醫療器械召回和網際網路信息內容監管工作。組織開展醫療器械、藥品和化妝品不良事件協查覆核工作,分析研判安全風險,統一公布安全信息。統籌推進醫療器械、藥品和化妝品追溯體系和信用體系建設。依法組織協調醫療器械、藥品和化妝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組織實施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抽檢。
(十五)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股。負責完善和組織推進市場主體信用監督管理措施、辦法的實施。組織指導和實施市場主體登記註冊行為的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違法失信市場主體名單及信用修復工作。組織指導信用分類管理和信息公示。建立經營異常名錄和“黑名單”,承擔市場主體監督管理信息和公示信息歸集共享、聯合懲戒的協調聯繫工作。統籌協調並實施“雙隨機、一公開”工作。
(十六)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負責轄區內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工作。監督檢查特種設備的生產、經營、使用、檢驗、檢測和進出口。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和鍋爐生產、進口、銷售環節環境保護標準執行情況。積極推動特種設備安全科技研究並推廣套用及協調上饒市信州區安全生產委員會有關工作。
(十七)投訴舉報股。研究擬訂轄區內有關受理和處理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的具體措施、辦法。依託市場監督管理投訴舉報專用電話,聽取社會各界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意見和建議,統籌負責來人、來信、來電、網路、交辦、轉辦等投訴舉報件的諮詢和分流、轉辦、處理工作。負責轄區內投訴舉報指揮中心網路體系建設。參與重大、突發、緊急消費事件的應急處置。指導轄區內消費者投訴舉報工作及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消費環境建設。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行政編制

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為4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東市、三江、水南、帶湖、沙溪、靈溪、白鷗園、寶澤樓等八個分局為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股級派出機構,具體承擔所轄區域市場監管工作。

現任領導

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昭暉

其他事項

(一)具體事權調整事項另行下文規定。
(二)上饒市信州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能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相關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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