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點
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成立於1951年2月,是全國最早成立的省級工商聯組織之一。1993年11月,經中共上海市委批覆,上海市工商聯同時稱上海市商會;2015年4月,經市委批覆,上海市商會更名為上海市總商會。
上海市工商聯會員由企業會員、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構成,主體是非公有制企業。截至2015年底,全市會員總數達8萬餘家。
上海市工商聯擁有覆蓋全市、健全的組織網路,上海各個行政區縣都成立了工商聯組織,截至2015年12月,全市共成立街道、鎮、開發區商會242家。目前,上海市工商聯已與全國各省、市、自治區工商聯建立了網路關係,與5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主流商會簽署了合作協定,與英中貿易協會、巴黎工商會、華盛頓市商會等多個國家和地區的商協會建立起合作關係。
現任上海市工商聯主席(上海市總商會會長)由中華全國工商業聯合會副主席、政協上海市第十二屆委員會副主席王志雄擔任,現任上海市工商聯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上海市總商會第一副會長)由中共上海市委統一戰線工作部副部長趙福禧兼任。
上海市工商聯歷任主席(主委、會長)有:盛丕華、劉靖基、郭秀珍、任文燕、王新奎,此外,榮毅仁、胡厥文、經叔平等一批工商界代表人士和黨外代表人士也都曾在此任職。上海市工商聯歷任黨組書記有:楊延修、張耀忠、張亞培、季曉東。
上海市工商聯自成立以來,緊緊圍繞中央和市委各項中心工作,在各個歷史階段都發揮了積極作用。20世紀50年代,在抗美援朝和工商業社會主義改造過程中,市工商聯認真組織工商業者學習黨的路線方針和國家的政策法令,積極向廣大會員宣傳過渡時期總路線。為了貫徹毛澤東主席對工商業者“認清社會發展規律,掌握自己命運”的指示,市工商聯盛丕華、榮毅仁、劉靖基等領導帶頭將自己的企業實行公私合營,加快了整個工商界公私合營的步伐。改革開放後,上海市工商聯繼續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在鄧小平同志關於“錢要用起來,人要用起來”講話精神的鼓舞下,先後成立了上海市工商界愛國建設公司和上海工商界愛國建設特種基金,成為政府聯繫海內外的重要視窗。新世紀以來,市工商聯堅持“兩個毫不動搖”、緊扣“兩個健康”工作主題,團結帶領廣大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上海經濟社會發展發揮了獨特作用,做出了新的貢獻。
近年來,上海市工商聯(上海市總商會)在中央、市委和市委統戰部的領導下,著眼上海改革發展大局,積極搭建平台、建立機制,在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方面,做出了一系列新的探索和努力。
在打造團結凝聚、最佳化服務平台機制方面:
——在全國率先組織創建“上海市促進民營經濟發展聯席會議”平台和機制,由26家市級有關部門、單位和17個區(縣)政府共同組成,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工商聯。
——建立中小企業融資服務平台和機制。與本市多家銀行簽署戰略合作協定,在全市範圍內推動基層商會與銀行共建小微企業融資服務合作社。
——構建工商聯信息化服務、管理的“一庫兩平台”。包括數據倉庫、網路服務平台和內部管理平台,可對企業提供信息、法律、投融資、人才培訓及市場開拓等多項服務。
——搭建民營企業對外交往平台。創新開展“民營企業與外交官交流活動”,吸引多國駐華使領館官員以及民營企業參加。在搭建全球範圍的商會合作平台方面,已與多個國家和地區簽訂友好合作協定,並建立合作關係。
——搭建就業服務平台。推動高校與非公企業實現校企共建,企業與院校建立長期合作關係,並每年舉辦民營企業招聘周活動。
——創建民營經濟運行監測平台和機制。聯合多家單位建立民營經濟運行監測平台和機制,每季度分析上海市民營經濟總體運行情況。
——推動民商事協調機制。組建民商事人民調解委員會和法律服務專家顧問團,與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人民檢察院、市公安局簽訂“促進守法誠信,保障合法權益”協定。
——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平台和機制,適應政府職能轉變和管理創新。圍繞民營經濟重要政策、自貿試驗區建設等重大制度創新,開展多項第三方評估工作。
——啟動滬港澳台聯動平台和機制建設。與港澳台地區商會組織和企業緊密協作。
——探索市場化的科技創新平台和機制。組織民營企業和高新技術項目參展中國(上海)國際技術進出口交易會。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牽頭籌備上海科創銀行,積極推動科技創新成果轉化。
在建立引導教育、協調合作平台機制方面:
——建立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長效機制。以增強“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對黨和政府的信任、對企業發展的信心、對社會的信譽”為切入點,推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實踐活動。
——強化非公經濟代表人士,特別是年輕一代教育培養機制。對黨外代表人士、優秀人才進行專項調研,開展各類培訓活動。
——試點商會誠信體系建設平台和機制。先後在多個基層商會組織民營企業開展信用專業培訓和評級試點工作。
——探索完善會員發現平台和會員發展機制。注重發展行業內領先、創新能力強的代表性企業;吸收優秀行業商協會和外省市在滬商會及經濟類社團組織成為團體會員。
——完善與政府部門的交流合作機制。先後與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地稅局、市科委、市工商局等政府職能部門和單位簽署合作協定。
——建立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宣傳長效機制。與主流媒體建立長期合作機制、完善新聞發布和宣傳機制。加強民營企業文化建設調研工作,建立企業文化建設案例庫。
——暢通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有序政治參與渠道。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通過人大、政協等多種渠道建言獻策。
——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投身光彩事業行動,弘揚光彩精神、參與感恩行動、履行社會責任。
在完善工商聯(總商會)制度建設方面:
一是完善機關管理制度,強化內部規範運作。確保規章制度嚴格透明,具有可操作性。
二是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和“三嚴三實”專題教育。制定整改措施,修訂、完善並新建多項規章制度。
三是上海市商會更名為上海市總商會。適應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的新要求,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四是加強基層商會建設,夯實組織基礎。加強“五好”縣級工商聯建設工作,建立由多家直屬商(協)會、團體會員參加的上海市工商聯商(協)會聯席會議制度。
五是加強機關能力建設,提高工作執行力。強化信息互動與管理,加強機關信息化建設。
領導介紹
上海市工商聯(上海市總商會)十三屆會領導
上海市工商業聯合會
| 上海市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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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職 務
| 工作單位
| 姓 名
| 職 務
| 工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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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雄
| 主 席
| 上海市工商聯
| 王志雄
| 會 長
| 上海市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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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福禧
| 黨組書記 常務副主席
| 上海市工商聯
| 趙福禧
| 第一副會長
| 上海市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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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開雲
| 副主席
| 上海市工商聯
| 高開雲
| 副會長
| 上海市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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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惠明
| 副主席
| 上海市工商聯
| 徐惠明
| 副會長
| 上海市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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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新華
| 副主席
|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 蘇霖
| 副會長
