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沿革
2009年,上海市委市政府立足全局、著眼長遠,作出了開發建設虹橋商務區的重大戰略決策。
2009年7月17日,滬委【2009】436號檔案明確成立上海虹橋商務區管理委員會。
2010年1月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25號明確上海虹橋商務區管理委員會為市政府派出機構,同時發布了《上海市虹橋商務區管理辦法》,明確了虹橋商務區的區域範圍、功能定位、規劃編制、產業發展等。
基本概況
上海虹橋商務區管理委員會於2009年7月成立,面積為151.4平方公里,跨閔行、長寧、青浦、嘉定四個行政區,包含閔行區新虹街道、華漕鎮,長寧區程家橋街道、新涇鎮,青浦區徐涇鎮,嘉定區江橋鎮等六個整建制街鎮,另涉及閔行區七寶鎮、青浦區華新鎮和嘉定區真新街道等部分區域。商務區擁有世界最大的綜合交通樞紐,年客流量峰值超過4.2億人次。坐落於商務區內的國家會展中心(上海),累計辦展面積超過3000萬平方米。
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提出建設虹橋國際開放樞紐;2021年2月,國務院批覆《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總體方案》,確立“一核兩帶”發展格局,並對商務區作出新的定位,賦予新的使命。2021年8月,虹橋商務區管委會更名為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2022年11月,市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促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發展條例》,為虹橋國際開放樞紐建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進一步賦能商務區未來實現高質量發展。
作為進博會永久舉辦地,持續釋放的辦展效應和溢出效應將帶動虹橋實現新的騰飛;作為對內對外開放的重要橋頭堡,虹橋是外部進入上海和內部走出上海的戰略要衝;隨著長三角一體化和長江經濟帶國家戰略的深入發展,虹橋的戰略優勢更加凸顯,戰略縱深不斷拓展,正在更加廣闊的空間內整合資源、放大優勢、協同發展。
機構編制
概況
2009年7月,市委、市政府分別發文明確,管委會主任由市領導兼任,設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1人,主持全面工作,除管委會主任和常務副主任外,設專職副主任2名。2022年9月,經市編辦批准,管委會內設處室調整為“二室八處一中心”,即:辦公室(計畫財務處)、交通協調處、規劃建設處、城運管理處、商務發展處、產業發展處、政策研究室(法規處)、投資促進處、戰略發展處、公共服務處以及上海虹橋商務區應急回響中心(上海虹橋商務區投資促進與公共服務事務中心)。
內設機構
辦公室(計畫財務處)、規劃建設處、城運管理處、商務發展處、產業發展處、政策研究室(法規處)、投資促進處、戰略發展處、公共服務處、直屬機關黨委(機關紀委)
機構職責
根據《
上海市促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發展條例》第五條規定,上海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商務區管委會)作為市人民政府派出機構,統籌協調市人民政府相關部門和管理單位以及四區人民政府,履行下列職責:
(一)編制商務區發展規劃,統籌推進商務區開發建設和功能提升;
(二)參與編制商務區內的國土空間規劃,統籌國土空間規劃的落地實施,組織編制商務區內的專項規劃;
(三)編制商務區產業發展規劃和產業目錄,統籌指導商務區內產業布局和功能培育;
(四)統籌推進投資促進、營商環境最佳化、公共服務完善、人才高地建設等工作;
(五)統籌商務區開發建設計畫,擬定商務區區域內土地年度儲備計畫,協調推進重大投資項目建設;
(六)建立管理標準和服務規範,推進城市管理精細化;
(七)建立並完善統計工作合作機制;
(八)推進政策制度創新與實施;
(九)服務保障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以下簡稱進口博覽會);
(十)統籌協調虹橋綜合交通樞紐內交通設施管理以及不同交通方式的銜接、集散和轉換;
(十一)統籌安排商務區專項發展資金;
(十二)指導協調四區人民政府履行商務區的相關行政管理職責,監督、檢查工作落實情況;
(十三)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其他事項。
現任領導
黨組成員、 副主任:付乃恂
黨組成員、 副主任:張斌
黨組成員、 副主任、機關黨委書記:胡志宏
副主任:楊旭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