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農業防汛防台應急預案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農業防汛防台應急預案》是為了進一步加強上海市農業防汛防台應急管理,高效有序開展防災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農業生產穩定和農產品安全供應,根據《上海市防汛條例》和《上海市防汛防台專項應急預案》,結合上海市農業實際,制定的預案。

2024年5月,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印發《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農業防汛防台應急預案(2024年)》。

基本介紹

發布信息,內容全文,

發布信息

關於印發《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農業防汛防台應急預案(2024年)》的通知
滬農委辦〔2024〕5號
機關各處室:
為深入做好農業防汛防台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上海市防汛條例》《上海市防汛防台專項應急預案》以及市防汛指揮部辦公室《關於做好2024年防汛防台專項應急預案修編工作的通知》等規定要求,我委修訂了《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農業防汛防台應急預案(2024年)》,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相關工作。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5月6日

內容全文

1. 總則
1.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農業防汛防台應急管理,高效有序開展防災救災工作,最大限度減輕災害造成損失,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確保農業生產穩定和農產品安全供應,根據《上海市防汛條例》和《上海市防汛防台專項應急預案》,結合本市農業實際,制定本預案。
1.2 原則
1.2.1 防禦為主、防救結合
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不死人、少傷人、少損失”總目標,堅持底線思維,不斷增強農業防災救災意識,紮實開展各項防禦工作。注重平時預防和災害規避,加強監測分析和預警預報,強化應急防範,提高農業防災救災能力。
1.2.2 分級負責、部門協作
本市農業防汛防台工作,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區政府負責本轄區農業防汛防台具體工作,市農業農村委負責聯絡協調各相關委辦局,根據職責分工,加強協作,做好防禦救災工作。
1.2.3 快速反應、果斷處置
一旦發生災情,各級部門應迅速反應,果斷處置,包括災前的防範措施,災後的突擊修復農業設施,儘快恢復農業生產措施,盡最大努力,減少災害損失,保護農民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
1.2.4 規範程式、提高效能
本著因地制宜、急事急辦的原則,實行資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應急處置合力,提高農業防禦救災工作效能。同時,積極完善相關制度,按照規定程式和要求,實施保險理賠和政府補助。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發生在本市範圍內,確定對本市農業生產造成影響的氣象災害,包括颱風、暴雨、洪澇災害等方面。冰、雹、雪等重大自然災害應急處置參照執行。
2.組織機構和職責
2.1 指揮系統
市農業農村委防汛防台指揮系統由委領導與相關職能處室同志組成,主要領導為總指揮,分管領導為副總指揮,指揮部辦公室設在計畫財務處,各職能處室按照職責分工,根據本預案,具體做好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2 部門職責
2.2.1 計畫財務處。負責防汛防台牽頭協調工作,聯繫市防汛辦,督促涉農區落實各項防汛防台措施。做好防汛防台資金保障、保險理賠等工作。
2.2.2 辦公室。負責防汛防台的災情發布與統一口徑,協調委領導的救災工作。
2.2.3 農田建設處。負責指導涉農區農田防汛防台、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涉農區加強農田抗災能力建設、做好農田排水暢通、災後農田基礎設施損毀修復工作。提出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建議並指導實施。
2.2.4 種植業管理處。負責指導涉農區糧食、水果等種植業生產防汛防台、防災救災工作,提出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建議並指導實施,保障本市種植業正常生產。
2.2.5 蔬菜辦公室。負責指導涉農區蔬菜生產防汛防台、防災救災工作,提出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建議並指導實施,保障本市蔬菜特別是綠葉菜正常生產。
2.2.6 畜牧獸醫管理處。負責指導涉農區畜禽養殖業防汛防台、防災救災工作,指導涉農區做好死亡畜禽的無害化處理,及時開展消毒滅源和緊急防疫工作。提出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建議並指導實施。
