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2012年)
滬經信辦(2009)268號
各區(縣)經委、科委(信息委)、市級以上開發區及有關企業:
現將《上海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行動方案(2009—2012年)》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結合傳達、學習和貫徹上海市推進高新技術產業化工作會議精神,緊密聯繫工作實際,圍繞重點發展領域,聚焦核心產業基地和重點項目,制定具體、可操作的工作計畫,確保重點工作的組織推進和有效落實,努力完成好各項任務,加快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步伐,推動新能源產業持續發展,提升先進制造業發展能級和整體競爭力。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二○○九年五月二十七日
上海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行動方案
新能源產業是衡量一個國家和地區高新技術發展水平的重要依據,也是新一輪國際競爭的戰略制高點。世界已開發國家和地區把發展新能源作為順應科技潮流、應對金融危機的重要舉措。我國把開發利用新能源、推進新能源產業化作為實施能源戰略、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抓手,加快發展核電、風電、新能源汽車、太陽能等新興產業,積極迎接新能源產業革命。
加快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是上海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實現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以及推進“四個率先”、建設“四個中心”和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重要內容,是落實國家戰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以及主動銜接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促進產業結構最佳化升級的重要舉措。上海要把握歷史機遇,加速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步伐。
根據國家戰略要求和上海產業發展的實際,以及《關於加快推進上海高新技術產業化的實施意見》,先行聚焦啟動核電、風電、IGCC、新能源汽車、太陽能等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重點。為進一步明確本市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戰略思路、目標任務、產業布局和主要舉措,引導新能源產業持續發展,提升產業能級和整體競爭力,特制定《上海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行動方案(2009—2012年)》。
一、上海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的戰略思路
(一)指導思想
按照“集聚產業,縱橫並重;依託基地,政策扶持;面向市場,鼓勵競爭”的總體要求,聚焦重點領域、重點企業和重點區域,加強招商引資、項目建設和基礎研發,加快形成新能源產業集群,促進產業鏈上下游的縱向配套和橫向發展,鼓勵適應市場需求的新能源技術和產品的套用推廣。
(二)基本原則
堅持服務國家戰略與發揮自身優勢相結合,落實國家能源戰略、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重大科技專項的要求,立足本市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加快重大項目的落地建設。
堅持技術創新與產業集聚相結合,集聚一批新能源骨幹企業和核心零部件企業,加強國外先進技術的引進吸收和自主研發突破,加快提升產業發展能級。
堅持整機帶動與關鍵零部件突破相結合,加快推動整機(整車)的產業化、市場化,帶動產業鏈關鍵零部件的專業化配套和國產化。
堅持政府推動與市場主導相結合,各級政府著力營造良好的產業發展綜合環境,同時充分發揮企業、研發機構、創業者等各方面的作用。
(三)主要目標
力爭到2012年,新能源產業重點領域總產值達到1100億元,占全市工業總產值的比重從目前的不到1%提高到3%,其中核電、風電和IGCC500億元,新能源汽車300億元,太陽能300億元;新能源汽車產業初具規模,技術水平國內領先;核電加快提高成套能力,市場占有率達到國內第一;風電和IGCC關鍵設備設計、製造和系統集成能力國內領先;太陽能產業在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研發製造等方面達到國內領先、國際先進水平。
