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農村工作部的職責和上饒市信州區農林水利局的農業和水利工作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二)將上饒市信州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的農業投資項目、國土資源部門的農田整治項目等管理職責劃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三)將上饒市信州區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的行狼鞏己政職能劃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
(四)將原區農林水利局的監督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職責劃給生態環境部門,將遷肯汗漁船檢驗和監督管理職責劃給上饒市信州區交通運輸局,將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自然遺產、地質公園等管理職責劃給林業部門。
主要職責
(一)統籌研究和組織實施全區“三農”工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重大政策。參與制定涉農相關規範性檔案。負責全區農業綜合行政監督檢查工作。
(二)統籌推動發展全區農村社會事業、農村公共服務農村文化、農村基礎設施和鄉村治理。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組織實施新農村建設。
(三)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鞏固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等有關工作。負責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指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和集體資產、財務管理工作,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扶持農民合作經濟組織、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設與發展。
(四)擬訂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鄉村特色產業、農產品加工業、休閒農業發展等工作,促進農村一二三產阿微戶朵業融合發展。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與出口的政策建議,培育、保護和發展農業品牌,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監測和評定工作。發布全區農業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農村經濟運行。承擔全區農業統計和農業農村信息化有關工作。擬訂促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
(五)負責全區種植業、畜您朵刪牧業、漁業、農業機械化等農業各產業的監督和管理。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指導糧食等農產品生產,組織協調“菜籃子”工作,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組織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生產,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
(六)負責全區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追溯、風險評估。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地方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重大事故調查處理和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指導全區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
(七)組織全區農譽鍵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請頸判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實施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及相戒榜促格關政策。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指導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制定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綜合協調、組織實施、服務指導、督促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全區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十二)指導農業清潔生產。牽頭負責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牽頭管理全區外來物種。牽頭統籌協調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十三)統籌推進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四)監督指導農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漁政和農藥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河道釆砂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六)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全面實施河長制,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組織開展全區水政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承辦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協調水士流失綜合治理;組織開展全區水土保持工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與工作機制。
1.與自然資源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高標準農田上圖以及農田整治項目新增耕地認定及相應的指標使用調劑工作。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按規定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調查、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與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農業農村領域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按規定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有關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河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部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區應急管理局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 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內外聯繫,承辦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會議組織、宣傳、檔案、信訪、綜合治理、計生、老乾、統計、工青婦、後勤等日常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幹部人事職稱管理及農業、水利事業費預決算、財務審計監督等工作;對辦理各類許可、行政審批業務搭建服務平台。
(二)農業農村生產管理股。負責農業農村科技教育普及、技術推廣和生態農業發展項目計畫與實施;組織科研項目攻關、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申報工作;指導農民職業技術教育;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和利用;承辦綠色食品標誌的申報認定和綠色食品辦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漁政資源、農產品質量檢測、監管等工作;開展種子資源管理及技術推廣等;組織畜禽定點屠宰監管;負責生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動物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指導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
(三)農業農村發展規劃股。制定全區的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支持、扶持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的重點龍頭項目,培育全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產業化經營;抓好農業產業化招商引資、技術合作和宣傳工作;組織引進國外、區外和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綜合開發,積極開展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
(四)農業農村綜合建設股。組織開展秀美山村建設、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產業化經營項目,並指導、督促檢查項目執行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
(五)水利綜合管理股。組織開展山塘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水旱災害防禦等工作;組織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除險加固工作;負責河道、涉河建設項目審查和河道采砂管理。指導鄉鎮供水、農村節約用水和農村人畜飲水工作;承辦部門間、鎮(街道)間水事糾紛協調的有關工作。承辦全區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全面實施河長制,維護河庫健康美麗。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城鄉供水的水源規劃。承辦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協調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擬訂水土保持措施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工勤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鄭 平
