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是為進一步鞏固外貿外資回穩向好勢頭,同時,積極應對外部複雜形勢下面臨的多種挑戰,繼續推動外貿外資高質量發展,2023年上海市制定形成的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
  • 頒布時間:2023年4月3日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6日
  • 發布單位: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全文,內容解讀,

全文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大力度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充分發揮外資在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高質量發展中的積極作用,現就本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提出若干措施如下:
一、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
(一)推動更多領域開放和項目落地。落實最新版全國和自貿試驗區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深入實施國家服務業擴大開放綜合試點,加快推進金融、航運等開放領域項目落地。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證券、基金、期貨、人身險、養老金管理、理財、財務公司率先落戶上海,擴大經營範圍。鼓勵符合條件的國際貨櫃班輪公司開展沿海捎帶業務試點,進一步擴大沿海捎帶政策效應。積極爭取電信、網際網路、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措施在本市先行先試。(責任部門、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地方金融監管局、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交通委、上海海關、市市場監管局)
(二)支持重點區域率先對外開放。實施上海自貿試驗區提升戰略,對標《全面與進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協定》(CPTPP)和《數字經濟夥伴關係協定》(DEPA)等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率先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支持上海自貿試驗區內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試點擴大全球維修產品範圍,試點成熟後積極向國家爭取向上海自貿試驗區外的海關特殊監管區域複製推廣。拓展國際航行船舶保稅燃料油、保稅LNG等加注業務規模,研究推進綠色新型燃料加注試點,提升上海港能源加注服務水平。推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在數字貿易、金融服務、信息服務、會展服務等領域探索擴大開放措施,加快集聚國際高能級專業服務業主體,編制發布“虹橋開放指數”。(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上海海關、市交通委、上海自貿試驗區管委會、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管委會)
二、提升引進外資能級
(三)最佳化外商投資產業結構。落實《鼓勵外商投資產業目錄(2022年版)》,引導外資更多投向先進制造、現代服務、高新技術和節能環保等領域,支持符合條件的鼓勵類外商投資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進口自用設備免徵關稅優惠政策,向集約用地的鼓勵類外商投資工業項目優先供應土地。鼓勵外資充分發揮資本和技術優勢,圍繞積體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慧三大先導產業和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車、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時尚消費品六大重點產業以及新賽道產業和未來產業加大投資。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類產業政策和技術改造、數位化改造等政策。(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上海海關)
(四)支持外資總部企業提質增能。落實《上海市鼓勵跨國公司設立地區總部的規定》《上海市鼓勵企業設立貿易型總部的若干意見》等支持總部企業發展政策,大力吸引外資在滬設立跨國公司地區總部、事業部總部、貿易型總部等各類總部型機構,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依法依規享受資助和獎勵。落實總部企業在資金運作與管理、貿易便利、科技創新、商事登記、人才引進、出入境便利等方面的支持舉措,推動總部企業在滬集聚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財政局、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海關、市科委、市市場監管局、市出入境管理局、各區政府)
(五)推動外資研發中心加快發展。落實國家科技創新稅收政策,外商投資企業發生符合條件的研發費用支出可享受稅前加計扣除,採購設備按照規定享受免退稅優惠政策。最佳化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和技術進出口管理流程,做好智慧財產權對外轉讓制度配套、機制銜接和流程最佳化。對研發數據依法跨境流動進行專題培訓和專項指導。對外資研發中心引進用於國家級、市級科研項目的入境動植物轉基因生物和生物材料積極開展生物安全風險評估,對符合要求的給予便利化檢疫審批。支持對外資研發中心出於研發目的暫時進境的研發專用關鍵設備、測試用車輛等按照規定延長復運出境期限。鼓勵外資設立開放式創新平台,加強土地、設備、基礎設施等要素保障。推動在滬外資研發機構與本市企業、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開展協同創新,設立外資研發機構協同創新項目,組織外商投資企業協同創新案例評選。加強對外資研發中心申請認定高新技術企業的指導和服務。(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科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市委網信辦、市知識產權局、市農業農村委、上海海關、市規劃資源局、市教委)