2.2.7 農機化管理處。負責指導涉農區農機防汛防台、防災救災工作,提高農機防汛防台能力,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提出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農機服務能力的建議並指導實施。指導、調動農機做好搶險救災、搶收搶種、災後重建等工作。
2.2.8 漁業管理處。負責指導涉農區漁業生產防汛防台、防災救災工作,提出漁業生產防災減災和災後恢復生產的建議並指導實施。協助海事、救助、氣象等部門做好海上救助、氣象預警工作,組織作業漁船及時返港避風,確保漁民生命財產安全。
2.2.9 種業管理處。負責做好救災備荒種子的儲備和調撥工作。
2.2.10 安全與信訪辦公室。負責指導系統直屬單位做好防汛防台安全生產相關工作。
3.預警和應急回響
3.1 預警級別劃分
依據颱風、暴雨、洪澇等災害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緊急程度、可控性和影響範圍等因素,一般分為四級: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Ⅳ級(一般),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當自然災害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應當適當提高應急回響等級。
3.2 應急回響分級與行動
3.2.1 Ⅳ級回響
(1)Ⅳ級回響標準
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①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颱風藍色預警信號;
②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暴雨藍色預警信號;
③造成一般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農田受淹或農作物及設施受損1000畝以上、1萬畝以下)。
(2)Ⅳ級回響行動
①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動態和災情;
②通知各區農業農村部門做好相應防範準備;
③要求各區農業農村部門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如清溝理溝,棚舍防護等。
3.2.2 Ⅲ級回響
(1)Ⅲ級回響標準
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①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颱風黃色預警信號;
②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暴雨黃色預警信號;
③造成較大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農田受淹或農作物及設施受損1萬畝以上、5萬畝以下)。
(2)Ⅲ級回響行動
①市農業農村委各專業部門提出防禦意見和方案,委分管領導結合形勢需要,視情主持會商。必要時,將情況報告市政府和農業農村部;
②通知各區農業農村部門颱風預警的級別和相關內容,做好相應防範準備;
③要求各區農業農村部門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動員相應農產品提前採收工作;
④停止戶外農業機械作業等服務,加強農機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
3.2.3 Ⅱ級(橙色)預警回響標準與行動
(1)Ⅱ級回響標準
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①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颱風橙色預警信號;
②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暴雨橙色預警信號;
③造成重大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農田受淹或農作物及設施受損5萬畝以上、10萬畝以下)。
(2)Ⅱ級回響行動
①市農業農村委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主持會商,相關處室負責人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政府和農業農村部;
②加強汛情全時監測,嚴密掌握汛情變化,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指導和督促各區農業農村委、各直屬單位做好相關防禦工作;
③根據實際情況,加強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農業防汛防台工作;
④停止所有農業機械作業等服務,加強農機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
⑤視災情嚴重程度,研究提出支持災區農業生產恢復意見。
3.2.4 Ⅰ級(紅色)預警回響標準與行動
(1)Ⅰ級回響標準
一次災害過程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
①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颱風紅色預警信號;
②上海中心氣象台發布暴雨紅色預警信號;
③造成重大等級災害的其它汛情(農田受淹或農作物及設施受損10萬畝以上)。
(2)Ⅰ級回響行動
①市農業農村委主要領導主持會商,相關處室負責人參加,及時將情況報告市政府和農業農村部,重大問題報請市政府組織協調,有關部門予以支持;
