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

《上海市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2023年11月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其中提到,到2026年,全市特色產業園區達到60個左右,集聚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500家左右,國家級和市級創新研發機構達到360家以上,規上工業總產值突破萬億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上海市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
  • 印發單位:上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制定背景,主要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

制定背景

上海市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2024-2026年)
為進一步提升本市特色產業園區創新突破、示範引領作用,強化特色產業集聚和產業生態培育,打造高質量發展重要功能載體,構築面向未來產業發展的戰略優勢,制定本行動方案。

主要目標

以科技創新為引領,著力提升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能級和競爭力。聚焦特色產業方向,提升產業特色化和品牌化,布局和發展先導產業、重點產業、新賽道產業和未來產業。打造特優園區主體,最佳化園區平台主體開發運營機制,加大專業化、綜合性配套供給。營造特強產業生態,推動產業鏈、創新鏈、人才鏈、價值鏈融合發展,促進項目、資源要素耦合共生,推進特色產業集聚發展。
到2026年,全市特色產業園區達到60個左右,集聚高新技術企業和專精特新中小企業5500家左右,國家級和市級創新研發機構達到360家以上,規上工業總產值突破萬億元。

重點任務

(一)實施集群化發展強化行動
抓好標誌性產業鏈布局。實施一批補鏈固鏈強鏈重點項目,培育積體電路、創新藥和高端醫療裝備、新能源和智慧型網聯汽車、民用航空等標誌性產業鏈10條以上,創建國家先進制造業集群。(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打造特色產業地標。發揮上海市產業地圖導向作用,引導各區圍繞重點產業定位,市、區聯動提升特色產業園區投資規模、建設水平和產業能級。到2026年,培育形成5家千億級、20家百億級特色產業園區,打造更具辨識度和影響力的產業地標,創建國家新型工業化產業示範基地。(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營造特強產業生態。引進培育一批具有核心技術、帶動效應強的龍頭企業,培育集聚一批創新能力突出、成長潛力大的優質中小企業,支持專精特新中小企業做大做強。集聚產業鏈上下游企業和配套服務機構,構建“龍頭企業引領、中小企業共生”的發展體系。打造優勢特色突出的中小企業特色產業集群10個。(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二)實施園區創新能級提升行動
構建多層次產業科技創新平台。推動特色產業園區建設一批國家級和市級製造業創新中心、產業創新中心和技術創新中心,集聚一批國家重點實驗室、新型研發機構和高水平研發中心,提升園區“科技濃度”。充分發揮高校、科研機構的學科溢出效應和實驗室平台優勢,促進“園區、城區、校區”聯動,對接高質量孵化器等科技創新創業載體,進一步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孵化-產業化機制。加速形成特色產業集成服務平台1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各區政府)
加快園區數位化轉型。提高園區“上雲用數賦智”水平,深化園區數字底座建設,推動園區公共數據、社會數據等匯集整合、開放利用。實現特色產業園區規模以上製造業企業數位化診斷全覆蓋,數位化轉型比例達到85%,建成工業網際網路“平台+園區”試點10個以上。(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創新綠色低碳發展。推動園區清潔能源開發利用和節能技術改造,重點發展氫能、儲能、綠色材料等綠色低碳產業,推進先進技術和工藝突破,推廣綠色製造,開發綠色產品,培育綠色工廠,打造綠色供應鏈。支持建設一批零碳創建企業(園區)。(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
(三)實施要素供給最佳化配置行動
最佳化產業空間布局。按照產業導向和發展需求,推進生物醫藥、積體電路、高端裝備等產業項目標準廠房建設,提升優質項目承載能力。建立特色產業園區用地儲備庫,支持市級統籌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向特色產業園區傾斜。推進“工業上樓”、打造“智造空間”,鼓勵混合用地、產業綜合用地等複合用地方式,提高集約用地水平,明確製造業企業在符合環保、消防、安全等要求下,可入駐產業綜合用地進行生產製造。支持彈性出讓、長期租賃、租讓結合等措施靈活供地,降低優質項目獲地成本。(責任單位:市規劃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加大金融創新供給。支持園區開發運營主體通過掛牌上市、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銀行信貸、債券發行、信託保險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用好上海園區高質量發展基金,鼓勵各區設立子基金,引導金融市場和社會資本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園區更新等項目建設。支持園區設立特色產業發展基金,促進“基金+基地”聯動發展。(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地方金融監管局、各區政府)