(六)鼓勵外資參與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加大上海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全球推介力度,實施新一輪上海商業空間布局專項規劃,支持外資參與東西兩片國際級消費集聚區和國際消費視窗重點商業項目建設。支持在滬國際消費品品牌企業提升總部能級,引進一批國際中高端新品牌,支持更多高能級首店、新品落戶上海。將當年度在滬新開設的高能級首店、旗艦店,以及開展具有影響力的全球首發、首秀、首展活動的國際品牌,納入本市消費市場創新支持政策範圍。(責任部門:市商務委、市財政局)
(七)加快綠色低碳升級。引導外資積極參與碳達峰碳中和戰略,實施綠色低碳產業培育行動和綠色製造體系建設,支持開發綠色技術、設計綠色產品、建設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創建綠色設計示範企業。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鼓勵外商投資企業參與節能降碳,開展重點領域產品設備更新改造和回收利用,落實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節能節水專用產品設備和項目企業所得稅減免、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增值稅即征即退等優惠政策。(責任部門、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市財政局、市稅務局)
三、加大外資發展要素支持
(八)強化外資項目落地服務保障。健全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工作專班機制,建立並動態調整項目清單,強化項目專員服務,加強全方位要素保障,依法依規給予項目規劃、用地、用能、建設等政策支持。加強全流程跟蹤服務,在外商投資項目核准和備案、環評、物流、跨境資金收付、人員出入境等方面提供便利,推進一批重大和重點外資項目加快落地、建設和投產。(責任部門、單位: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交通委、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市出入境管理局)
(九)加大外資項目落地財稅支持。落實境外投資者以分配利潤直接投資暫不徵收預提所得稅政策,進一步加強宣傳,最佳化辦理流程,提高外商投資企業享受政策便利度。各區可結合實際,在法定許可權範圍內,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新增投資項目、外商投資企業利潤再投資項目,按照其對本區域的經濟社會綜合貢獻度給予獎勵。(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十)強化金融支持服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在上海、深圳、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在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以及發行公司信用類債券進行融資。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前提下創新產品和服務,按照市場化原則為符合條件的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優質金融服務和融資支持,定期舉辦銀企政策對接活動。發揮中小企業融資綜合信用服務平台(上海)作用,創新開展融資信用服務,拓展外商投資中小企業融資渠道。(責任部門、單位:人民銀行上海總部、上海銀保監局、上海證監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發展改革委)
(十一)便利跨境投融資。深入實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試點,在全市範圍試點拓寬QFLP基金的外商投資渠道,簡化外匯登記,實行餘額管理,支持以所募的境外人民幣直接開展境內相關投資。支持試點企業在境內開展循環投資。(責任部門、單位: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國家外匯管理局上海市分局、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市商務委)
(十二)促進外籍人士往來便利。全面落實提高外國人來華工作各項便利政策,開展外籍“高精尖缺”人才認定標準試點工作,進一步擴充外國高端人才(A類)和外國專業人才(B類)的認定範圍。落實國家支持上海科創中心建設、支持上海高水平人才高地建設相關出入境政策措施,為外商投資企業的高管、外籍技術人員本人和家屬提供出入境、停居留便利。推進外國人口岸簽證預申請網上辦理,實現申請“零次跑”。最佳化完善外國人工作、居留“單一視窗”,全面推廣線上線下融合模式,為外籍人才提供更加便捷、優質高效的辦證服務體驗。推動本市《外國人永久居留身份證》社會套用便利化,提供良好社會服務,切實增強永久居留外國人的獲得感,進一步最佳化外籍人才發展環境。(責任部門:市科委(市外專局)、市出入境管理局、上海邊檢總站)
(十三)支持外商投資企業提升貿易能級。高質量實施《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係協定》(RCEP),完善上海國際貿易“單一視窗”原產地規則查詢系統和最優關稅稅率查詢系統功能。完善本市RCEP企業服務諮詢站惠企服務功能,通過線上線下多種途徑,面向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關稅優惠、原產地規則、貨物貿易規則、海關程式與貿易便利化、自然人移動等協定相關優惠措施的諮詢服務。支持跨國企業提升全球供應鏈網路服務能力,符合條件的企業可申請參評上海市國際貿易分撥中心示範企業。加大貿易便利化政策宣介力度,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各項自貿協定、貿易通關、經貿風險防範與應對等方面的服務和指導。(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上海海關)
四、最佳化外商投資服務
(十四)舉辦系列投資促進活動。開展“投資上海”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潮湧浦江”系列投資推介活動,辦好上海城市推介大會、全球投資促進大會。積極參與商務部舉辦的“投資中國年”、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等招商引資活動。支持各區開展形式多樣的投資促進活動,市、區可根據引資實際效果,對投資促進活動予以支持。發揮進博會、中國國際工業博覽會、世界人工智慧大會等重要平台投資促進作用,以展聚商,推動更多參展商變投資商。(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財政局、各區政府)
