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和信息化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對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擬定本區工業信息化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推進新型工業化和信息化的深度融合;協調推進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
(三)根據國家、省、市級產業政策與本區產業發展規劃,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產業布局、結構調整政策,協調行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化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擬訂並組織實施企業技術創新政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推動企業技術改造,以高新技術、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協調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產學研結合和科研成果產業化;指導推進企業信息技術創新公共平台建設,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六)負責提出本區工業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的建議;承擔國家、省、市級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的相關投資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參與擬訂全區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制定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區本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的編制和實施。
(七)承擔電力能源行業管理和監督;擬訂電力行業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協調處理電網運行、電力經濟運行中的問題;培育和監督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秩序。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和信息化的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
(九)推進工業、信息產業體制改革和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擬訂並組織實施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政策,依託國家和省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的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十)建立服務全區工業信息化企業的工作體系,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等人才隊伍建設;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推動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中小企業成長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的組織實施。
(十一)統籌全區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編制實施,協調推進工業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解決工業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與套用。
(十二)承擔工業領域信息安全管理責任,負責協調工業領域信息安全及其保障體系建設;協調處理工業領域網路與信息安全重大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加強對信息網路安全技術、設備和產品的監督管理。
(十三)全面落實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加大安全監管執法力度,督促指導工業企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及宣傳培訓工作,參與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十四)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地方規範性檔案,組織編制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擬訂工業和信息化年度計畫,並對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總結督查;負責依法行政工作,承擔機關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負責全局改革的綜合協調;組織協調局重大綜合性調研活動;承擔重要檔案、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對外宣傳、新聞發布、媒體協調工作;負責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利用外資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綜治、信訪維穩、檔案、政務公開、機關節能等工作;負責政務督查,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等工作;負責機關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公務接待、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實施局內信息化建設。
(二)經濟運行股。監測分析工業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工業經濟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全區工業主導產業的發展,負責產業基地建設;制定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規劃,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工作,加強企業家隊伍建設;承擔工業應急管理、國防動員相關工作;參與實施全區工業年度績效考核工作。
(三)投資科技股。按照規定許可權,審核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主要指技術改造投資項目),承擔國家、省、市主管部門審批、核准的投資項目的初審、申報工作;參與擬訂、修訂全市工業和信息產業結構調整目錄,制定重點行業淘汰落後產能計畫、協調建立行業準入條件並組織實施;負責監督工業和信息化產業項目的招標投標活動;負責區本級工業發展專項資金年度使用計畫的編制和實施;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技術進步和企業技術創新規劃、政策;組織擬訂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實施行業技術基礎工作;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工作;組織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組織實施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動技術創新和產學研相結合;負責國家、省、市級企業技術中心、新產品的初審、申報工作;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四)電力能源股。承擔電力行業管理與監督,負責相關法律法規的行政執法;擬訂並組織實施電力行業發展規劃、計畫、政策;提出電力項目審核意見;負責培育和監督電力市場,規範電力市場秩序;監測分析電力運行態勢並發布相關信息;負責電力需求側管理;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參與擬訂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和污染控制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行業準入條件、技術規範和標準;組織協調節能與資源綜合利用的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組織開展工業企業的節能減排工作;承擔節能監察行政執法職能;按規定負責工業領域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工作,督促指導相關單位落實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制。負責新型牆體材料的管理工作。
(五)信息化推進股。研究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區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統籌協調推進全區工業信息化工作;組織擬訂並實施工業信息化促進政策;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的深度融合,指導推進工業數位化、智慧型化、網路化製造和套用;推進兩化融合管理體系對標貫標,指導物聯網、移動網際網路等信息技術在工業領域套用,推動企業上雲,發展工業網際網路;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控安全規劃和政策,協調推進工業控制領域網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重要工控系統安全保障,協調處理有關重大工控信息安全事項;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和軟體服務業的行業管理,提出並組織實施電子信息、軟體服務業行業規劃、產業政策、行業規範、技術規範和標準,指導有關測評和質量工作;監測分析行業發展態勢,發布有關信息,協調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組織協調重大系統裝備、微電子等基礎產品的開發與生產;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材料和軟體的國產化;組織推進軟體技術、產品和系統研發與產業化,促進產業鏈協同創新發展;參與相關戰略性新興產業專項的組織實施,指導行業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六)中小企業股。負責全區中小微企業的綜合協調、指導和監測分析;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議;擬定並組織實施中小微企業發展政策;承擔中小企業成長型工程和國家扶持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的組織實施,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承擔小企業創業基地建設推進工作。推進企業融資服務體系建設,提出政策建設;強化信用管理,配合有關部門指導融資性擔保行業發展,搭建投融資服務平台;促進金融機構與企業建設合作機制,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問題。
(七)宣傳教育股。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經濟信息,承擔對外宣傳;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指導機關和下屬單位開展政治教育和理論學習;參與領導班子考察工作,並向局黨組、區委提出相關意見或建議;做好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的培養、考核、管理、推薦工作;負責幹部職務調整、職級晉升、職稱評聘等報備工作;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負責人才培養工作;負責文明單位創建、優秀典型評選、違反黨紀懲戒等工作;指導區屬工業企業開展宣傳思想工作,搞好企業思想政治工作的經驗交流與推廣;組織指導全區工業企業開展黨務和政工培訓。
行政編制
上饒市信州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為19名,工勤編制1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2名。
上饒市信州區工業和信息化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現任領導
上饒市信州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龔桃
上饒市信州區工業和信息化局黨組書記:楊小威
其他事項
本規定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上饒市信州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
本規定自2019年3月3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