加快園區產業人才集聚。著力構建產業和人才融合發展生態,聚力園區高質量發展。依託產業人才政策舉措,持續推進招才引智,招引一批特色產業領軍人才和團隊。支持園區企業申報本市人才培養項目和重點產業領域人才專項。支持園區企業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培育特色產業“上海工匠”。最佳化人才事項辦理,為人才入園提供“一站式”服務。支持建立園區、學校、企業融合的市域產教聯合體,為特色產業園區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撐。(責任單位: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教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支持園區保障性租賃住房建設。完善特色產業園區及周邊保障性租賃住房布局。支持園區集中配建保障性租賃住房,鼓勵符合產業導向的大型企業用好產業類項目配套建設指標,建設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促進產城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市房屋管理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各區政府)
提高配套設施供給水平。積極發展源網荷儲和多能互補,推廣以分散式新能源加儲能為主體的綠色微電網建設。提升園區新型基礎設施能級,推進園區5G基站、工業網際網路、大數據中心、新能源汽車充電樁等布局建設。(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應急局、各區政府)
(四)實施園區主體賦能增效行動
加強園區主體建設和管理。打造一批專業化、高能級的特色產業園區主體,培育一批懂產業、善管理、強服務的運營服務團隊。通過外部引進成熟機構、內部培育專業團隊等方式,為園區企業提供科技創新、投融資、人才領域等生產生活專業配套服務。加強對園區產業培育、運營管理等動態評估,通過招商激勵、考核評價等方面的機制創新,激發園區主體創新活力。(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打造特色產業園區品牌。深入實施“區區合作、品牌聯動”,推動特色產業園區與臨港、張江、虹橋等成熟品牌園區實現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打響“張江研發+上海製造”品牌,帶動提升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能級和運營品質。支持引進國內外優質園區運營商參與,在園區開發、機制創新、產業培育等方面進行合作。(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建立完善產業園區協同招商機制。依託上海市企業服務雲、上海市投資促進平台,編制特色產業園區招商手冊,推動特色產業園區主體聯合打造招商共享平台,深化項目信息資源的整合共享和挖掘利用,探索建立利益分享機制。創新精準招商模式,加強龍頭企業招商、平台招商、渠道招商、套用場景招商、產業鏈招商,藉助數位化工具開展精準招商。(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各區政府)
(五)實施政策創新增能行動
加大專項政策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特色產業園區納入張江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以下簡稱“示範區”)建設和管理,推動示範區專項政策覆蓋特色產業園區。支持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創新中心、檢測機構等公共服務平台,市級層面給予最高200萬元資金支持,鼓勵各區加大配套支持力度。加大特色產業園區與上海自貿試驗區協同發展,最佳化積體電路產業海關監管模式,擴大特殊物品聯合監管機制試點範圍。(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上海科創辦、市財政局、上海海關、各區政府)
探索園區更新升級政策。建立政府統籌、市場運作、多元參與的產業用地更新機制,以“二轉二”為主攻方向,加快“騰籠換鳥”。鼓勵各區和園區探索研究“二轉二”開發貸款及貼息支持政策,降低更新成本。鼓勵國有、民營和外資等各類主體加快盤活特色產業園區的存量土地。(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規劃資源局、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各區政府)
暢通先行先試政策通道。支持位於重要功能區的特色產業園區開展政策集成創新,推進空間規劃編制、產業招商運營、存量空間盤活、技術標準、套用場景等試點突破,條件成熟後可在其他特色產業園區複製推廣。(責任單位: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發展改革委)

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推進
依託市產業園區和結構調整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機制,由領導小組辦公室(市經濟信息化委)統籌推進本市特色產業園區創建和管理工作,市級各相關部門結合各自職責協同推進相關工作。各區按照“一區一計畫、一園一方案、一企一政策、一年一評估”的原則,最佳化完善本區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
(二)制定建設導則
制定特色產業園區建設導則,規範特色產業園區申請、公告、運營、評價和退出等機制流程。建立市級特色產業園區統計制度,加強特色產業園區發展運行情況的統計分析,及時掌握特色產業集聚度、成長性、競爭力和創新力等情況。開展特色產業園區星級評價,促進先建後評、分類指引、有進有出、動態管理。
(三)強化示範引領
推動特色產業園區在空間載體、企業服務、運營管理和生態培育等方面的探索,打造一批特色產業標桿園區,並發揮示範引領作用,加大有關經驗做法和典型案例的宣傳推廣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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