(十五)加強“走出去”海外招商。鼓勵各有關部門、各區組織團組出境出國開展招商,通過定點訪問、舉辦推介會等方式,加大產業鏈供應鏈龍頭企業和總部項目招引力度。發揮上海市外國投資促進中心海外辦事處作用,整合全市海外招商網路,加強與境外經貿和投資促進機構的聯繫合作,提升海外招商成效。舉辦外商投資促進業務培訓,提高全市外商投資促進人員業務水平。(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外辦、各區政府)
(十六)深化政企溝通服務機制。暢通市領導與跨國公司高管溝通交流渠道,舉辦政企溝通圓桌會議,持續開展走訪調研,市、區協同形成合力,及時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外商投資企業關心的政策,市有關部門和各區應組織開展解讀說明,打通政策宣傳和落地“最後一公里”。發揮上海投資促進機構聯席會議(SIPP)作用,建立與駐滬外國商(協)會專員對接服務機制,開展常態化交流。(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各區政府)
(十七)完善涉外服務平台建設。拓展上海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台功能,提供多語種服務,加強外商投資促進項目庫、資源庫、政策庫、活動庫建設。豐富“一網通辦”涉外服務專窗內容,實現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許可等高頻事項中英文線上辦理功能。在“隨申辦”新增外商投資企業開辦、經營和政策彙編等中英文信息指引服務,完善《上海涉外服務一點通》電子書內容。(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政府辦公廳、市大數據中心、各有關部門)
(十八)保護外商投資合法權益。發揮好市、區兩級外商投資企業投訴中心作用,暢通投訴渠道,規範投訴工作程式,及時妥善處理投訴事項。最佳化本市服務企業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機制,支持外商投資企業基於自身發展需要的正常遷移。各有關部門、各區在政府採購活動中,不得區別對待外商投資企業在中國境內生產的產品和提供的服務,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責任部門、單位:市商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市場監管局、市稅務局、各區政府)
(十九)提升智慧財產權保護水平。強化數字賦能智慧財產權治理,全面推動智慧財產權保護“一件事”集成服務改革。加強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發揮上海市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上海市浦東新區智慧財產權保護中心作用,為外商投資企業提供集快速審查、快速確權、快速維權於一體的一站式綜合服務。全面落實智慧財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針對專利侵權、網路盜版侵權、商標惡意註冊和仿冒混淆等智慧財產權侵權違法行為,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對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開展海關智慧財產權保護專項行動,加大對進出口環節侵權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提升執法效能。充分發揮上海自貿試驗區著作權服務中心優勢,在國家相關部門支持下,探索以“著作權行為發生地”為原則,在區內突破註冊地限制,拓展著作權登記服務功能。(責任部門、單位:市知識產權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高院、上海海關、市著作權局)
(二十)支持參與標準化工作。推動外商投資企業依法平等參與地方標準、團體標準的制訂工作。依法公開地方標準制訂的相關信息。外商投資企業可以推薦代表參加本市相關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對節能環保等與企業生產經營密切相關的地方標準,應當充分聽取外商投資企業的意見。(責任部門:市市場監管局)
以上措施自2023年4月6日起施行。

內容解讀

2023年4月4日,上海市政府新聞辦舉辦“營造一流營商環境 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主題系列的首場新聞發布會,介紹《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有關內容。
《上海市加大吸引和利用外資若干措施》主要內容
本次穩外資若干措施聚焦促進外資擴增量、穩存量、提質量,主要提出四個方面20條措施。
一是推進高水平對外開放,聚焦重點領域、重點區域,提升擴大開放水平。主要提出:支持外資證券、基金、期貨、人身險、養老金管理、理財、財務公司率先落戶上海。鼓勵更多符合條件的國際貨櫃班輪公司開展沿海捎帶業務試點。積極爭取電信、網際網路、教育、文化、醫療等領域擴大開放措施先行先試。對接高標準國際經貿規則,率先推動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推進虹橋國際中央商務區在數字貿易、金融服務、信息服務、會展服務等領域探索擴大開放措施等。
二是提升引進外資能級,圍繞支持和引導外資投向高端製造、現代服務、高新技術和節能環保產業,提高利用外資質量。主要提出:支持外資企業平等享受各類產業政策、技術改造和數位化改造等政策。符合條件的總部企業可依法依規享受資助和獎勵。落實國家科技創新稅收政策。鼓勵外資設立開放式創新平台,推動設立外資研發機構協同創新項目。支持更多高能級首店、新品落戶上海。支持外資企業參與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和推廣套用等。
三是加大外資發展要素支持,圍繞財稅、金融、人員往來、進出口等方面提出支持或便利化舉措,推動外資項目落地。主要提出:強化外資項目專班和專員服務機制。支持各區對符合本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外資企業、外商新增投資項目、外資企業利潤再投資項目給予獎勵。在全市範圍試點拓寬QFLP基金的外商投資渠道。擴充外國高端人才(A類)和外國專業人才(B類)的認定範圍。為外資企業的高管、外籍技術人員本人和家屬提供出入境和停居留便利等。
四是最佳化外商投資服務,圍繞加強投資促進服務,保護合法權益,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主要提出:開展“投資上海”境內外投資促進活動。舉辦政企溝通圓桌會議,建立駐滬外國商協會專員對接機制。拓展上海外商投資促進服務平台功能,提供多語種服務。實現涉外服務專窗外籍人士出入境、工作許可等高頻事項中英文線上辦理功能。暢通外資企業投訴渠道。保障外資企業平等參與政府採購。加強智慧財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建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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