②加強汛情全時監測,嚴密掌握汛情變化,提出救災意見和措施,指導和督促各區農業農村委、各直屬單位做好相關工作,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小損失;
③根據實際情況,加強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指導農業防汛防台工作;
④停止所有農業機械作業等服務,加強農機設備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
⑤視災情嚴重程度,提出政府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政策意見。
4. 應急處置程式
4.1值班
市農業農村委防汛值班電話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值班人員收到來自氣象部門或防汛辦的災害性天氣預警信號後,應立即向各區農業農村委、委內相關處室傳送預警信號,告知預警的相關內容和級別。
當接到IV級預警回響後,委計畫財務處負責人根據預案要求,落實相應措施;III級預警回響後,委分管領導進崗到位;II級和I級預警回響後,委主要領導進崗到位。
IV、III級預警由委計畫財務處負責人向分管領導匯報,II級及以上預警,由委分管領導直接上報委主要領導。
防汛期間應在值班室配備防汛通訊錄,委相關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防汛工作聯絡員應將通訊工具置於開機狀態,確保信息渠道暢通。根據災害性天氣影響情況,委視情通知相關處室加強值班。
4.2 處置
因災害性天氣引發Ⅲ級(較大)、Ⅳ級(一般)農業突發災害時,主要由相關職能處室按照職能處置,並按委分管領導要求,及時查明情況,形成處置方案,並妥善處理。
因災害性天氣引發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農業突發災害時,按照委主要領導的要求,有關職能部門要及時查明情況,會商形成處置方案,會同有關區、有關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4.3 情況報告
一旦發生農業災情,各區農業農村委防汛防台辦公室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將受災情況和處置方案報本委計畫財務處匯總。
4.4 發布
按照本市信息發布工作有關規定,可通過電視、廣播、政務微博、微信、網際網路、報紙及統發新聞稿、接受記者採訪、舉行新聞發布會、通氣會、組織專家解讀等多種途徑和方式,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持續動態發布自然災害造成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以及自然災害救助工作動態、成效、下一步安排等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市農業農村委辦公室負責收集統一口徑,經分管領導審核,委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後對外發布。
4.5 回響終止
工作結束後,根據市防汛指揮部有關回響終止通知,終止救災應急回響狀態,轉入常態管理。
5. 善後處置
5.1 加強與市水務部門溝通,及時調動機電排灌設備和農業機械,進行外圍河系預降水位,堵口復堤、農田排澇,疏浚渠道、修復損毀農田、養殖水面和各類農業基礎設施。加強與市商務部門溝通,儘快恢複本市綠葉菜等農產品的平穩供應。
5.2 根據災區需求,及時協調有關部門,按照程式及時組織區域種子、化肥、地膜、農(獸、漁)藥、柴油等各種農業生產資料的調劑、調撥。
5.3 指導災區農戶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加強農作物田間管理,及時搶種、補種、改種各類應時農作物;指導受災農戶和畜禽養殖單位做好畜禽棚舍加固維護和死亡畜禽、水產品的無害化處理,及時開展消毒滅源工作。
5.4 協調農業保險機構及時對投保報案的農民和農業經營組織損失情況進行勘損,並對損失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確定理賠方案,及早撥付理賠資金。
附屬檔案:相關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附屬檔案
農田建設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Ⅳ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動態和災情,要求各涉農區(單位)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及早組織疏通田間溝渠,確保疏浚及時,清溝排漬,降低農田濕度等。
Ⅲ級回響行動。要求各涉農區(單位)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停止農田建設戶外施工,加強在建農田項目的安全防護工作。
Ⅱ級回響行動。嚴密掌握汛情變化;要求各涉農區(單位)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停止農田建設戶外施工,加強在建農田項目的安全防護工作。要求各涉農區(單位)及時統計農田災損水損情況。
Ⅰ級回響行動。嚴密掌握汛情變化;要求各涉農區(單位)檢查各項防禦措施的落實情況。停止農田建設戶外施工,加強在建農田項目的安全防護工作。要求各涉農區(單位)及時統計農田災損水損情況,配合研究政府支持災區修復災損農田的相關政策意見。