| 上海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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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學軍
| 副主席
|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 丁佐宏
| 副會長
| 月星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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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弘
| 副主席
| 上海市金融辦公室原副主任
| 周桐宇
| 副會長
| 威達高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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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曉輝
| 副主席
| 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王振華
| 副會長
| 新城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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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偉東
| 副主席
| 上海匯銀(集團)有限公司
| 關國光
| 副會長
| 快錢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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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均金
| 副主席
| 上海均瑤(集團)有限公司
| 劉正東
| 副會長
| 上海市君悅律師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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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榮
| 副主席
| 上海亞龍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 張潤斌
| 副會長
| 上海致盛實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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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建蓉
| 副主席
| 中銳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邵永飛
| 副會長
| 上海江東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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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雯
| 副主席
| 上海紫江(集團)有限公司
| 樊芸
| 副會長
| 上海富申評估諮詢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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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健軍
| 副主席
| 上海致達科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車建興
| 副會長
| 紅星美凱龍家居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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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成建
| 副主席
| 上海美斯特邦威服飾股份有限公司
| 周華瑞
| 副會長
| 第一鋼市市場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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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勁松
| 副主席
| 上海海泰鋼管(集團)有限公司
| 周和平
| 副會長
| 上海和平企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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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 亮
| 副主席
| 上海奧盛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邵東明
| 副會長
| 上海東鼎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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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祖輝
| 副主席
| 香港萬順昌集團有限公司
| 林凱文
| 副會長
| 上海凱泉泵業(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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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猷龍
| 副主席
| 新濠國際有限公司
| 王志標
| 副會長
| 上海博海餐飲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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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平
| 副主席
| 中國民生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 南存飛
| 副會長
| 正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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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兆華
| 副主席
| 微創醫療器械(上海)有限公司
| 倪開祿
| 副會長
| 上海超日太陽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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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德安
| 副主席
| 上海永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 陳偉峰
| 副會長
| 上海瀛通(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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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 茜
| 秘書長
| 上海市工商聯
| 池學聰
| 副會長
| 上海熊貓機械(集團)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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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白曉江
| 副會長
| 中國中福實業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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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楊茜
| 秘書長
| 上海市總商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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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職能
辦公室 負責市工商在線上關的綜合協調,督促檢查,行政管理工作。
會員部 負責會員發展、會員組織、基層組織建設,法律服務工作。
經濟部 負責經濟交流工作、會員服務工作,光彩事業、對口支援工作。
聯絡部 負責外事管理、外經貿活動,港澳台及其他海外聯絡工作。
調研部 負責參政議政、調查研究工作。
宣傳教育部 負責思想政治、宣傳報導、教育培訓工作。
組織人事部 負責機關人員編制、幹部管理、人事工資和直屬單位領導幹部管理工作,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綜合評價和考察推薦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思想政治教育、黨團組織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