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靜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靜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靜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是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靜安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 隸屬:上海市靜安區人民政府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民健康政策以及有關衛生健康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統籌規劃衛生健康資源配置,編制本區衛生健康規劃、指導性意見和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協同推進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
(二)協調推進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本區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議。組織深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健全現代醫藥管理制度。制定並組織實施推動衛生健康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樣化的政策措施。落實並推進本區健康服務業發展。
(三)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和干預。制訂並組織實施本區傳染病和慢性非傳染性疾病的防治規劃。強化預警機制,防止和控制疫情的暴發和蔓延,並組織相應的健康服務與管理。組織開展全民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倡導健康生活方式。
(四)負責本區衛生應急工作,編制應急預案,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風險評估、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負責本區舉行的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和重大突發事件的醫療衛生救援。健全落實衛生健康行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負責指導檢查、監督管理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組織擬訂並協調落實應對人口老齡化政策措施,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和醫養結合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本區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建設。
(六)負責監督上海市基本藥物目錄執行。負責本區醫療機構的抗菌藥物、麻醉藥品、精神藥品等使用和臨床藥事管理相關工作以及合理用藥監測工作。負責職責範圍內醫療器械使用行為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傳染病防治、醫療衛生機構醫療服務、婦幼保健、采供血機構及臨床用血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職責範圍內的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學校衛生、公共場所衛生、飲用水衛生安全等公共衛生的監督管理,健全衛生健康綜合監督執法體系,指導規範行政執法。
(八)負責區屬醫療衛生機構設定、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員、醫療新技術臨床套用、醫療服務項目開設、大型醫用設備配置的資質管理和許可準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運行監管,建立醫療機構醫療質量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醫患糾紛行政處理工作。組織公民無償獻血。負責本區康復、護理、院前急救、臨床重點專科建設等工作。
(九)負責本區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婦幼衛生、生殖健康、出生缺陷篩查和干預等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工作,開展出生人口監測預警。建立完善本區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負責本區免費計畫生育藥具的供應和發放管理。
(十)負責本區基層衛生保健、社區衛生工作,規劃並推進實施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和基層衛生保健機構規範建設、運行和服務。
(十一)制訂本區中醫藥工作發展計畫,指導中醫、中西醫結合機構的設定和資源配置。承擔本區中醫醫療、預防、保健、康復與臨床用藥的指導、監督和管理。協調推動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和社區衛生。管理中醫藥科研項目,開展中醫藥技術的推廣套用。協調推動中醫藥傳承發展,負責各級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定和實施。
(十二)負責本區衛生健康信息化和統計工作。推進衛生健康科技創新發展,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和推廣。推進全行業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
(十三)負責本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開展衛生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和任職資格認證有關工作。負責本區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組織開展衛生健康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衛生援外和對口支援工作。
(十四)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受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五)完成區委、區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應急辦)
負責制定衛生健康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負責檔案、信訪、統計、政務公開、安全保密工作。承辦檔案收發、內外勤、人大書面意見、政協提案工作。負責印章的管理。協調安全生產和衛生應急工作。
(二)組織科
負責幹部教育培養、選拔任用及考核工作。負責黨員教育、發展、管理工作。負責黨的基層組織建設。負責知識分子、離退休老幹部服務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群團工作。負責本系統人武和雙擁工作。負責本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
(三)宣傳統戰科
負責宣傳、精神文明和統戰工作。負責本區衛生健康新聞宣傳。推進精神文明和政風行風建設。負責本系統兩級中心組學習和職工職業道德教育宣傳工作。組織、指導基層單位創建文明單位、協調指導志願者工作。協調指導本系統民主黨派,民宗、台、僑等工作。
(四)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人力資源規劃和衛生事業單位設定、編制事項。負責本系統人員招錄、引進、聘用,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認證和聘任,在職及離退休人員的人事管理和工資核算。負責本系統績效考核和收入分配管理。組織開展醫療衛生健康領域的涉外衛生援建。
(五)財務科
負責本系統各項財務會計、國有資產管理、基本建設和政府採購等制度的建設和實施。負責系統內資金管理、銀行賬戶、財務預決算、會計核算、物價管理、國有資產、政府採購、內部審計、收支兩條線、績效評價和委本部財務管理工作。
(六)科教信息科
負責制訂本系統科技發展規劃。開展科教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研課題、學科建設、優秀人才培養項目。負責畢業後醫學教育和繼續醫學教育的管理。制訂衛生健康信息化工作規劃。負責信息化工作推進、協調和監督管理。協助做好對口支援工作。負責外事工作。
(七)中醫藥發展科
負責制定中醫藥事業發展規劃。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及相關政策措施。加強區域中醫藥服務能力建設。協調推動中醫藥參與公共衛生和社區衛生。協調管理市、區兩級中醫藥科研項目。負責中醫藥人才培養計畫的制訂和實施。開展中醫藥適宜技術的推廣套用。負責區域中醫藥醫療質量控制,推動區域中醫藥健康服務業發展。
(八)法制監督科(醫改辦)
負責制定法制建設規劃。協調各相關單位和科室完成依法行政各項工作。依法對建設項目預防性衛生審查、公共場所衛生許可告知承諾、醫師和護士執業註冊等審批。負責行政審批改革工作。負責審定監督工作規劃、計畫和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統一管理監督執法隊伍和規範綜合監督執法行為。負責全區血液管理工作。提出落實國家和市醫改政策的措施和建議。統一協調衛健委有關科室醫改工作。
(九)醫政管理科
負責醫療機構醫療質量監管。依法對醫療機構執業登記、大型醫用設備、醫療新技術臨床套用、義診備案等審批。負責藥政管理。落實公立醫院改革相關任務。推進基層衛生服務體系、老年護理服務體系建設。牽頭社區衛生服務綜合改革。負責幹部保健、徵兵及學生體檢、突發公共事件醫療救治和重大活動醫療保障。
(十)公共衛生管理科
負責貫徹落實公共衛生法律、法規。負責區域疾病防控的指導、處置、干預及基層公共衛生網路建設。負責實施區域免疫規劃策略。組織實施婦幼衛生、精神衛生、牙病防治、眼病防治和食品衛生相關工作。
(十一)健康促進科
組織開展本區愛國衛生運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活動,承擔衛生健康科學普及等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控煙工作。
(十二)老齡健康科
負責推進老年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和醫養結合工作,規劃和組織實施老年醫療護理服務體系。承擔區老齡工作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十三)人口監測與家庭發展科
貫徹落實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建立完善本區計畫生育特殊困難家庭扶助和促進計畫生育家庭發展等機制。指導社區開展家庭發展能力建設,組織實施社區家庭計畫指導工作。承擔人口監測工作。

現任領導

黨委書記:胡世斌
主任:陳磊
黨委副書記:凌雲
副主任:張少覲(正處級)、祝友元、鐘嶺、李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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