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上海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
- 發布時間:2002年10月9日
- 發布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
- 適用國家:中國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上海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的通知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發布《上海市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的通知(2002年10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發布)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規範本市各級行政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程式,保證規範性檔案質量,促進依法行政,根據《中...
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 (2016年10月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6號公布)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規範本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備案和清理,加強對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維護法制統一,促進依法行政,根據...
本辦法所稱的行政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應當嚴格按照《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第二條規定予以認定。行政機關制定的檔案部分內容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應當納入規範...
本規定所稱的行政規範性檔案(以下簡稱“規範性檔案”),是指除政府規章外,由行政機關依照法定許可權、程式制定並公開發布,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在一定期限內可以反覆適用的公文。行政機關內部執行的管理規範...
規定全文 上海市人民政府規章制定程式規定 (2018年5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6號公布)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為了規範市政府規章的制定程式,保證規章質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法律、法規...
本辦法所稱稅務規範性檔案,是指國家稅務總局上海市稅務局(以下簡稱市局)依照法定職權和規定程式制定並發布的,影響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在本市範圍內具有普遍約束力並在一定期限內反覆適用的檔案。第...
第一條 為了使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程式規範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區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備案,加強對行政規範性檔案的監督管理,促進依法行政,建設服務型政府,根據《規章制定程式條例》、《法規規章備案條例》和《上海市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和備案規定》(以下簡稱《市規定》),結合本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
《上海市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實施細則》是1996年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的檔案。目錄 (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1996年1月5日發布)總則 第一條 為使本市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以下簡稱行政機關)的公文處理工作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根據...
為了規範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地方性法規的活動,完善立法程式,提高立法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的規定,結合上海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條例。條例...
建立、健全行政規範性檔案備案制度。市政府法制部門負責對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的行政規範性檔案進行備案審查。審查中發現存在與上位法牴觸、規定不適當或者超越許可權、違反程式的,應當依法責令制定部門糾正,或由市政府予以改變、撤銷。二十、...
除專項的機構編制法規、規章和機構編制管理機關制定的規範性檔案外,行政機構起草地方性法規草案、政府規章草案或者制定規範性檔案不得就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管理事項作出具體規定。上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不得干預下級人民政府行政機構設定和編制...
為規範海事規範性檔案的制定和管理,促進依法行政,根據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結合海事工作實際,我局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海事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二〇一〇年五月四日 中華人民...
我國法律法規對於規範性檔案的含義、制發主體、制發程式和許可權以及審查機制等,尚無全面、統一的規定。但部分地區探索實現了規範性檔案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公布的“三統一”,初步實現了規範性檔案的規範管理。在我國唐代,封建法律就...
(一)對本行政區域的經濟、文化和社會事務的建議、意見;(二)對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作出的決定、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建議、意見;(三)對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所屬工作人員職務行為的建議、意見或者不服其職務行為的投訴請求;(四...
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各組成部門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許可權內按照規定程式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總稱。地方規章是指省、自治區、直轄市以及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
第六十三條 本市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行政規範性檔案,應當通過報紙、網路等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並建立健全意見採納情況反饋機制。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地方性...
(八)履行本機關規定的與政府信息公開有關的其他職能。市級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可以制定本系統行政機關派出機構、內設機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具體規範,納入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並向社會公布。第七條(專家委員會)市人民政府...
第四節 機關公文制定程式與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的比較 一 機關公文的制定程式 二 規範性檔案的制定程式 第五節 機關公文行文規則與規範性檔案行文的比較 一 機關公文行文規則 二 規範性檔案的行文 第三章 法律、法規性檔案與行政機關...
(二)明確行政規範性檔案的審核機構。根據行政規範性檔案制定主體不同,對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檔案、部門檔案、鄉鎮人民政府及街道辦事處檔案、多部門檔案負責合法性審核的機構分別作出規定。(三)明確行政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程式。細化收文...
《工商行政管理規章制定程式規定》是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頒發的檔案(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令第34 號),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的法規。檔案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範工商行政管理...
該條例屬於行政立法程式的內部規定,對各級行政機關制定規範性檔案具有指導意義。條例內容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使制定行政法規的程式科學化、規範化,提高工作效率,保證法規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稅務規範性檔案,是指縣以上稅務機關依照法定職權和規定程式制定並發布的,影響納稅人、繳費人、扣繳義務人等稅務行政相對人權利、義務,在本轄區內具有普遍約束力並在一定期限內反覆適用的檔案。國家稅務總局制定的...
為了規範國家宗教事務局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保證規章和規範性檔案合法、合理、科學,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國務院《規章制定程式條例》等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公告 國家宗教事務局公告 第1號 2010年7月...
行政規章 部門規章,是指國務院各部門(包括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根據法律和國務院的行政法規、決定、命令在本部門的許可權內按照規定的程式所制定的規定、辦法、細則、規則等規範性檔案的總稱。地方政府規章,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
第八章 附則 第五十四條 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規範性檔案管理參照本規定執行。第五十五條 本規定自2022年10月1日施行。2012年6月29日青島市人民政府令第218號公布的《青島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制定程式規定》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