二、上海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發展重點和產業布局
聚焦核電、風電、IGCC、新能源汽車和太陽能產業等發展重點,推動新能源產業成為支撐上海新一輪發展的重要引擎;聚焦嘉定等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產業化以及浦東、閔行等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核心產業基地,著力把上海建設成為國家新能源研發創新、裝備製造、總部集聚和示範套用的重要基地。
(一)核電、風電和IGCC
發展思路:
核電突破關鍵瓶頸,實現成套能力,擴大市場份額,保持國內領先;風電堅持市場導向,推進產業自主創新,實現大型海上風機產業化;IGCC以示範工程為載體,實現裝備突破,在國內率先形成設計、製造和成套能力。
發展重點:
——核電重點發展核島主設備、常規島主設備、關鍵輔助設備、核電站數位化儀控系統等,攻克大型鑄鍛件、主泵等關鍵瓶頸,形成核島、常規島及控制系統的設備成套能力;消化吸收AP1000第三代核電技術與爭取二代改進型核電市場份額並重,堆內構件和控制棒驅動機構形成年產8-10套能力,百萬千瓦級反應堆壓力容器、蒸汽發生器形成年產4-6套能力。到2012年,核電裝備產值達到150億元,國內市場占有率爭取達到40%,初步構築起以核電成套設備製造為主體,兼有核電設計、服務和出口的產業集群,形成設備成套和系統設計能力,在擴大國內市場的基礎上爭取進入國際市場,保持全國領先。充分發揮上海電氣、上海發電設備成套設計研究院、上海阿波羅機械製造公司等單位的作用,同時加快吸引國內外先進企業到上海發展。
——風電重點發展大型海上風機、陸上風機和關鍵零部件等,培育2兆瓦以上大型風機齒輪箱、葉片、發電機、變頻器/主控、主軸承/偏航軸承/變槳軸承、液壓系統等關鍵部件配套產業鏈,大型風機關鍵零部件國產化率達到65%。到2012年,風電產業產值達到300億元,實現2兆瓦以上風機系列化(產能2000台)、3兆瓦以上海上風機產業化(產能80台)。充分發揮上海電氣、上海振華港機、上海玻璃鋼研究所、萬德風力等單位的作用,同時加快吸引國內外先進企業到上海發展。
——IGCC重點發展IGCC燃氣輪機、氣化爐、電站系統集成等,建設IGCC示範工程,加快開發低熱值燃氣輪機燃燒室、大型電站系統集成等技術,在國內率先形成IGCC燃氣輪機和氣化爐製造、電站系統集成能力。到2012年,IGCC國產化率達到80%以上。充分發揮上海電氣、上海發電設備成套院、華東理工大學、上海交大等單位的作用,同時加快吸引國內外先進企業到上海發展。
產業布局:
核電建設以浦東(臨港)、閔行等為主的產業基地,浦東(臨港)基地主要開展核島和常規島主設備的研發和總裝;閔行基地主要開展核級鍛件的研製;同時建設寶鋼核材料供應基地。風電以浦東(臨港)等為主,建設大型風電機組關鍵設備產業化研發製造基地。IGCC以閔行等為主,建設燃氣輪機、氣化爐等關鍵設備產業化製造基地。
(二)新能源汽車
發展思路:
以油電混合動力汽車和高性能純電動汽車為主攻方向,以電池、電機、電控等關鍵零部件為突破口,同步支持燃料電池汽車降低成本、提高性能,加快搶占技術制高點和市場增長點,加快形成國內領先、具有國際競爭能力的自主產業體系和產業集群。
發展重點:
——整車重點發展油電混合動力汽車和高性能純電動汽車,主攻採用一體式啟動發電機(ISG)/皮帶式啟動發電機(BSG)中混技術路線、充電式(Plug-in)強混技術路線的油電混合動力汽車,以及運用磷酸鐵鋰等動力電池驅動的純電動汽車等。到2012年,混合動力汽車弱混、中混、強混全系列實現產業化,充電式(Plug-in)混合動力轎車、純電動轎車批量上市;純電動商用車形成公交客車、中型客車、環衛車、工程車等產品細分序列;新能源汽車產業初具規模,整車產值達到200億元左右。充分發揮上海汽車、上海華普等整車企業作用,同時加快吸引國內外先進企業到上海發展。
——關鍵零部件:電池重點發展磷酸鐵鋰等動力電池,形成電池關鍵材料、電芯、單體及模組、組堆及管理系統(BMS)等集成能力。電機重點發展大功率車用永磁電機及其控制系統,形成驅動電機關鍵材料、電機設計及控制系統、驅動電機成套化系列化等的產業化能力,以及電驅變速箱(EDU)、雙離合器自動變速箱(DCT)相應的配套能力。電控重點發展動力系統控制、電子控制模組(ECU)、電力電子、電動轉向、電動空調等,加快形成自主研發的全方位配套能力。到2012年,形成電池、電機、電控的自主化產業配套體系,具備十萬套級配套能力,新能源汽車零部件產值達到100億元。充分發揮上汽集團、上海雷博、上海電驅動公司、上燃動力等企業的作用,同時加快吸引國內外先進企業到上海發展。
產業布局:
以嘉定為主建設新能源汽車及關鍵零部件產業基地,形成研發、製造、檢測、試驗、示範運行和服務等綜合性功能;以浦東新區(金橋、臨港)、金山等為主,加快建設新能源乘用車產業基地;加快建設閔行、松江、浦東新區等新能源商用車產業基地。
(三)太陽能
發展思路:
