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關於規範勞務派遣用工管理若干意見

上海市關於規範勞務派遣用工管理若干意見

勞務派遣用工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化配置人力資源、適用《勞動契約法》特別規定的補充用工形式,對於保持市場的靈活度發揮了一定的積極作用。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關於規範勞務派遣用工管理若干意見
  • 發文單位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
  • 發文時間: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 實行時間:二○一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意見內容,單位,

意見內容

各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總工會,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企業代表組織),各企業集團公司及其工會組織:
為促進本市勞務派遣市場的健康發展,維護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現就規範本市勞務派遣用工提出如下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依法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對於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的重要意義
同時,本市勞務派遣市場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局部影響了勞動關係和諧與社會穩定,應當引起高度重視。當前,上海正處在“創新驅動、轉型發展”的關鍵時期,依法規範勞務派遣用工,事關廣大勞務派遣員工的切身利益,事關整個職工隊伍的團結,事關本市經濟持續健康發展,事關社會和諧穩定的大局。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要從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高度,從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充分認識在新形勢下依法規範勞務派遣用工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妥善處理勞務派遣領域的突出問題。市國資系統要發揮率先示範作用,總結國有企業規範使用勞務派遣的成功經驗,在國資系統內予以推廣,引領其他企業依法規範勞務派遣用工。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要切實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根據相關主管部門的要求,有效推進規範勞務派遣用工的工作。要通過社會各方共同努力,實現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與促進經濟健康發展的統一,進一步促進勞動關係的和諧穩定。
二、準確把握原則,突出工作重點,積極穩妥推進規範措施
規範勞務派遣用工,要準確把握原則、突出工作重點,積極穩妥地推進各項規範措施,控制派遣規模,逐步降低比例。
一要準確把握規範工作的指導原則。通過深入貫徹實施《勞動契約法》,準確把握“四個堅持”的指導原則,在現行法律框架內積極研究實施規範工作措施,確保規範工作取得實效。一是堅持依法調整,二是堅持市場調節和行政調節相結合,三是堅持促進經濟健康發展與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相統一,四是堅持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要突出當前規範勞務派遣的三個工作重點。要把社會關注度較高的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以下簡稱“三性”崗位)問題、同工同酬問題、勞務派遣員工參與民主管理問題作為當前規範的三個工作重點,明確要求,落實任務,逐步規範,切實加以解決。
三要柔性過渡,積極穩妥推進規範措施。當前,本市勞務派遣市場存在的一些問題,有些是歷史性遺留問題,有些是改革發展過程中產生的新問題,為妥善解決這些問題,要區別情況予以分類指導、分步推進、穩妥實施,要柔性引導、創新方法、依法規範,促進勞動關係整體和諧。
三、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作用,落實工作任務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工會和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要認真組織力量,明確職責分工,採取有效措施,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協調勞動關係三方機制在規範勞務派遣工作中的積極作用,把規範勞務派遣作為當前勞動關係領域的一項重要工作抓緊、抓好、抓出成效,共同推動勞務派遣在發展中規範,在規範中發展。
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組織在全面推進集體協商機制建設的過程中,要圍繞工作重點,積極指導使用勞務派遣的行業、企業通過集體協商方式,合理確定本行業、本企業適合勞務派遣的“三性”崗位範圍,引導用工單位合理使用勞務派遣,逐步減少非“三性”崗位使用勞務派遣,形成優秀勞務派遣員工轉為用工單位勞動契約制員工的機制。要積極推動勞務派遣員工參與用工單位的集體協商,將勞務派遣員工的工資收入納入用工單位工資集體協商範圍,建立勞務派遣員工正常工資調整機制,實行內部統一的薪酬分配製度,落實同工同酬。有條件的用工單位要將勞務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納入集體協商內容,逐步改善勞務派遣員工的福利待遇。
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加強對規範勞務派遣工作的組織領導。一要主動加強與工會組織、企業代表組織等相關部門、單位的溝通聯繫和協調配合,確保落實各項工作任務。二要夯實勞務派遣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準確掌握本地區勞務派遣的主要情況,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結合地區實際情況積極研究規範的工作措施。三要進一步完善勞務派遣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機制,加強監管隊伍建設,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促進勞務派遣市場依法規範發展。