種植業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Ⅳ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信息,提示各涉農區(單位)加固生產設施,認真檢查和清理“三溝”,適時對可上市的林果、瓜果提前採收儲藏,落實好相應防範措施。
Ⅲ級回響行動。根據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影響情況,提出防禦意見和方案,提示各涉農區(單位)加強對種植業生產設施加固、“三溝”清理、林果和瓜果搶收等相應防範措施的現場檢查。
Ⅱ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災情變化,跟蹤各涉農區(單位)種植業生產防範措施落實情況,視災情嚴重程度,研究提出災後田間分類管理和恢復生產相關建議,並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救災指導。
Ⅰ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災情變化,視災情嚴重程度,及時調優種植業救災意見和措施,深入一線指導救災措施落實。配合研究政府支持災區恢復農業生產的相關政策意見。
蔬菜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Ⅳ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災情)等信息,提示蔬菜生產經營主體及時加固溫室大棚等設施,適時採收、儲藏、銷售可上市蔬菜,落實好相應防範措施。
Ⅲ級回響行動。根據颱風、暴雨、汛情(災情)等影響情況,做好相應防範準備。提示各涉農區(單位)蔬菜行業管理部門抓好設施加固、溝渠清理、蔬菜搶收等相應防範措施落實,組織有關人員赴重點生產基地檢查防禦措施落實情況。
Ⅱ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災情變化,在抓好各項防範措施落實的基礎上,視災害影響情況提出恢復蔬菜生產的建議,並組織有關人員開展救災指導。
Ⅰ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災情變化,視情況調優蔬菜救災措施,深入一線指導救災措施落實。及時啟動蔬菜應急生產,加強生產指導,保障本市蔬菜特別是綠葉菜正常生產。
畜牧獸醫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Ⅳ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信息,提示各涉農區(單位)排查畜禽養殖場隱患,落實加固畜禽棚舍、加強用電防火檢查等相應防範措施。
Ⅲ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信息,提示各涉農區(單位)排查畜禽養殖場隱患,落實加固畜禽棚舍,檢修維護好電力、通風設備、排水系統、沼氣工程沼液池、畜禽糞污處理設施設備等相應防範措施。
Ⅱ級回響行動。根據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信息,提示各涉農區(單位)排查畜禽養殖場隱患,落實加固畜禽棚舍、檢修維護好各類設施設備、加強動物疫情監測、切實抓好基礎免疫等相應防範措施。
Ⅰ級回響行動。加強應急值守,及時掌握災情變化,調整本行業救災措施,並指導各涉農區(單位)實施,加強動物疫情監測,按照《洪澇災害災後動物防疫技術指南》(農牧便函〔2021〕562號)落實各項災后綜合防治措施。
農機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Ⅳ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信息,提示各涉農區(單位)落實好農機庫房、烘乾房等設施的加固。統計在外作業的農機具與農機手數量,並保持聯繫,通知做好防汛防台準備。
Ⅲ級回響行動。根據颱風、暴雨、汛情和災情等影響情況,提出本行業防禦意見,提示各涉農區(單位)落實好農機庫房、烘乾房等設施的加固。停止戶外農業機械作業等服務,將農機具安全轉移到機庫內。指導應急服務隊做好應急物資和機具準備,應急服務隊相關人員保持通訊暢通,隨時待命。
Ⅱ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災情變化,提出本行業救災意見,跟蹤各涉農區(單位)農機設施加固落實情況。停止所有農業機械作業等服務,做好安全防護。視災情需要,指導應急服務隊支持災區救災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
Ⅰ級回響行動。及時掌握災情變化,調整本行業救災意見和措施,跟蹤各涉農區(單位)農機設施加固落實情況。停止所有農業機械作業等服務,做好安全防護。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視災情需要指導應急服務隊支持災區救災和農業生產恢復工作,儘可能減小損失。
漁業條線防汛防台應急指導措施
Ⅳ級回響行動。密切關注颱風、暴雨、汛情(災情)等信息,提醒各涉農區做好相應防範措施,要求海上作業漁船及時返港。協助海事、救助等部門做好海上救助工作。
Ⅲ級回響行動。根據颱風、暴雨、汛情(災情)等信息,及時提出本行業防禦意見(方案)。提醒各涉農區漁業主管部門做好相應防範措施,確保轄區作業漁船返港避災。協助海事、救助等部門做好海上救助工作。
Ⅱ級回響行動。及時掌握災情變化,提出本行業救災意見和措施,並做好對各涉農區的指導實施。協助海事、救助等部門做好海上救助工作。
Ⅰ級回響行動。及時掌握災情變化,及時調整本行業救災措施,並指導各涉農區實施,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儘可能減小損失。協助海事、救助等部門做好海上救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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