通過重點發展薄膜太陽能電池、支持發展高效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突破發展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提升技術水平和產業能級;最佳化產業布局,促進產業集群發展;力爭太陽能電池核心工藝技術水平和裝備製造能力國內領先,成為全國太陽能產業的重要基地。同時,跟蹤培育納米晶、染料敏化、有機電池等下一代太陽能電池技術,關注支持新型光熱發電系統的開發。
發展重點:
——薄膜太陽能電池重點發展非晶矽薄膜電池、高效疊層矽薄膜電池,推動非晶矽薄膜電池生產工藝技術攻關,加快開發多結矽薄膜太陽能電池等技術,支持“卷對卷”柔性矽基薄膜太陽能電池和化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中試開發和生產線建設。到2012年,薄膜太陽能電池產能達到500兆瓦,矽基薄膜電池量產光電轉換效率提高到10%,銅銦鎵硒(CIGS)和碲化鎘(CdTe)薄膜電池量產光電轉換效率提高到13%,組件成本降低到每瓦1美元以下。
——高效晶體矽太陽能電池重點發展高效晶體矽太陽能電池技術和產品,不斷開發、引進和套用新技術,提高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的光電轉換效率,擴大生產規模和市場占有率。到2012年,高效晶體矽太陽能電池產能達到1000兆瓦,高效晶體矽電池量產光電轉換效率提高到18%(多晶)和20%(單晶),厚度為150微米左右。
——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重點發展矽基薄膜太陽能電池和化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研發製造電漿輔助化學氣相沉積(PECVD)等矽基薄膜太陽能電池以及銅銦鎵硒(CIGS)、碲化鎘(CdTe)等化合物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不斷提高工藝和裝備技術水平。到2012年,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技術指標達到同期國際先進水平,製造成本明顯低於同期國際水平,具備較強的市場競爭力。
充分發揮尚德、中電電氣、晶澳、神舟新能源、空間電源所、超日、交大泰陽、曙海、紐升、亞升通等單位的作用,同時加快吸引國內外先進企業到上海發展。
產業布局:
重點建設以閔行為核心的太陽能產業基地,支持閔行浦江高科技園等以生產薄膜太陽能電池為主,兼顧發展高效晶體矽電池,建設成為太陽能產業研發製造集聚地;支持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等建設薄膜太陽能電池核心裝備研發製造基地;支持松江、奉賢等建設一批太陽能特色園區。
三、上海推進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的主要舉措
(一)落實國家戰略要求,明確產業發展方向。
圍繞落實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開發新能源等戰略要求,抓緊制定本市貫徹國家新能源產業振興發展規劃的實施意見,以及本市新能源產業發展的專項規劃;加快落實涉及核電、風電、IGCC、新能源汽車、太陽能產業發展的各項措施,積極承擔國家新能源汽車、核電等重大項目;爭取國家有關部門支持,建設IGCC示範工程,申報國家太陽能工程中心,建設上海核電、風電、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基地和太陽能等特色產業園區。
(二)加強產業基地建設,促進產業集聚發展。
發揮產業基地的示範、帶動和輻射作用,制定新能源產業基地專項扶持核電、風電、IGCC、新能源汽車、太陽能等產業發展的配套政策;完善產業基地基礎設施配套建設,引進一批國內外龍頭企業,做強一批有一定優勢的重點企業,培育一批有發展潛力、成長性好的創新型企業;發揮區縣在招商引資、項目落地等方面的作用,加快在產業基地形成重點產業領域的集群發展態勢。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支持企業加快發展。
落實浦東綜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先試政策,比照本市積體電路產業、高新技術企業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新能源企業的發展;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納入“綠色通道”,在項目用地、廠房建設及租賃、基礎設施配套等方面予以支持,給予企業首台(套)裝備和風險補貼支持;吸引企業總部、研發中心等落戶,對新引進的總部型企業給予享受本市鼓勵總部經濟發展的支持政策;對生產性設備允許加速折舊,所購軟體可按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核算,折舊或攤銷年限可適當縮短;鼓勵新能源汽車進入租賃市場,並給予相關政策支持;與國家有關部門共同研究太陽能發電上網電價政策,培育和擴大先進太陽能發電產品的套用市場。
