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條例》(以下簡稱《商檢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進出口商品檢驗實施辦法
- 發布單位:80902
- 生效日期:1986-03-01
- 發布日期:1986-02-0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條例》(以下簡稱《商檢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於《商檢法》實施條例中《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實施檢驗檢疫的進出境商品目錄》以外的進出口商品(以下簡稱《目錄》外進出口商品)的監督抽查工作。監督抽查是指對《目錄》外進出口商品的抽查檢驗和監督管理。第四條 國家質量監督...
第一條 為加強對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機構的管理,維護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護進出口貿易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對外貿易的順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
《進出口商品復驗辦法》指加強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規範進出口商品復驗行為,維護對外貿易有關各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制定本辦法。檔案發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令第...
免予檢驗的具體辦法,由國家質檢總局商有關部門制定。第七條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商檢法第七條規定實施檢驗。國家質檢總局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國際標準,可以制定進出口商品檢驗方法的技術規範和標準...
進出口商品檢驗是指由國家設立的檢驗機構或向政府註冊的獨立機構,對進出口貨物的質量、規格、衛生、安全、數量等進行檢驗、鑑定,並出具證書的工作。目的是經過第三者證明,保障對外貿易各方的合法權益。國家規定,重要進出口商品,非經...
直屬海關和隸屬海關在進出口商品檢驗中依法實施採信工作。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採信,是指海關在進出口商品檢驗中,依法將採信機構的檢驗結果作為合格評定依據的行為。本辦法所稱採信機構,是指具備海關要求的資質和能力,被海關總署列入採信...
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是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其口岸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對進出口商品所進行的品質、質量檢驗和監督管理的制度。我國實行進出口商品檢驗制度的目的是為了保證進出口商品的質量,...
第二十四條 進出口商品檢驗人員到生產單位、港口、機場、車站、船舶、倉庫等場所執行任務時,有關單位應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第二十五條 商檢機構和有關檢驗機構執行檢驗和辦理公證鑑定得酌收費用,具體辦法分別由國家商檢局和有關檢驗機構...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進出口商品,其中符合國家規定的免予檢驗條件的,由收貨人或者發貨人申請,經國家商檢部門審查批准,可以免予檢驗。第六條必須實施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是指確定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的合格評定...
進出口商品免驗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證進出口商品質量,鼓勵優質商品進出口,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的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列入必須實施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目錄...
上海市省級發證的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許可事項匯總表 全國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許可事項匯總表 附錄 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全國人民...
可見當時的計量與抽稅分頭管理、錢物分離的辦法,既有利於防止市舶人員舞弊,又有利於兩個港口都能掌握外貿物資進出情況。在宋景定末至鹹淳初年(1264--1265),上海已正式建鎮,並在上海設定市舶提舉分司(該市舶分司是從青龍鎮港遷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是中國標準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國家質檢總局法規司、國家質檢總局標準法規中心。
1. 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轄區域的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認證和監督管理行政執法工作。2. 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口岸...
經營出口和生產外銷商品的單位迅速增加,上海商檢局作為統一監督管理上海地區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的主管機關,通過對《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的實施,除提高技術水平加強出口商品的質量檢驗外,還制訂了出口商品監督管理辦法,實行...
市重質辦將審計結果,以書面報告上海市質量工作領導小組。第十一章 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辦法第二條規定範圍以外的其他基本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項目,各有關主管部門可參照本辦法組織實施。第四十九條本辦法由上海市質量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上海商品檢驗局,中國第一個套用科學方法對進出口商品進行檢驗的機構。1929年春成立,隸屬國民政府工商部(後改實業部)。工作機構除正副局長及秘書室、事務處等行政機關外,設農產品、畜產品、生絲、桐油、化工產品及植物病蟲害等檢驗處...
及其實施條例和《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機構管理辦法》的規定,批准獲得進出口商品檢驗鑑定業務許可的企業。上海賽福暢實檢驗服務有限公司的主要業務範圍:進出口服裝紡織、精細化工、機電產品的檢驗與檢測。
(一)貫徹執行出入境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實施細則、辦法及工作規程,負責所在行政區域內出入境檢驗檢疫、鑑定、監督管理等行政執法工作。(二)負責實施出入境衛生檢疫、傳染病監測和衛生監督,負責...
本辦法所稱的報驗產品目錄,由市技監局定期公布和調整。第四十四條除技術監督部門監督檢驗外,藥品、食品衛生、船舶、鍋爐、壓力容器等專業檢驗機構以及進出口的產品檢驗機構,可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實施監督。第四十五條本辦法由市技監局...
為適應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擴大開放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在試驗區內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際海運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鹽業管理條例》以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汽車產業發展政策》、《外商...
2008年人民上海出版社出版的圖書《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是2008年人民上海出版社出版的圖書,該書作者是洪雷。 [1] 中文名 《進出口商品檢驗檢疫》 作者 洪雷 出版社 上海人民出版社 出版時間 2008年 定價 43 元 開本 16 開 ...
為加強進出口商品標誌(以下簡稱標誌)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進出口商品檢驗、認證和質量許可制度使用的各種標誌。進...
免予檢驗的具體辦法,由海關總署商有關部門制定。第七條 法定檢驗的進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依照商檢法第七條規定實施檢驗。海關總署根據進出口商品檢驗工作的實際需要和國際標準,可以制定進出口商品檢驗方法的技術規範和行業標準...
監管信息歸集、交換、共享的辦法,由管委會組織駐區機構和有關部門制定。第四十二條 鼓勵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報關報檢機構、檢驗檢測機構、認證機構、船舶和船員代理機構、公證機構、司法鑑定機構、...
(一)“第六條 必須實施的進出口商品檢驗,是指確定列入目錄的進出口商品是否符合國家技術規範的強制性要求的合格評定活動。“合格評定程式包括:抽樣、檢驗和檢查;評估、驗證和合格保證;註冊、認可和批准以及各項的組合。”(二)“第...
當時茶葉檢驗專家有吳覺農、蔡無忌、黃國光、戴嘯洲和尹在繼等5人,並由尹在繼負責起草新中國第一部《茶葉出口檢驗(暫行)標準》和《茶葉產地檢驗實施辦法》,後經部黨組審批實施。1950一1951年,國家進出口商品檢驗局總局下文,以上海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