各級工會組織要以推動“兩個普遍”(依法推動企業普遍建立工會組織,依法推動企業普遍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為契機,進一步加大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的工會組建力度,通過勞務派遣員工參與用工單位民主管理,形成勞務派遣員工的利益訴求表達機制和權益維護機制。一要倡導用工單位積極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參加本單位工會。對於已經加入派遣機構工會的勞務派遣員工,用工單位工會應積極協助派遣機構工會做好會籍管理、工會活動和權益維護工作。二要認真貫徹《上海市職工代表大會條例》,在加強派遣機構職工代表大會建設的基礎上,積極探索用工單位吸納勞務派遣員工參加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的具體辦法。用工單位未吸納勞務派遣員工為職工代表的,職工代表大會應當有勞務派遣員工列席參加。三要積極幫助勞務派遣員工解決“三最”利益問題,教育引導勞務派遣員工依法理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各級企業聯合會/企業家協會、工商業聯合會等企業代表組織要積極督促引導使用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逐步規範用工行為。一要督促用工單位規範內部工資分配製度,強化人力資源市場定價機制的作用,對勞務派遣員工和勞動契約制員工實行統一的薪酬分配製度,破除內部工資分配上的“二元”結構,落實勞務派遣員工同工同酬的權利。二要引導用工單位改善勞動條件和生活福利設施,加強對勞務派遣員工的關心,營造良好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三要引導用工單位拓寬勞務派遣員工的職業發展空間,建立勞務派遣員工轉為勞動契約制員工的機制,充分調動廣大勞務派遣員工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增強勞務派遣員工對用工單位的歸屬感和忠誠度。
四、進一步完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加大市場監管力度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進一步完善勞務派遣管理制度,切實落實相關工作措施,加強對勞務派遣市場的監管。
一要加強勞務派遣市場管理制度建設。首先要完善勞務派遣機構備案和定期檢查制度,開展勞務派遣業務的派遣機構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對派遣機構的經營活動進行定期檢查。其次要建立行業從業人員的職業管理制度,提高從業人員素質,促進派遣機構規範化經營。
二要建立勞務派遣用工管理信息系統。依託管理信息系統,對勞務派遣機構的經營行為進行重點管理,包括機構初始登記備案、業務情況、年度報告等內容;實現使用勞務派遣用工單位的管理信息互通,在用工備案、勞動監察和勞動仲裁的管理系統中增加勞務派遣內容。管理信息系統要實現實時更新、動態跟蹤、全面覆蓋的功能,提高管理的實效性和有效性。
三要加大對勞務派遣用工市場的監管力度。按照市區分工、屬地管理的原則,市、區(縣)兩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要依託網路化、格線化工作機制,加強對勞務派遣的日常監管,切實落實勞務派遣的具體管理措施。進一步加強勞務派遣監管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勞動監察協管員在格線化工作機制中的積極作用,主動服務、指導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督促其規範經營、規範用工,及時發現和化解矛盾。
四要做好對勞務派遣的監察執法和爭議調處工作。各級勞動監察部門要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及時高效地處理勞務派遣員工的舉報投訴案件,對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的不規範用工行為,責令其限期改正;對嚴重的用工違法行為,及時予以查處。各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部門要加強勞動爭議調解和仲裁工作,對涉及勞務派遣員工的勞動爭議案件,做到及時立案、快速審理、依法結案,切實維護勞動爭議雙方當事人特別是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五、提升行業自律,促進勞務派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行業自律是促進勞務派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重要手段,行業協會是行業自律的重要建設者和推動者,因此,要著眼於促進統一人力資源派遣市場建設,積極推進行業協會的建設工作,全面覆蓋勞務派遣機構,逐步在行業準則、服務標準、經營規範、監督管理以及市場退出等方面形成市場調節機制,促使勞務派遣行業自覺提升自律程度。
一要明確行業協會的職能,積極動員組織派遣機構參加行業協會,擴大行業協會在派遣機構中的覆蓋面,提高行業協會在行業內的權威性和影響力。
二要推動形成行業市場標準。行業協會要根據行業自身特點,研究制定行業服務標準,引導派遣機構規範經營。
三要推薦規範的勞務派遣協定文本。行業協會要制訂勞務派遣協定示範文本,明確約定派遣機構和用工單位的責任劃分,保障勞務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
四要建立行業從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進一步提升派遣機構專職管理人員在人力資源管理和勞動關係處理方面的專業化水平。
五要形成行業優勝劣汰機制。行業協會要督促會員單位遵守法律法規、行業標準規範,探索行業譴責和通報制度,公開公示經營規範的派遣機構,形成市場的優勝劣汰機制,維護勞務派遣市場的公平競爭,促進勞務派遣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單位

上海市企業聯合會/上海市企業家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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