(四)設立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加強配套支持。
設立本市支持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專項資金,主要用於研製補貼、技術改造項目貼息、示範工程以及引進重點項目支持;對納入國家重點產業調整振興規劃以及重大技術改造和新能源研發支持範圍的項目,由市、區政府給予資金配套支持;對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項目的研發費用,按150%稅前加計扣除;對新引進的重點項目,其固定資產投資貸款由市、區政府給予相應的貸款貼息支持;對太陽能建築一體化、太陽能發電新產品示範套用等項目,給予補貼支持。
(五)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推動產業創新發展。
加強基礎研究和產學研融合,組織開展聯合攻關,充分發揮專家隊伍作用,加快消化吸收和突破第三代AP1000核電、動力電池正極材料、碳/玻璃纖維複合材料葉片、IGCC低熱值燃氣輪機燃燒室等關鍵技術和關鍵材料;加快推進新能源汽車工程中心、上海機動車檢測中心、風電工程技術開發中心、燃氣輪機工程技術中心等公共服務平台建設,增強共性技術攻關和研發服務能力;支持組建本市太陽能等產業聯盟;組織制定純電動汽車、太陽能建築一體化(BIPV)等相關技術標準。
(六)加強產業鏈建設,帶動產業持續發展。
發布本市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指南,每年啟動、開工、推進和竣工一批產業化重點項目,分批推進和跟蹤實施混合動力汽車、純電動汽車和關鍵零部件、IGCC示範工程、太陽能成套設備和關鍵零部件等產業鏈上下游重點項目;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各區縣、產業基地和實施主體等制定具體的項目實施計畫和行動方案,加快項目投產達產,形成新的經濟成長點;組織一批“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加強與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重點項目的對接與配套。
(七)加大政府採購力度,發揮套用示範效應。
加大政府對新能源產品的採購力度,逐年提高採購比例,爭取2012年政府和公共機構新能源汽車新購比例占30%以上,新能源公交客車新購比例占30%以上;鼓勵和支持出租、電力、環衛、郵政等公共服務行業套用新能源汽車,爭取2012年形成3000輛左右新能源汽車的套用規模;通過降低購車成本等方式,鼓勵中混以上的混合動力汽車和純電動汽車的市場消費;制定本市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布局規劃,支持相關企業建設充電站,到2012年形成支持2000輛左右電動汽車的基礎設施體系;率先在政府部門、學校等公共建築開展太陽能套用示範,每年實施一批大規模的套用示範項目;鼓勵全社會積極投資太陽能發電項目,推動崇明生態島建設及“平改坡”等方面的太陽能發電套用,特別是對到本市投資設廠的企業在其建築物上建設太陽能發電項目給予補貼;在世博會推廣10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4.7兆瓦太陽能發電,形成示範帶動效應。
(八)推動機制體制創新,形成開放發展格局。
通過政策引導,吸引企業資金、金融資本、社會資本和風險投資等加大投入;拓展投融資渠道,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在國內外上市融資;營造平等競爭、共同發展的良好氛圍,鼓勵國有、民營、外資等多種所有制企業參與推動本市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深化機制體制創新,支持新能源企業的重組、兼併和戰略合作。
(九)加快引進培養人才,形成高端人才集聚優勢。
對新能源高新技術產業化領域引入的國內外行業領軍人物和技術團隊,加快落實本市人才政策;優先推薦新能源領域的領軍人才進入國家“千人計畫”;支持本市高等院校加強新能源汽車、太陽能等學科建設,通過設立獎學金等方式,培養一批優秀人才,形成人才梯隊;對在新能源領域作出突出貢獻的領軍人物和優秀人才給予獎勵。
(十)完善推進機制,合力推進新能源產業發展。
形成全市統籌協調的工作推進體系,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對口聯繫重點領域,分管市領導牽頭,市政府相關部門、有關區縣、主要企業、科研院所、高校、開發區等共同推進;制定本市推進新能源產業化工作計畫,明確目標,落實責任,加強考核評估;加強市區聯手、部門合作,相關委辦局、區縣、企業集團等在相關重點領域建立聯合工作組,共同解決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形成全市聯動推進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