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靜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靜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是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靜安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方針、政策。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城市發展戰略,組織擬訂本區經濟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負責社會事業、國防經濟動員與整個經濟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
(二)提出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預測目標,加強對國民經濟運行預測、預警和監控,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根據國家和市產業發展規劃要求,提出本區產業發展導向意見,研究制定產業布局規劃。
(三)貫徹執行國家、本市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指導、推進、協調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參與研究、銜接專項經濟體制和社會發展改革方案。統籌推進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落實市區兩級信用體系建設相關任務。
(四)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組織擬訂全區政府財力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審批、核准和備案投資建設項目,轉報市發改委審批和核准的項目。開展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五)貫徹實施國家和市政府關於節能的各項法規政策,建立和完善節能工作機制、監測體系和考核體系。負責本區節能工作的實施推進和綜合協調。開展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價格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根據定價管理許可權,審核、制定、調整授權給區人民政府管理的實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商品和服務價格。按照分工負責本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組織、協調開展本區價格監測工作。開展紀檢監察、司法、行政機關提出的涉紀、涉案財物等價格認定工作。
(七)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八)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擬訂全委年度工作計畫和部門及公務員考核目標並負責督促、檢查、考核。負責文秘、接待、信訪、保密、保衛等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財務、資產管理及後勤工作。
(二)研究室
研究區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問題,參與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重要政策的制訂和研究。開展經濟社會發展專項調研,根據區政府部署組織區域經濟和社會發展重大課題調研。負責本部門重大會議和活動的文書材料起草審核工作等。
(三)產業發展科
根據國家和本市產業發展規劃和要求,提出本區產業發展導向意見。加強產業發展協調,研究制定中長期產業布局規劃。研究制定符合區域產業發展導向和布局的產業政策。指導、推進、協調區域產業結構調整、經濟發展改革。
(四)發展規劃科
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組織擬訂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綜合平衡產業布局和各行業規劃。負責編制年度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提出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預測目標。
(五)綜合經濟科
加強對國民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監控,定期分析年度計畫執行情況,針對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及時提出調控建議。負責發布重要綜合經濟信息。制訂經濟發展等重點領域的考核評估方案,督促推進考核工作。承擔經濟動員辦公室職責。
(六)綜合審批科
對審批事項實行歸口統一管理,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審批機制,加強監管。組織法律、法規、規章的宣傳、貫徹、監督和檢查,制發法規性檔案。審理違法案件查處,政府信息公開及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七)發展改革科(社會信用推進科)
制訂社會發展改革相關計畫和實施意見,開展社會發展運行研究,完善運行分析機制,跟蹤分析社會發展運行變化、特點、問題,提出預警、建議。負責人口、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和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發展的銜接平衡。統籌推進本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落實市區兩級信用體系建設相關任務。
(八)投資管理科
監測分析全區固定資產投資運行狀況。組織擬訂全區政府財力建設項目投資計畫。審批、核准和備案投資建設項目,轉報市發改委審批和核准的項目。開展建設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
(九)環境資源科
按照國家和市政府相關規定要求,建立和完善節能工作機制,研究制定本區節能總體目標、工作方案、考核機制及相關政策,協調節能各項工作的推進。
(十)物價管理科
按照分工管理許可權,組織實施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商品和服務價格管理。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會同有關部門開展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成本調查、監審。組織、協調開展區域價格監測工作。
(十一)價格認證科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價格認定的法規、規章,經有關國家機關提出,對紀檢監察、司法、行政工作中所涉及的,價格不明或者價格有爭議的,實行市場調節價的有形產品、無形資產和各類有償服務進行價格確認。

現任領導

趙劍峰:黨組書記、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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