(七)組織全區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漁業水域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與管理,耕地及永久基本農田質量保護工作,負責水生野生動植物保護等工作。指導設施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節水農業發展以及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利用。
(八)負責全區有關農業生產資料和農業投入品的監督管理,組織全區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和畜禽屠宰行業管理。
(九)負責全區農業防災減災、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工作。監測、報告、發布農業災情,組織農業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組織實施動物和農業植物防疫、檢疫的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組織農業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指導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全區動植物防疫檢疫工作,及時報告和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
(十)負責農業投資管理。提出農業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建議。編制農業投資項目建設規劃,提出農業投資規模和方向、扶持農業農村發展財政項目的建議,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農業投資項目,制定項目管理實施辦法,負責農業投資項目資金安排和監督管理。組織、指導和監督項目實施、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綜合協調、組織實施、服務指導、督促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農田整治項目、農田水利建設項目、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
(十一)推動全區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和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擬訂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引進、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全區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和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指導全區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和農技推廣體系建設。
(十二)指導農業清潔生產。牽頭負責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指導全區農產品產地環境管理,牽頭管理全區外來物種。牽頭統籌協調推進農村人居環境整治。
(十三)統籌推進全區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擬訂全區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指導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農業科技人才培養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四)監督指導農業、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負責農業機械、漁政和農藥使用等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全區河道釆砂安全生產的管理和監督檢查工作。
(十五)牽頭開展全區農業對外合作、開放型農業及農業招商引資工作。
(十六)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全面實施河長制,維護河庫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十七)組織開展全區水政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承辦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協調水士流失綜合治理;組織開展全區水土保持工作。
(十八)有關職責分工與工作機制。
1.與自然資源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農田整治項目管理職責,開展永久基本農田保護及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高標準農田上圖以及農田整治項目新增耕地認定及相應的指標使用調劑工作。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按規定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自然資源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全區水資源調查、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2.與生態環境部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牽頭組織改善農村人居環境、農業污染源頭減量和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生態環境部門負責農業農村領域各類污染排放監管與行政執法職責。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按規定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有關工作,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編制水功能區劃、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飲用水水源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河湖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工作。
3.與區應急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農業農村水利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乾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必要時,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可以提請區應急管理部門,以區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區應急管理局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水旱災害防治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 台,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十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一)辦公室。負責內外聯繫,承辦文秘、政務信息、機要、保密、會議組織、宣傳、檔案、信訪、綜合治理、計生、老乾、統計、工青婦、後勤等日常工作。承擔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和幹部人事職稱管理及農業、水利事業費預決算、財務審計監督等工作;對辦理各類許可、行政審批業務搭建服務平台。
(二)農業農村生產管理股。負責農業農村科技教育普及、技術推廣和生態農業發展項目計畫與實施;組織科研項目攻關、技術開發、示範推廣申報工作;指導農民職業技術教育;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和利用;承辦綠色食品標誌的申報認定和綠色食品辦的日常工作;組織開展漁政資源、農產品質量檢測、監管等工作;開展種子資源管理及技術推廣等;組織畜禽定點屠宰監管;負責生豬屠宰環節質量安全監管、動物防疫監督、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指導農業機械服務體系建設,組織開展農業機械社會化服務;
(三)農業農村發展規劃股。制定全區的產業發展規劃,負責支持、扶持輻射面廣、帶動力強的重點龍頭項目,培育全區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農民合作經濟組織,發展產業化經營;抓好農業產業化招商引資、技術合作和宣傳工作;組織引進國外、區外和社會資金投入農業綜合開發,積極開展國際、國內合作與交流。
(四)農業農村綜合建設股。組織開展秀美山村建設、全區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組織實施全區農業綜合開發土地治理、產業化經營項目,並指導、督促檢查項目執行情況,對竣工項目組織驗收。
(五)水利綜合管理股。組織開展山塘水庫、堤防等水利工程建設及運行管理、水旱災害防禦等工作;組織重要水利工程的建設和驗收,組織指導水利工程的除險加固工作;負責河道、涉河建設項目審查和河道采砂管理。指導鄉鎮供水、農村節約用水和農村人畜飲水工作;承辦部門間、鎮(街道)間水事糾紛協調的有關工作。承辦全區水資源統一規劃、管理和保護工作;全面實施河長制,維護河庫健康美麗。指導全區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城鄉供水的水源規劃。承辦全區水土保持工作,協調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擬訂水土保持措施並組織實施。
人員編制
區農業農村水利局機關行政編制14名,工勤編制3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區農業農村水利局其他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
現任領導
局長:鄭 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